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四国志》伯鞅子 文案: 这是一个写作课的作业,超烂超随性的那种,13章以后的内容就和题目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内容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佚名 ┃ 配角:佚名 ┃ 其它:没有 第1章 初始   灵州一直以来都不是一片安宁的土地,邦国部落之间的征伐就好像七月连绵的梅雨一般,时断时续、连绵不绝,各部落邦国征战至今,已形成四大国:翰原,代梁,西燕,漠秦。   四国之中以西燕国最占据山溪之险,它面积虽小,但建立时间最长,资历算得上是四国中的长者。   “苍林之海”的丛莽群山是西燕世世代代的依托;北方与骁勇善战闻名灵州的漠秦国相邻,但因为西燕占据碧峡关天险,拥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东部和最大的翰原国接壤,但又有南北纵向的雪岭山作为屏障;向南则与代梁国隔江相望。   得天独厚的“地利”已经让西燕国安守百代有余,国好战则疲、忘战则危。沉睡了多年的西燕,还不知道一场噩梦即将来临。   碧峡关是一道狭窄的山谷,最窄处只有十余人并排而立的宽度,庞大笨重的攻城战车是绝无可能通过的,而两边直插青云的峭壁上则是设伏的绝佳地点。两边山势之险峻,连瞭望楼也只能在坡度稍缓的地方建上一座,不过仅这一座却完全够用了。   瞭望楼每次由两名士兵看守,一日换班两次,清晨一次,黄昏一次,士兵面朝不远处漠秦国的界碑而立,监视对面一切可疑的动静。   梅雨时节将近,天气闷热异常,聒噪蝉鸣不绝于耳,傍晚的阳光努力发散出最后的光辉,山坡上投射着瞭望楼长长的深黑色影子。   最后一缕阳光消失的时候,换值时间到了。两个士兵一如往常地登上石楼,不一会,从瞭望楼黑洞洞的窗口抛出两袋物体,悄无声息地坠落到漆黑的山崖下,随后楼里传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哨音,楼脚下幽幽地冒出两个黑影,四下打量一番后,黑影趁着朦胧夜色,动作迅捷地跑了进去。   这一夜是西燕国最后一晚美梦的终点。   七天后,第一场梅雨落在了锦州城,雨滴敲打古老发黑的青瓦屋顶,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哀怨,悲痛,得意,窃喜,交织在茫茫雨幕中。   王宫大殿外,陈列着一片黑压压的铁甲骑兵,刀剑冷锋在雨中泛出微光。本该严整肃穆的大殿里狼藉不堪,只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奴在擦地,殿门前站着一个白衣孝服的少年,赤着双足,手中捧着一方精致华贵的木盒,他扫视了一遍面前的军队,缓缓走下大殿的石阶,不顾细雨淋湿黑发、凉风吹乱衣摆。终于他走到正在雨中不停淌出鲜血的三四排人头前,闭着眼睛跪下,木盒双手高举过头,“罪臣慕容冲,愿举国归于漠秦,予君欢好,承君之怒,世世代代,永不言叛。”   这个刚刚解下太子金印,当了三天西燕皇帝的少年,此刻已成为亡国之君。   锦州城郊,整齐驻扎着一排排军帐,城墙竖起的旗杆上,随风微动的不再是精致的皇族锦旗,而是白底黑纹充满异域风情的狼旗。   “这鬼地方怎么天天都是雨?我来的时候在下雨,一个月多了,他娘的还在下雨!”   军营中央的一顶巨大行军帐内,不断传出刺耳的骂声。   大帐正中安放着一张宽大的书桌,案头摆满了文书,身穿铁甲的俊朗青年正执笔批文。一连串的骂声正从一旁坐着的彪形大汉嘴里喷出来,壮汉骂得太起劲,以致全然不知青年的眉头已经微微皱起。   “他奶奶的!哪来这么多破事!照我说,干脆把这群败军之将统统杀光,一了百了!何必守着鬼地方白受这鸟气!阿战,你就别再看那堆破纸了!”   “咔哒”一声轻响,青年放下笔,沉着脸色。   “大哥,如果不是你图一时之快,杀了半个慕容皇室的人,我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多事要忙。”   “怪我?”壮汉瞪大眼睛,“我龙渊出生入死、阵前拼杀为的是谁?你真以为我是为了那个一天到晚就知道和男人颠倒阴阳的昏君吗?!”   “大哥,就算是这里也要当心隔墙有耳。”龙战无奈地垂下眼,“我知道你性情耿直,最不喜欢这些钻营构陷的谋术。可你要知道,这一次我们只能胜,不能败,一个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致我们于死地啊。”   “我这不是心急嘛!那个老混账想另立太子的事,朝中谁人不知!想当年,父皇过世时你还年幼,他身为国舅,一时掌权执政本也无可厚非,但他竟然还想将你”   龙战眉头深锁,挥手制止了龙渊,“别说了,当年的事不必再提,我们此刻要做的,是尽臣子的本分,他不是想名垂青史吗?那我们”   “难道你就心甘情愿地帮那个老混账?”   龙战叹了口气,托着腮歪头看着龙渊,笑得像个顽童,“大哥难道不知,自古以来,成王败寇,只有胜者才能书写历史的道理?”   “这我当然知道!我虽然不喜欢看那些书,但这些道理却还是懂得的。”   “那你更应该理解我的苦心啊。”   语毕,他像想起什么似的,敛起笑容,起身欲走,却一个踉跄险些扑倒在书案上,龙渊眼疾手快将他扶起,一圈络腮胡子也遮不住他脸上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担忧。   “阿战,你若是太累了,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军中事务还有大哥在嘛!”龙渊挺起结实的胸膛,手掌在上面拍得震天响。   龙战笑道:“无妨,我只是坐得太久,腿有些麻了。”   “腿麻?那要不我帮你揉揉?”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在我眼里一直你是个小孩!你可是我背着长大的!”   龙战报之一笑,拿起伞就往外走,神色略显匆忙。   “你去哪?!”   “天牢!”   “他娘的!怎么又是天牢!那鬼地方有啥好去的?!”   龙战已经不是第一次踏进以酷刑闻名灵州的西燕天牢,却还是被那扑面而来的阴寒气息惹得紧蹙眉头,他心想,被关在这种地方,也不知那个人能否忍受得住。但为了留住他的命,也只能让他屈居于此了,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反而更安全。   昏暗摇曳的火光给幽深寒冷的甬道增添了几分诡谲的氛围,龙战独自一人走向天牢的最深处,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那个人,又害怕看到那个人脸上对自己的痛恨。   甬道尽头,一座钢铁打造的牢笼散发出渗人的寒意,几盏油灯在墙上苟延残喘,龙战轻轻走近牢门,发现里面打扫得还算干净,他在门前站着,似乎是在等眼睛适应暗处,又好像是在下什么重大决心,欲言又止的样子一反常态。   “慕容。”   “你可恨我?”   空气复归沉寂,牢笼中异常安静,如果不是时常响起的老鼠叫声,这里简直如同坟墓一般死寂。   “当啷”一阵铁链轻微碰撞的声音浮起又沉落,慕容冲嗤笑一声,“恨你?我为何要恨你?杀我宗亲的人不是你,破我国门的人也不是你,受我投降的人更不是你。你只是把我关到了这笼子里而已。啊,我想起来了,那时候我也把你关进过笼子,算是扯平了。”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想是受寒了。龙战心想。   “今日的局面毕竟由我一手造成,事到如今,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念在过去的情义,慕容,我定会护你兄妹二人性命。”   “护我兄妹性命?当年你没能保护阿姊,如今也护不了我们。更何况,国破那一刻我们就已经死了。”   “是我辜负了你们。”   “别说的那么好听,你从不负任何人。”   “给我一个机会,我发誓会让你们活着离开这里!”   “不必了,我已经答应了李仕。”   “何事?”   “当今漠秦王,你的舅舅,喜好男风天下皆知,听说他最近玩腻了旧的,想换新的了。”   龙战一把抓住铁栅,仿佛要生生将它掰断。   “你疯了吗?!居然答应这种事情!难道我就如此不值得你信任吗?无论我做什么来补救,你都要惩罚我吗?!”   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所有坚固的防卫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痛苦的事,能忘记的话,何必要记得呢?”   沉默在二人之间划出深不见底的鸿沟,空气太过安静,龙战几乎能听到牢笼中那个人如遭重击般短促的呼吸声。脸上有什么东西在滑动,痒痒的,他伸手一抹,发现原来是自己的眼泪。   “慕容冲已经死了,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亡国之君。”   忘了我吧。   十天后,漠秦传来圣令,征龙战为前军将军,押送慕容皇族及无数黄金珠宝返回国都雍城,信武将军龙渊仍驻守锦州城。   天空乌云盖顶,像一床厚重霉变的棉絮一般沉沉地压在广陵城上,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土腥味,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烟味儿。城里城外,人来人往,风裹挟着雨丝,落在饱受战乱侵扰的流民身上。   城门外一辆破烂不堪的木板车空空如也,头发花白的老农正往自己身上套绳子。一年前,他的大儿子应征入伍;半年前,他的二儿子被人从地里拖去当兵,他们至今也没有回来。半个月前,他的小儿子病死,老伴儿悲伤过度,几天前才刚刚入土,而他仅剩的一头老牛刚进城就被强征去运粮,如今的他只剩下一副衰老的身躯。老农弯下腰,佝偻得像一只虾子,颤巍巍地拖着破车往前磨动。   一滴豆大的雨点砸下来,接着两滴,三滴,五六滴,顷刻之间,天地都被雨水覆盖,道路很快变得泥泞不堪,行人纷纷加快了步伐。   雨势越来越大,老农慌里慌张地把草绳往前拽,老破车却不领情地向后滑。雨水很快湿透他破旧的衣衫,风吹得他根本站不稳,慌乱之中,老农一脚踩滑,整个人扑倒在泥水里,像只落水的老狗般狼狈不堪。他挣扎了几次还是没有爬起来,心想干脆就这样死了算了,这时一只年轻有力的手扶起了他。   老农的眼睛被雨水糊住,等他擦干眼前的水雾,看清周围的景物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背到了不远处一个半塌的茶棚下,他的老破车还在暴雨中呜咽。   “老人家,往渝州城怎么走?”   “渝州城?你去那里干什么?”老农很是惊讶。   “打算去投奔亲戚嘛,就是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那里,您也知道,到处都在打仗……”少年摘下几乎遮住他整个身体的大斗笠,露出花得一塌糊涂的泥脸,活像个小叫花子。   “咳……看来你还不知道啊,这渝州城如今可去不得了。”老农捋了捋胡子里的水,眼中透露出一丝恐惧,“渝州城在西燕境内,这你可知道?”   少年回头看着老农,微微蹙起的眉头显示出他的疑惑不解,“那是自然知道,老人家莫要戏耍我。”   老农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西燕国已经没了。”   少年犹如遭到晴天霹雳,一双眼睛大睁着,满脸写着吃惊和不可思议,“去年我还曾到过西燕国都,怎么这就……”   老农看了眼少年,脸上神情忧虑,重重地叹息一声,道:“早亡啦,听说那西燕王都被捉到漠秦去了!这天下只怕要更乱了,不过前些时候呀,我听闻吴兴太守带兵打败了姓纪的那伙乱匪,多亏了还有他们在,不然这日子只怕会更苦呦。”   少年似是听到了什么喜讯一般,眼睛里突然闪烁起晶亮的光芒,他把斗笠重新戴到头上后,解下蓑衣,披到老农身上,“老人家,您可知道吴兴太守的队伍现在在哪里?。”   老农皱着眉,捋了捋胡须,道:“应该还在宣城。”   少年闻言,转身便扎进那无边的风雨中。   “哎!年轻人!等雨小一点再走啊!”   “不必了!这渝州城不去也罢,我要去投奔吴兴太守!若我能建立一番功业,定不会忘了您的大恩大德!”   “我哪有什么大恩大德啊,”老农抚摩着带着少年体温的蓑衣,老眼氤氲着浊泪,失声笑道:“天佑代梁吧。”   待他抬头再看时,早已不见少年的踪影,只剩漫天雨水冲刷着大地。   代梁国地处灵州之南,国中河湖交织纵横,未统一前,全境遍布多达三十个部族,彼此之间杀伐不断。其时,北方大国翰原挥军南下,一举扫平五六个部族,为了抵御强敌,剩下的部落放下世仇,结成联盟,号为:代梁。   这场仗打了六年,最终双方息兵和谈,以京南河为界,于河心孤洲立碑为证。六年间,代梁部族快速融合分化,到息兵和谈的那一年,只剩七个大部族。这七大氏族为争夺至高之权,又历时四年的内斗,最终,陈氏一族统一代梁全境,开国皇帝陈轩封六大氏族首领为太守,分管六州。代梁陈氏已传五代,明君不断,国力蒸蒸日上,氏族之间的嫌隙与隔阂也越来越小,这个饱经战乱的南国度过了一段安稳的时光。   但是江水不可能永远平静,即使是一阵微风也能掀起涟漪,若是强风骤雨俱来,江中舟芥的沉没只在眨眼之间。   一年前,代梁第六代陈王在自己的寿宴上突然口吐鲜血而亡,其弟陈道谭时任丞相,负责主持丧礼诸事,国丧未竟,株洲太守侯璟起兵叛乱,一夜之间就有两州太守举兵响应,大军迅速集结,闪电般攻下颖州,颖州令章昭达出奔吴兴,投入太守陈蒨麾下。   世事变幻无穷,兴衰成败难窥定数。   代梁国土,烽烟再起。   自从讨平作乱的地方强豪纪机以来,陈蒨率领的队伍已经在宣城驻守月余,除了帮助百姓修缮房屋街道,更多的是让兵士就地修整,恢复精力,修补刀兵器械,筹措粮草,以备不患。   宣城令府邸外戒备森严,街道冷清,行人寥落,一年前的城内外的繁华景象好似南柯一梦。议事厅里,气氛沉重,穿堂风吹得人浑身冰凉。大厅主位上一名青年正襟危坐,眉头紧锁,他神情肃然,一只脚焦急地点着地面。   “报!”信使气喘如牛,冲到厅中,“丞相有令,命大人暂守宣城,平抚民心,严防兵士欺扰百姓。”   陈蒨摆手示意信使暂停,道:“可有说何时出发?”   “没有,只说让大人在此等候,到时自会发令。”   “退下吧。”   信使离开后,陈蒨看着厅中众人漠然的神色,心情愈发焦躁,闭着眼睛不想再看他们一眼,“都退下!让我一个人清净清净!”   众人唱诺,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之后,议事厅显得更为冷清。好半晌,他才睁开眼睛,只见厅外还站着一个人,青年紧皱的眉头略微舒展了一下,笑道:“就知道你不会听我的话,总是固执己见!”   厅外的人作揖笑道:“你还不是一样。”   陈蒨无奈地摇了摇头,“比起那家伙我还是很听话的。”他自嘲似地笑了笑,“走吧,陪我去四处看看,平抚民心。”   连绵的梅雨清洗着城市的污垢,雨后的街道、房屋、草木都被冲刷干净,但战火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地上散落着破碎的瓦片陶罐,宣城的本地居民大多都躲在家中,守着可怜的一点粮食度日。陈蒨的派人在集市搭建了几个布棚,棚子下支着口大铁锅,一日两次,锅里会散发出粥香,每到这时,城外闻讯聚集于此的流民纷纷抱着破碗,等待铁锅的大盖子揭开。   青年咬着嘴唇,神情忧虑地望着蜷缩在角落里的百姓,长长地叹息一声。   “伯安,你说这场战乱何时才能结束啊?”   他身旁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我相信他们一定能挺过去。”   “我也是。”   两人一边前行一边闲叙,随行的护卫则远远跟在后面。   陈蒨道:“翰原那边目前还没有动静,我们虽已和平相处了数十年,表面上看起来很和睦,但这次侯璟等人的叛乱,我总觉得是他们在背后搞鬼。”   “言之有理,我以为,侯、杜、张三大氏族的联合,当不是一时偶成,而是蓄谋已久,否则他们如何能在短期之内集结十万大军?那兵器、马匹和粮草也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若说翰原没有在背后助推,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陈蒨低声道:“还是你懂我,不像我那个弟弟。”   “又在担心他了?”   “那是自然,他和陈昌那个小子如今还在侯璟的手里攥着,也不知情况如何。”   “令弟自小聪慧无比,又习得一身武艺,谁能把他怎么样?更何况,以他二人的身份,侯璟非但不会亏待他们,还得好吃好喝的供着。”   “说的也是,但愿真是我多虑了。”   二人相视一笑,陈蒨虽仍旧担忧弟弟的安危,但为今之计,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远的巷子里隐隐传出挣扎厮打的声音,章昭达一把拦住陈蒨,道:“我先去看看。”   青年按住腰间长剑笑道:“无妨。一起去吧。”   他们赶上前去,发现两个士兵正行不轨,受□□的那个人衣衫不整,被禁锢在一人怀里,嘴被牢牢地捂住,另一人背对着他们正准备干苟且之事。陈蒨大怒,一脚了踹翻了背对着他的那个胖子,另一个见来者衣着整肃,气度不凡,知道二人定不是普通百姓,吓得连忙滚到一边跪地求饶。   那个被踹了一脚的还在骂骂咧咧,爬起来正想还手,但当他看清面前的人时,“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太守大人饶命!小人狗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还请大人恕罪!”   陈蒨眼里的怒气都快烧成火了,他原本以父亲指示的“严防兵士欺扰百姓”只是他老人家想太多,没想到这么快就让他撞见了,他觉得脸上有些火辣。青年下令随行守卫将二人押到牢里关着,当他蹲下来准备把自己的披风给蜷缩在墙角的人披上时,才发现自己看走了眼,被□□的原来不是女子,而是一个少年。   “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我叫韩阿蛮,老家在会稽山阴。”   “山阴的啊,那还挺远的呢。这是一些碎银子,权且当做盘缠吧。”青年把银子放到少年脚边,“到处都兵荒马乱的,你一个人就别瞎跑了,赶紧回家去。”   “我没有家了。会稽已经被叛军占领,大人难道不知?我如果回去就只能当叛军与大人在战场兵戎相见了。”   陈蒨刚走出几步远,闻言,他停下脚步,走回到少年面前,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心想:长得比女人还漂亮,难怪会被盯上。但面上却不动声色,笑道:“那你可愿追随   少年的眼中闪烁出欣喜若狂的光芒,他一路打听吴兴太守队伍的消息,弯弯绕绕走了不知多少,才终于从广陵到达宣城,原本能找到这支队伍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今却因祸得福,直接见到了太守本人不说,甚至还可以加入他的部伍,韩阿蛮的心脏激动地快要跳出来了。   “我愿誓死追随大人!”   “那好啊。伯安,带他回去。啊,对了,让他换身衣服,好好教教他军中规矩。”   “我??”   “怎么?你想抗命?”陈蒨的眼睛里散发出异样的光彩,炯炯有神但是充满危险,每当他找到了有意思的赌局时就会出现这样的表情,章昭达的心悬了起来,他这个从不“听话”的朋友又暴露了纨绔子弟的本性。   西燕灭国,代梁内乱,灵州大地上弥漫着不安的气息。   翰原王城东南,有一处地方俨然就是一个“小王城”,建成王、临泗王、燕王的府邸彼此相邻而立,围成一个品字形,中间的那块空地则由三家出资,共同打造了一座比王宫中最大的御清园还要富丽堂皇的游园。三家门前环绕着一条人工河,六座白玉桥横跨河上,距离人工河两条街宽的地方是一道围墙,墙外就是热闹非凡的“三王街”。   月升日落,华灯初上,三王街的热闹比起白天更甚。客栈酒肆灯火通明,商客旅人往来不绝;勾栏女子美目流转,向进出的客人迢迢传情;躺在美人怀中的达官贵人们喝着美酒佳酿,享受着这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奢靡。   夜色中,一只信鸦悄无声息地穿过王宫的重重殿宇,王城最深处,坐落着一座被紫藤萝花海簇拥的阁楼,高高翘起的飞檐犹如獠牙一般直刺向天穹。整座楼沐浴在朦胧的月光里。信鸦绕着阁楼飞了三圈,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然后滑落在顶楼的栏杆上,不一会,有个人从阁楼中缓步走出,信鸦看着黑影,歪了歪脑袋,看见它的主人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过了会儿,信鸦又无声无息地飞出宫墙,融入无边的黑暗里。   刘欣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还没穿透地平线。早起以成为他的习惯,即便是登基为王这个习惯也依旧没有改变,有时他会醒的更早,一个人的时候他甚至会彻夜难眠。不过昨晚他睡得不错,一个梦都没有做,睁眼的时候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身边的那个人还在安睡,刘欣盯着他看了好久,直到肩膀有些麻了,他小心翼翼地撑起身体,却发现左边衣袖的一角被那个人枕在了身下。   该怎么脱身又不吵醒他呢?刘欣想了想,觉得直接脱掉衣服走人实在有失身份,他看了看一直放在枕边用作防身武器,但却从没用过的匕首。   单手把匕首拔出并不困难,难的是他想用匕首割断衣袖的同时也不吵醒身边那个还在熟睡的人。   两天后,王城中几家著名青楼的当红小倌不约而同地穿起缺了一角袖子的衣服,而穿这样穿着的小倌明显比别的更受欢迎,一时之间,全城勾栏瓦肆的男女都穿起了这样的衣服,而这风潮背后的流言蜚语则愈演愈烈,甚至传到了皇太后的耳朵里。   每日下朝后,刘欣都要赶去椒淑殿给祖母请安,这天,他度过了一个如坐针毡的早晨,心情烦闷的他跪坐在偏厅等候时,察觉到椒淑殿的气氛有些异样。仔细一看,他才发现周围居然没有一个宫婢,这下他几乎完全肯定有什么关于他的坏事发生了,但他想不起最近做过什么不得体的事,又不能就这样擅自离开,只好在原地等候祖母的到来。   时间随着滴漏的水声静悄悄地流逝,日影西斜,夕阳照射在窗上,网格状的影子笼罩在翰原王的身上,他等了一天,跪了一天,滴水未进、粒米未食。直到掌灯时分,皇太后才终于出现,她的头发只白了两鬓,一身华服,妆容精致,看起来犹存些许风韵。她冷冷地看着自己的亲孙儿,道:“你可知错?”   “孙儿不知错在何处。”刘欣像只受惊的小猫一样,低着头怯生生地回答。   一片残布被远远地扔到他跟前,刘欣只觉得有些眼熟。   “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   他绞尽脑汁,却怎么也想不起这布在哪里见过,满脑子都是早朝时大臣们上陈的奏表和他们怪异的神情。   太后冷笑道:“你连自己的龙袍都不认得了?”   刘欣脑子里“轰”得一声,他总算意识到原来是那天早晨割断的袖子,他不明白祖母怎么会知道这种事,更奇怪这布怎会到了她的手里。   “你知道现在朝野上下是如何议论你这个皇帝的吗?”太后身上的环佩随着走动发出清脆的响声。   刘欣回想起来,今日朝会上,大臣们的目光不同以往,他们的眼神有厌恶、有探寻,还有一丝暧昧的玩味,那些目光像是一只只要褪下他龙袍的手,让他恶心得手脚发凉。此刻刘欣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但他不敢说。   “不、不知。”   “那让我这个老太婆告诉你好了!他们说!你!就是一个坐在龙椅上的小倌!那些勾栏的红牌都还比不上你,因为你穿的可是真正的龙袍!”太后一字一顿地说着。   刘欣双腿一软,瘫倒在地上,他深深地跪伏在祖母脚下,额头不停撞在地砖上,“对不起”三个字从小讲到了现在。   刘欣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到寝宫的,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怎么晕了过去,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他在。   今日他受尽委屈和屈辱,心里一片苦涩,而现在躺在温暖熟悉的怀抱里,他感觉无比的安心,仿佛不久前经历的一切都是别人的事情。   “想喝水吗?我去给你拿。”   “不必。我就想看看你。”   刘欣伸出手玩着他垂下的黑发,光滑得像是丝绸一样。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抚上他的唇,像触摸花瓣一样动作轻柔。   “你看你,嘴都干成这样了,不喝水可不行。”那人说着,腾出另一只手,探身从床边的矮几上取来事先晾温的水,递到刘欣的唇边,他却耍小孩子脾气,不肯张嘴。   董贤微微一笑,柔声道:“那我喂你。”   说罢,他将水含入口中,低下头将彼此的唇瓣相依。刘欣伸出胳膊搂住他,一滴眼泪滑进两人相缠的发丛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尝试更文,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第2章 漠秦篇(一)   收到漠秦圣令后,龙战龙渊二人挑灯彻夜密谈。三天后,三千铁甲护卫着一辆马车和满载的金银宝器从锦州城出发,穿过碧峡关,浩浩荡荡地前往雍城。   龙渊下令,命麾下三位副将各带两万兵马,奔赴黔、凉、崮三城,迅速镇压反抗的义军,又令余下各部分驻地方,治理匪盗,安抚民心,令其乐业安居,归心漠秦。龙渊本部精锐则驻守锦州,西燕王宫也没有被付之一炬,而是安排工匠尽心维持。不过,这一切都是在没有上报漠秦王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   断断续续下了月余的雨渐渐退去势头,王宫深处的一处院落里,一汪碧绿的池水闪烁着粼粼波光,莲叶紧挨着铺满水面,风起时,你推我挤的样子煞是热闹。临水而建的小阁楼里,一名白衣少女靠窗坐着,面色青白,嘴唇干裂,盯着水面的眼睛黯淡无光。   龙渊处理完军务,正准备吃一锅热乎乎的羊肉汤时,他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棘手的麻烦没有解决,不耐烦而又无奈地叹了口气,肉汤也没心思再喝,便只身往王宫走去。   他是三步一摇头,一步三叹气,终于走到一个院落前。只见木门虚掩着,龙渊迟疑了一秒,还是推门步入院中。他一眼便看到临窗呆坐着的白衣少女,见她那副和三天前一模一样神情,征战沙场十余年的龙渊,瞬间感觉弟弟丢给自己的这个山芋,还真不是一般的烫手。   直到龙渊大步走到屋子里,坐了好一会儿,那名少女还是没有发现他进来,像一尊木雕似的,一动不动。   “咳咳!!”   少女浑身一颤,像只受惊的小鹿,她连忙转身,整个人跪伏在地,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奴婢慕容婉拜见将军。”   龙渊看了眼一旁矮几上摆着的几碗满满的饭菜,道:“我答应了一个人,不让你死。想绝食殉国?没那么容易!如果你再不吃东西,我就找人用木棍撬开你的嘴!给你一口一口地灌进去!到时候你可别怪我不知道怜香惜玉。”   慕容婉的小身板微颤了一下,然后就僵住了似的,动也不动,一字一句都像是从咬紧的牙缝里挤出来似的,道:“将军深明大义,若能成全奴婢,来生定当结草衔环,以报将军之恩。”   一阵可怕的沉默后,龙渊捋了把胡子,眉头深深皱起,道:“我说过答应了一个人,不会让你死。你就不想知道那人是谁?”   “不想。”   龙渊龇牙吸了口气,费好大劲才把怒火压下去,“铛”一声闷响,他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扔到慕容婉面前,道:“抬头好好看看,我相信你认识这个东西。”   慕容婉微微抬头,当看清面前是什么东西时,她呆住了,眼泪不由自主地留下来,一双纤细瘦弱的手小心翼翼地拾起地上那半枚玉玦,捧在手心,嘴里喃喃道:“阿战哥哥,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们的。”   龙渊把她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忽然之间为她无助的样子生出一缕心酸和无奈。他拂衣起身,嗓音带着一股难得的轻柔,道:“就算是为了他的心愿,也请你好好活着。只要人还在,一切都可以重头再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少女紧紧攥着玉玦,眼睛恢复了一丝光彩,她犹豫了一下,道:“能否请将军告知,我哥哥慕容冲现在何处?”   “去漠秦的路上。”   龙渊走到门口时停住了,他沉着嗓子,道:“你不要妄想能从这里逃掉,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出去了,这一路山遥水远,危险重重,别说到不了漠秦,就算到了,你愿意见他,他却不一定愿意见你。”   “为什么?”   “你真想知道原因的话,就活下去,然后自己去问他!”   月寒如水,几颗暗淡的星星散落天幕,夜空下,一支军备整齐的队伍正在背风的一座山石下休息,士兵们各司其职,挺起十二分的精神监视一切可疑动静。熊熊燃烧的篝火堆里不时发出噼啪的炸裂声,随之几点火星升起,然后消失在空气里,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里的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射在窗布上。   车门紧闭着,空气虽然不新鲜,但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花香,龙战知道那是慕容冲身上的味道。两人相对而坐,沉默不语,虽然都有千言万语,但都不愿先开口,僵持半晌,龙战败下阵来,道:“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不过是打算借龙鳌之手,杀了我吧?”   “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杀了你根本难解我心头之恨。”   龙战苦笑,道:“也对,把我千刀万剐才能让你高兴一点。”   慕容冲冷笑一声,别过头不看他。   “啊,对了,有件事忘了告诉你,我已经把婉儿托付给我大哥照料,你不用再为她担心。”   少年一声不吭,只是面上冷漠的神情稍微缓和了一些,良久,他开口道:“替我写封信给她,让她好好活着,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出现。也不要来找我,我不会见她的。”说着他顿了一下,眼中流露出淡淡的悲哀,“如果可以的话,让她找一个爱她的人一起生活,最好是能照顾她、关心她,人长得好不好看无所谓,敢用一辈子去呵护她就足够了。”   龙战的心仿佛被狠狠地刺了一剑,他的目光落到少年手腕上的沉重枷锁上,道:“好,我会帮你传达的。婉儿一定会找到真心对她的那个人。”   少年“哈哈”笑了两声,扭头看着龙战的眼睛,扯出一个凄凉的笑,道:“那就承你吉言。作为还你的人情,到时候我会让你死个痛快。”   “好啊。”龙战说完,直勾勾地盯着慕容冲,嘴角微弯,道:“不过,若你失败,该当如何?”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若失败,便嫁衣红妆,与我列图枕张。”   少年愣了一下,抚着额头底声地笑,道“哈哈哈哈,你这个疯子!”当他终于停下笑,抬起头来时,脸上面无表情,眼中却像有烈火在熊熊燃烧,道:“一言为定。”   七天后,漠秦雍城。   巍巍明光殿上,文武百官位列朝堂,大殿正中的龙椅上,龙鳌大腹便便,他歪着上半身靠在软垫上,左手捻着胡须,右手不停转动两颗圆润的玉珠,听着堂下众臣陈事。   “鹿州、奎州遭受百年一遇的大旱,今年颗粒无收,民不聊生,急需拨调白银十万两、粮食万石赈灾!”   “准奏。若有紧急之处,徐爱卿可便宜行事。”   “陛下!臣昨日收到急报,嵩川河下游三段堤坝决堤,洪水冲毁了数千民房,淹没百亩良田!”   “嵩川河?去年不是才花了八万两加固河堤吗?”龙鳌皱了下眉,道:“去年堤坝加固是何人主事?”   “户部尚书陶震。”   “李爱卿,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了。”   “臣领旨。”   “啊——”龙鳌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一脸疲倦,道:“诸位爱卿,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殿中一阵响动后,群臣道:“恭送陛”   “臣有要事禀报!”这一声像利剑生生斩断众人的声音,满朝文武齐刷刷向声音的来源望去,短暂的沉默后,众臣纷纷躁动起来。   “是太子殿下!”   “殿下回来了!”   龙鳌斜睨了龙战一眼,只见他一身银甲戎装,未曾佩剑,风尘仆仆,显然是赶了很远的路,正想着要不要夸奖他几句,以显示自己对臣子的关心,但耳中充斥着的“太子殿下”让他马上放弃了这个打算。   龙战几步走进大殿中央,向龙鳌行礼,道:“臣奉王命出征西燕,天佑漠秦!让臣得以全胜而归,特为我王奉上西燕国图及玉玺。”   群臣又爆发出一阵骚动。   “太好了!终于干掉那帮蛮夷之徒了!”   “天佑漠秦!!”   “一统灵州指日可待啊!”   “当大宴三日!举国欢庆!”   “吾王万岁!”   “太子殿下千岁!”   半晌,大殿中终于平静下来,龙鳌终于开口道:“退朝,明晚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恭送陛下!”   龙鳌走后,大臣们纷纷围到太子身边,“恭喜”“贺喜”不绝于耳,龙战灵活应对,左右逢源,说得众人笑成一片桃花,殿中气氛煞是热闹,但众臣却不知太子殿下的目光不管怎样流转,最后都会像盯着毒蛇的猎鹰一样,盯着那个最近炙手可热的李大人。   第二天,宫内众人忙得热火朝天,人人都是一路小跑,紧张忙碌的气氛笼罩着整个白天。是夜,龙撵安放于雀灵台正北方的中央位置,参加宴会的大臣按官位高低依次排开,左武将右文臣,中间是一块铺着红毯的舞场,上方悬挂万盏宫灯,照得整个雀灵台宛若白昼,数十名美艳舞姬在音乐下扭动着水蛇腰,曼妙的身姿在薄纱衣裙下时隐时现,旖旎非常。   文武群臣一边吃着盘中佳肴,喝着杯中美酒,一边如痴如醉地欣赏乐舞,彼此之间交流品评着舞姬的身材样貌,说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发出阵阵猥琐的哄笑声。   龙战在左边的第一个位子坐着,他静静地喝酒夹菜,看着周围的一切,思绪飘得很远,他想起了很久以前那段短暂而快乐的生活,唇边不经意露出一丝微笑。突然一声“太子殿下”把他拉回了喧嚣的现实,龙战定睛一看,笑道:“曹将军,别来无恙。”   “太子殿下刚刚想到啥好事了?笑得那么开心,也说给我听听如何?”曹羽锋笑眯眯地递给他一杯酒。这个少年将军比龙战还小几岁,是丞相曹汇之子,在与翰原的辽城之战中立下头功,后来也屡次立下边功,遂拜将受禄,现在在朝中混得是风生水起。曹羽锋长期在外,很少在都城,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龙战对他此次的主动搭话感到有些惊讶。   “没什么,一点陈年往事罢了,不值一叙。”   “哦?不知殿下此行,可有什么趣事,能否说来听听?”   龙战莞尔,道:“曹将军说笑了,你我皆知战场如地狱,哪还有什么趣事可说呢?”   “欸~我可听说西燕美人多如天上星辰,太子殿下难道都没有‘偶遇’几个?”   美人么?   龙战刚想回答,却遥遥望见李仕悄悄走到了龙鳌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接着龙战就看见他舅舅的脸上瞬间浮现出猥琐贪婪的笑容。看到龙鳌的表情后,龙战想都不想就知道李仕说了些什么。他端着酒杯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   “太子殿下?想什么呢?”一只手在龙战眼前晃了晃,他突然好想给这家伙来上一脚。   “抱歉,今日有些乏了,改天有空再与将军把酒详谈。”说罢,龙战放下酒杯,也不顾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匆匆离席。留下曹羽锋独自端着杯子喝酒,少年浑身放松地坐在垫子上,动作颇有些失礼,但他也不理会,只一边倒酒一边摇头,絮絮叨叨地嘀咕,也没人听清他说了些啥。   宴会直至深夜才散,龙鳌喝得伶仃大醉,被七八个美貌少年搀扶着走到寝宫,他挥了挥手,少年们纷纷退下。拖着沉重的身躯,龙鳌摇摇晃晃地向寝殿走去,穿过层层屏风,终于,一张宽大的床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嘿嘿”笑道:“美人儿~我的心肝儿!等久了吧?本王这就来满足你!”   床边垂挂的红色纱帐随着窗间吹来的风飘动,重重纱帘仿佛浓雾一般,遮住满屋旖旎的风光。   作者有话要说:   从本章开始就要分述这三对儿的故事了,三对儿的剧情是统一的时间线,并不存在这边结束了,那边才开始,就是这样,喵~   呃·······希望能看得懂 第3章 代梁篇(一)   自从进了军队以来,韩阿蛮每天都开心得像吃了蜜,虽然他只是整日干些洗衣做饭扫地的杂活,但心情依旧很愉悦,仿佛这样的生活就足够他过一辈子似的。一日,韩阿蛮正在给马厩打扫,他放下最后一捆马草,正在擦汗时,练武场中热闹的声音吸引得他忍不住进去站在一根柱子后面偷看起来。   宣城防营的练武场上,雄健有力的吼声直冲云霄,刀剑棍棒拼杀之声夹杂其中,日常的练习竟宛如战场一般激烈。拿着扫帚站在角落里的韩阿蛮看得是目瞪口呆。陈蒨远远看见了他的表情,不禁莞尔一笑,嘬了口茶,道:“伯安,你看那小子的样子,就跟你第一次看见我和别人打架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章昭达耸耸肩,道:“我哪有那么夸张?”接他着看了韩阿蛮一眼,只见少年正为场上的精彩对战拍手喝彩,看起来对军营生活十分感兴趣。突然,他心里冒出一个顽劣的想法,便俯身对陈蒨说了一番,二人对视一眼,默契地点头,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恶劣的笑容。   “喂!阿蛮!你过来一下!我有事与你商量!”陈蒨向少年挥了挥手,喊他过来。   “???”韩阿蛮虽不知何事,但他一心仰慕的太守大人有事找他,阿蛮想都没想就欢快地跑到两人面前,施了一礼,笑吟吟道:“大人,有何事吩咐?”   少年穿的一身灰黑布衣,衬得他肤白若雪,修眉不描而黛,不笑的时候一双眼睛都像含着笑意,笑起来的时候,两颊便陷出一对小酒窝,眸中的笑更仿佛要溢出来般,直看得人心醉。陈蒨盯着韩阿蛮呆愣了半晌,搞得一旁站着的章昭达万分尴尬。   “咳!!”他赶紧咳嗽一声提醒陈蒨别失了身份,但他竟没反应!   “咳咳咳!!!”章昭达捂着嘴猛烈地咳嗽起来。   “大人可是身体不适?要不我去找大夫?”   “咳!啊,不是,我很好。咳!”   “伯安,你是不是生病了?”陈蒨忽然冒了这么一句,呛得章昭达一口唾沫飞进了气管里。   “咳咳咳!!咳咳!”   我去你大爷的!陈子华你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   章昭达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他红着脖子,道:“韩阿蛮,太守想看看你的武功如何,毕竟你要跟随我们行军打仗,就算只是负责打杂,也要有点武艺用来防身啊。”   韩阿蛮一听,心沉下去了半分,他小声道:“可我不会武功,只是以前跟着我爹学过射箭。”   “射箭?”陈蒨眯起了眼睛,像是思考着什么,他沉吟半晌道:“那你上去试试!”   “真的?我只会一点点。”   “没关系,试试就好。”   “嗯。”   练武场上众人一开始都各干各的事,正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俊美无比,但瘦弱苍白的少年提着一张弓向靶场走去,众人感到好奇,纷纷停下来看他。   韩阿蛮紧张得手心冒汗,他站到事先画好的一道白线前,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大家都注视着他,阿蛮瞬间感觉芒刺在背,他连忙转过头,慢慢举起手中的弓,取箭搭箭上弦,一气呵成,接下来便是瞄准,射箭!只见箭支“嗖”得一声飞出,力道十分强劲,但是过了头,那支箭就那么直勾勾地与靶子擦肩而过,一头扎进了练武场外的草丛里。空气凝固了两秒,然后爆发出震天的狂笑声。韩阿蛮见自己射脱了靶,脸色变得更加苍白,转身看见众人笑得前仰后合,甚至趴在地上直锤地,他的脸“唰”得由白变红,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像一只被人捉弄戏耍的小猴子。   这个捉弄人的主意本来就是陈蒨想出来的,他原本想的是,借此也正好可以看看韩阿蛮的能力如何,但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他忍不住笑得浑身发抖,章昭达更是笑得脸都红了。终于,他闹够了,也笑够了,便赶紧喝止众人,道:“行了!别笑了!该干嘛干嘛去!!都给我闭嘴!”   士兵见长官发话了,便纷纷散去仍做自己的事,但人群中还是不是传出一阵嘲笑的声音。韩阿蛮抬头看见陈蒨脸上的止不住的笑意和周围人的不怀好意的神情,他知道自己被戏弄了一番,心像是被人狠狠揪了一下,少年趁那人没注意到自己,悄悄消失在练武场上。   “噗哈哈哈哈哈!我就说我没那么夸张吧!”章昭达笑得停不下来,直到发现陈蒨有些不对劲,他才勉强止住笑意,拽了把他的衣袖,道:“喂!你怎么了?”   陈蒨一声不吭,抽出袖子就大步离开了武场,剩下章昭达一个人在风中凌乱。这主意可还是你想的呢!别想推卸责任!陈子华!你这个见色忘友的败类!他在心里咆哮道。   是夜,陈蒨用过晚膳,在房中研磨润笔,正打算写一封信给叔父陈道谭,询问何时能够动身离开宣城,他在这个地方待够了,只想赶紧加入前方的战斗,但陈道谭似是有意牵制他的势力,尽让他做一些诸如驱逐流寇、扫除乱匪等无关痛痒的事。陈蒨的心里隐隐感到有些异样,但又不敢让这样的想法占据他的思想,他一直觉得叔父不是那种为了王位和权力不顾一切的人。但愿是我多虑,陈蒨心想。   “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陈蒨看了眼窗外,发现夜已经很深了。这么晚了,一定是伯安那家伙。他皱了下眉,道:“进来。”   “臭小子,有什么事不”话还没说完,只见来人却不是章昭达,而是一个百夫长。陈蒨尴尬地轻咳两声,道:“何事?”   “回禀大人,我带领的那队里有个新来的不见了。”   闻言,陈蒨眉头一皱,脸上浮现微微愠色,道“叫什么名字?”   “韩阿蛮。”   听到这三个字,陈蒨愣了一下,一时之间竟不知作何反应。想怒,今日对那个少年的捉弄让他心里第一次有了愧疚的感觉,这气根本没法撒;想命人去找他,但转念一想,大丈夫应当能屈能伸,如果连这点嘲笑都承受不了,那他也没有必要再跟着自己了。   陈蒨大手一挥,冷冰冰道:“随他去吧。这种窝囊废不留也罢!”   这一晚,太守大人二十年来第一次失眠了。第二天,他顶着副熊猫眼,哈欠连天地处理各种事物,用早膳的时候差点把墨汁当酱蘸。   议事厅上,众人忧心忡忡地看着陈蒨,生怕他这瞌睡打着打着就打到地上去了。章昭达小声地对身边坐着的宣城令说道:“你给那边的说说,今天就到这儿吧~”说罢,他朝坐在桌子后面昏昏欲睡的太守努了努下巴。   察觉到太守今日状态不对,又对他的急躁脾气早有耳闻,生怕惹祸上身的宣城令早就巴不得赶紧走掉,他轻声道:“好好好~章大人与太守大人向来关系融洽,可得劝大人保重身体啊~我这就告退了。”说着,他转头和另一人嘀咕了一阵,不一会儿,众人纷纷起身,踮着脚,轻手轻脚地往外走。   章昭达找来一件披风小心翼翼搭到陈蒨背上,刚一放下,青年就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大呼了声“阿蛮”,吓得章昭达差点跪到地上,他甩开陈蒨的手,怒道:“给我醒醒!”   陈蒨仿佛被浇了一身冷水,瞬间清醒过来,突然他一把抱住章昭达,道:“他居然走了,是不是我昨天太过分了?”   “???”章昭达猛地推开陈蒨,气得眼睛都圆了,道:“你发什么疯?!谁走了?!”   “阿蛮。”   陈蒨神情低落,仿佛被哪个姑娘甩了的表情,看得章昭达目瞪口呆,他心想,这个玩世不恭的皇族纨绔子弟是不是中邪了?   “你胡说八道啥呢?他不是在这儿呢吗?”   “???”   章昭达翻了个白眼,跑到门外喊了声,“韩阿蛮!过来!!太守大人找你有事!”   不一会儿,少年就站在了陈蒨面前,手里拿着块抹布,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道:“大人,有何事吩咐?”   陈蒨扶额,沉默半晌,结结巴巴道:“今、今日起,你调到我这儿任职,负责打扫起居诸事。还、还有,晚上别乱跑”   “是!”   “好了,你退下吧。”   “明白!”说完,韩阿蛮转身离开,脸上的笑越发醉人。   章昭达愣在原地,对两人之间诡异的氛围,越发感到摸不着头脑。   当晚,陈蒨在韩阿蛮的服侍下早早入睡,脑袋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睡得格外深,一觉醒来就到天亮了。陈蒨的心情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爽,虽然每天的麻烦事还是堆成山,但他却不怎么感到劳累,一天下来还是精神抖擞。他跑去问章昭达原因,但他只甩给了自己一个白眼。陈蒨头一回对僭越无礼的行为没发脾气,反倒一直乐呵呵的,军中将士都说太守大人中邪了,有几个还擅自找了巫医要给陈蒨“驱邪”,气得他命人把他们拖下去各打了二十大板。   这样轻松的日子很快过去了半个月,梅雨过后,紧接着的伏旱天热得万物都无精打采。入夜后,白天的酷热散去了几分,几缕轻微的夜风的给熟睡的人带来些微凉意。月上中天,陈蒨光着膀子在竹席上像摊鸡蛋似地翻来覆去,折腾了半晌也没睡着,他干脆披衣而起,拿着扇子到院中乘凉,在树下坐了会儿后,陈蒨被蚊子惹得受不了,摇着扇子就往外走去。   夜色深沉,蟋蟀虫鸣声连绵不绝,路边挂着的灯笼上,一群群飞虫环绕着光源起舞。习习微风吹干他汗湿的鬓角,吹起他身上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陈蒨拢了下衣服,打算折回去接着睡觉,走了不远,一阵奇怪的声音从练武场那边传来。他睡意全无,立马警惕了起来,随便从路边捡了根木棍当做武器,他慢慢向本该空无一人的练武场走去。   距离越来越近,他渐渐听清那阵奇怪的声音原来是脚步声,似乎有人在里面走来走去。陈蒨悄无声息地靠近练武场的大门,发现木栅门虚掩着,里面点着两根火把,透出不甚明亮的光线。接着微弱火光,陈蒨透过栅门的缝隙,看到一个白衣少年在里面练习射箭,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五六个箭筒,再往里看,只见远处的箭靶上,数十只箭齐齐地扎在红心上。   陈蒨心头一怔,这时那白衣少年拔了箭正迎着火光走来,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的眼中,少年微微泛红的脸上满是汗水,他回到原地,搭箭上弦,“嗖”一声,箭矢正中靶心。青年心中顿时翻起波涛,内疚,欣慰,以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在心海翻腾,他小心翼翼地离开练武场,回到房中倒头便睡。 第4章 翰原篇(一)   红日初升,朝霞映照天穹。碧瓦飞甍,重楼掩映,花树婆娑,翰原王城紫宫群殿一派雍容华贵之气。王宫重重飞檐下,垂挂的铜铃闪耀着金黄的光泽,偶尔响起的金属音在浩大天地间显得无比空灵。   宫殿楼宇深处,一座新起的精致楼阁环绕在紫藤萝花丛之中,其间鸟鸣声声,清脆悦耳,越发衬托出清晨的安祥宁静。   此楼名唤:卿欣阁,共三层,一楼会客,二楼书房,三楼卧室,是翰原王刘欣特意为舍人董贤修建的。阁楼坐落在庭院中央,院中满满地搭建着花架,白色和紫色的藤萝花攀架而上,开成一片汪洋花海。   顶楼窗扉洞开,晨风卷起销金纱帐,轻轻唤醒床上熟睡的眷侣。   董贤把额头和刘欣相抵,羽睫半张,清亮的眸子里映着怀中少年略带倦意的面容。   “该起来了。”   “唔。”少年皱了下眉,嘴里哼出声来,脸上写满了不情愿,像个寻找庇护所的小动物似地往董贤的怀里拱。   “王上,不愉快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的。”青年搂住他削瘦的肩膀,抚摩着他的脊背,轻声细语地安抚他。   刘欣把脸紧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耳朵里满是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少年低垂下眼,无力地说:“大臣们看不惯我就算了,本来我也不在乎他们。可是为什么就连太后也对我那么狠?”   董贤轻吻他的额头,笑道:“王上乃是一国之君,是天下人的王,太后严厉也是为了你好。”   “所有人都说‘这是为了你好’,从来没有人想过我本人是不是愿意。”刘欣闷闷不乐道。   青年笑道:“这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多时候人都是身不由己的啊。”   “这些我都明白,我只是”说着,刘欣顿了顿,又道:“只是不想一直缩在角落里,我也有想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的事。”   “嗯,现在你就有一件事可以自己完成。”董贤狡黠一笑,桃花眼弯成两朵儿月牙,眼尾微微上翘,脸上露出狐魅般的妖冶艳丽之色。   “什么事?!”   “起床啊。”   “???”刘欣微怔,旋即笑了起来,道:“好哇!你敢耍我,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厉害!”说着,就把手伸去挠他的胳肢窝。   两人嬉闹玩笑着,双双滚到一起,笑声惊飞了窗边树上栖息的鸟儿。   “好了~好了~不闹了!我现在就起!”刘欣最是怕痒,面对董贤的攻势,他很快便招架不住,连忙求饶。   “我来帮你更衣。”   少年展开双臂,任由他把繁复的衣物一件件、一层层地裹住自己削瘦病弱的身躯。对于他来说,身上龙袍虽好,却终究只是堆衣服;头上金冠虽贵,但沉重得让他抬不起头来;山珍海味在口,每日饭后还是要一碗苦水下喉。还不如生在平常百姓家,健健康康、普普通通,就算是粗茶淡饭,补丁缀满衣襟,也比现在快活。   董贤替他摆好从发冠两侧垂下的红缨带,在那苍白的脸颊上蜻蜓点水般一吻,笑吟吟道:“别和朝堂上那群老家伙一般见识,记住,你可是翰原国的君主,要拿出气势来,让他们敬你、畏你!”   “我知道。”刘欣脸色绯红,低声道,“太后已经唠叨无数遍了,可我就是怕。”   董贤不禁莞尔,道:“怕什么?他们还能吃了你不成?”   “我是怕做错事,惹太后生气,还怕连累到你。”他望了眼窗外的紫色花海,颓然道。   “我不过是王上的一个玩物,不值得您劳废心神。”董贤神色悲哀,凄然笑道:“有朝一日王上若是厌弃我了,只管放心丢掉便好。”   刘欣一听顿时急红了眼,一把抓住他的手,道:“我可从没说过你是我的玩物!我是真心待你!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只要你陪着我,我就”   “当当当”晨钟浑厚之音响彻天际,阁楼仿佛都被震得微微颤动。   “王上,早朝时间到了,您可不能迟到啊。”   刘欣皱着眉,咬着嘴唇,一脸的委屈和无奈,他飞快地跑下楼,不一会,楼下传来“起驾”一声长调。   董贤走到窗边,看着那乘龙撵渐渐消失在重重叠叠的群山般的宫殿之中,他脸上的凄然之色慢慢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冷漠如冰的神情。   那天晚上,刘欣没有在卿欣阁留宿,而是在他那冰窖似的书房里草草睡了一觉,醒来后,他便命人将昨晚拟了无数遍才终于写好的圣旨送到卿欣阁。   传旨太监到达的时候,董贤正在院中看书。   前日那番话,他其实是藏了些心思在里面的,只是不知那少年能否察觉到,如若不能,他也只能放弃,另择目标。   这官场权力之争对他来说是一场豪赌。赌注是自己的一切,名声、金钱、肉体都包括在内,而他的对手是所有人。输了,身败名裂,国破家亡,命丧九泉;赢了,坐拥天下,世代为尊,青史留名。   他没有和那个人一样选择强主依附,而是看中了这个无能君王,是因为他知道,刘欣纵然懦弱无能,但终归是一国之君。他只是太过软弱,意识不到自己手中的权力,也不知道该如何运用它。   董贤自信有能力当一个好的傀儡师。如果能通过他的权力得到高位,不管是身体还是感情,又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正想得出神时,传旨太监拖长音的刺耳调子突兀地传来。   “圣旨到!奉天承运,舍人董贤起自帝乡,游学列国,博闻强记,多次为朕分忧解难。朕惜贤德,不忍良才埋没,特封为京畿令,赏金三千两,即日上任,钦此。”说罢,老太监拂尘一甩,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小太监一人捧着官印,一人端着金条,二人走上前,将物品放在花架下的石桌上,然后退回原地站着。   董贤跪在地上,双手接过明黄色的绸布,道:“臣领旨。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赵公公笑眯眯地俯视着他,语气里半是恭维半是揶揄,道:“恭喜董大人啊~今后还望大人在王上身边替咱家美言几句,至于那枕边风,大人你可别吹到咱家身上就行了。”   董贤起身,拍了拍衣服,殷勤笑道:“公公这是哪里话?您可是太后身边的大红人,就连王上也得看您的脸色。董贤一个小小舍人,何德何能?今后还得仰仗公公,万望大人不要嫌弃才是。”   赵公公对这番话十分受用,尤其是那句“王上也得看您的脸色”,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嗯”,眼神有意无意地往石桌上瞟。   “咱家还要回去复命,就不在贵处打扰了。”   “公公且慢。”董贤看了看那两个小太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赵公公心下一喜,留着长指甲的手轻轻一挥,两个小太监就被他打发去了外面。   二人走后,董贤掀开盖着金条的红绸布,把十根金条全部推向老太监,笑道:“不成敬意,还望公公笑纳。”   赵公公原想着能拿到半数就可以了,没想到这个小舍人还真是舍得。转念一想,如此大手笔,想来他还有事相求,那个窝囊废王上是没什么指望的,要想成事,还得靠太后的权力。赵公公心底盘算一阵,决定卖他个顺水人情。   “哎呀~大人真是破费了,今后呀~咱家定会在太后身边替你多多美言几句的~”   董贤看他直勾勾地盯着那金子,心下哂笑,面上却不动声色,仍旧一副殷勤样,指着那盘金块,道:“多谢公公,今晚我就命人给公公送去。”   “好好好,切记不要声张。”   “小臣明白。”   董贤引着赵公公出门,二人边走边寒暄,说着些冠冕堂皇的话,这一段短短的距离,硬是走了很久,将人一直送到大门口后,董贤笑道:“恭送大人。”赵公公“嘿嘿”笑着离开了卿欣阁的庭院。   直到再也听不到任何脚步声了,董贤才来到花架下的石桌旁,拿起那方小小的方形金色官印,嫣然一笑,自言自语道:“还真是小瞧你了,我的王上。”   进宫这么久,董贤的心情第一次这么舒畅,向来不喜欢的藤萝花,此刻看起来竟煞是惹人喜爱。他把官印揣到怀里,吩咐下人道:“把院子里的地板给我用水好好冲干净!”他不想那个阉人在这座院子里留下的半点痕迹。   虽已被封为京畿令,但董贤仍然住在卿欣阁,那京畿令府邸只做办公之处。上任头几天,他着实忙了一阵,倒不是为处理公务,而是为了应付那一趟接一趟简直快踏破了他门槛的前来道喜的官员们。   董贤坐在书案前,看着上面厚厚的一摞拜帖,揉了揉太阳穴。夜已经很深了,为了打发这些闻风而来的投机者,他连着两天没有回卿心阁了。自己不在身边,不知道那个家伙睡得好不好,董贤心想,但随即他又摇头笑了,心说:我来到他身边也不过才两年,过去十六年他还不是一样过来了,几天不见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书房外,蛐蛐儿鸣唱之声渐次沉寂,屋内光线昏暗了许多,豆大的灯火也被不知何处来的风吹的摇摇欲坠,他拢紧了领口,向左右道:“三品及以上的给我选出来,其他的就不用管了。”话是说完了,但没人回应,四下里一看,发现只有自己一人,他这时才想起来,两个时辰前就已经让其他人都退下了,现在恐怕一个个都睡的像死猪一样,雷都打不醒的那种。   青年心底莫名一阵失落,他叹了口气,披上一件外衣,独自往外走去。一步踏到府邸门口的石阶上时,深夜的寒冷让他忍不住吸了口凉气,左右张望了一阵,一时竟想不到该往何处去。这么晚了,回宫是不可能的,就连青楼都关门休息了吧。他苦笑一下,干脆就坐在了门口的石阶上,扫了几眼空荡荡的街道,又抬头望向高天上那轮满月,看了半晌,越发地清醒了。睡不着,肚子还有些饿,想了想,这官儿当得还真是万分“凄凉。他伸手摸了下怀中,想找个什么东西解解闷,竟摸出一支竹笛。   董贤哑然一笑,想起来原是今天上午王莽派人送来的,他当时太忙,随手就塞在了怀里,这一放竟放到了现在,而自己还浑然不知。一时之间,往日同游的岁月清晰浮现在眼前,嘴角微弯,竹笛已到唇间,一阵清扬的笛声飞出,空灵曲调间夹杂着难言的哀婉凄凉。   王宫坐落在数条街道相隔的高大围墙后面,群宫黑压压一片,飞檐高高翘起,仿佛巨兽的獠牙,让人胆战心惊。   翰原王寝宫太辰殿内,清幽冷寂,空荡荡的仿佛很久无人居住。寝宫最里面,安放着一张宽大柔软的床铺,上面的被子枕头还和白天一样摆放得整整齐齐。一个华服的少年抱着膝盖缩在墙角,他头上的金冠已经有点歪斜了,眼周一圈红通通的,似乎哭了很久。   白惨惨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少年抬头望着那轮满月,泪珠簌簌滚落。 第5章 番外(一)   “苍林之海”是一座莽莽原始森林,林中树木皆高耸入云,地上是厚厚的一层腐殖质,脚踩上去都会冒出汁液来。这样一片肥沃的土地供养了无数奇花异草、珍禽异兽。   西燕自古以来便流传着关于这片密土的种种传说,其中流传最广,也最神秘的,是关于麒麟山神的故事。   “在不知道多久的很久以前,有一个少年名叫秦一,他父亲早亡,母亲又身患重病,将不久于人世,孝顺的秦一为了给母亲买药治病,不顾村人的反对,独自一人来到“苍林之海”,想在这里挖一些珍贵的草药换钱,好给母亲请郎中。   他穿了双破草鞋,背着个破竹篓子,拿了把药锄,就进了那莽莽群山之中。“苍林之海”不愧为宝地,灵芝人参仿佛遍地都是,秦一很快挖满了一背篓,当他准备返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森林深处。   林中巨木遮天蔽日,光线很昏暗,秦一根本辨别不出当时是白天还是黑夜。周围到处都是奇怪可怖的叫声,还有黑影时不时地掠过,让人瞬间头皮发麻。少年独自一人,又怕又急,他慌不择路地乱窜,转来转去却又回到了原地。少年心中挂念重病的母亲,后悔没听村人的劝告,他一想到自己即将葬身山林,而母亲则将因为无人照料,悲惨而终,眼泪顿时就哗哗流了下来。   秦一不知哭了多久,他又累又饿,便昏昏沉沉睡了过去。迷蒙之中,一团白光从密林深处缓缓而来,少年半睁着眼,隐约看见一头浑身散发出白光的麒麟正站在自己身旁。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看着那团耀眼的光芒,反而觉得无比心安。一阵睡意袭来,秦一闭上眼睛,做了一个美梦,梦里一个看不清面容、自称为山神的少年,他对自己说要做一个交易,只要秦一把身体让给他,他便能替秦一治好他母亲的病,秦一在梦里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   当他醒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村子里,而他的母亲正生龙活虎地在院子里打扫。秦一想起了那个梦,但他知道这场交易的代价,但他没有后悔。   村里人很快全都知道秦一的母亲病好了,他们纷纷来打听消息,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秦一守口如瓶,一个字也不愿说。村人都抱怨他自私,说他发了财却不想让别人知道,大家都开始疏远了秦一母子。   秦一一直等待着山神来取走他的身体,但很多天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这却让秦一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正在酝酿。   几个月后的一个夜晚,月亮很圆很亮,但是却诡异地散发着血红色的光芒,村里人对这红月亮感到无比好奇,纷纷透过窗口看,有的人还跑到外面,坐在门槛上看,整个村子热闹得像过节一样。   秦一只要一看到那轮红月感到浑身发痒,他把窗户死死封住,然后蒙到被子里,不顾母亲再三唤他的名字。红月的光芒似乎能穿透一切,秦一还是浑身奇痒难忍,他发了疯似的抓挠自己,希望能缓解一下,但他刚抓了只几下,就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冒出了鳞片一样的硬物,他吓得浑身一颤,掀开被子,接着屋内昏暗的烛光,看到自己的双臂都长满了鳞片!   啊啊啊!秦一惨叫一声,脑海中电光火石般闪现出梦中少年的那句“用你的身体为代价,你将成为我。”想到这里,秦一明白还债的时间到了。他颤抖着走到水缸前,瞥了一眼水面的倒影,只见自己的额头上竟然生出了两个角。秦一倒退两步坐在了地上,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母亲的焦急的声音传了进来,“儿啊,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娘去给你找郎中啊?”   “娘,不用了,我很好的。”   “真的没事吗?你可别勉强啊!”   嗓子忽然干得发紧,秦一咳嗽了几声,道:“真的没事,我只是有点口渴而已。”   “哦,那你多喝点水。”   “好。”   秦一紧紧掐着自己的脖子,压制着内心那股强烈的恐怖欲望。   “血,血,我要血。”他大张着嘴,像只缺水的鲤鱼。忽然之间,村里人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他家的院子里。   “快!快!别让他跑了!”   “你们快把这里围住!”   “对对对!别忘了后门!”   “诶?这是怎么了?大家伙怎么都来了?出什么事了?”   “嘘!大娘!刚刚我们看到有个野人跑进你家后院儿了!”   “啊?!这这这,儿啊!秦一!你快出来!”   “嘘!大娘你先安静一会儿!别把野人吓跑了!!”   “可我儿子还在屋里呢!!”   “怕什么!只要秦一不出来,就不会有事儿的。”   一阵喧哗过后,周围渐渐安静下来。秦一只觉空气安静得可怕,他透过窗缝,看到一村子人扛着锄头木棍,团团围住了他家那小小的院子。   秦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手,哪有什么野人?自己才是一个怪物啊。他颓丧地沿着墙滑坐到地上,抬头时,只见那梦中少年此刻竟浑身是血地蹲在他卧室的墙角。秦一想尖叫,但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看那少年一步步向自己逼近,他急得满头大汗。   少年的腿似乎受了严重的伤,不断地流着血,身上其他地方也是遍布伤口,浑身是血,看起来恐怖至极。终于,那受伤的身躯摇摇晃晃地来到秦一面前,一只冰凉的手抚上他的脸颊。少年嘴唇一张一合,似乎在说话,但却没有声音发出来。   秦一的眼泪不知怎的,兀自滚落,止都止不住。他似乎和少年心有灵犀,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但意识深处,那少年的话声声入耳。   他一把横抱起受伤的少年,低头在他耳畔,道:“我们这就回家。”   怀中少年浅浅一笑,安心地闭上双眼,仿佛有他在就一切都不怕了。   村民等的是心急如焚,但一个个都不敢上前。   “会不会跑了?”   “王三儿,你确定是往这边跑的?”   “废话!老子绝对不会看错!”   “那怎么这么久了也没反应?!秦一呢?!他怎么啥动静都没有?臭小子该不会睡着了吧?”   正议论纷纷时,院子里一间土屋的房门“碰”得一声开了,村人们的目光瞬间聚焦到门口的人身上,看清了之后一个个都长大了嘴巴。   只见秦一打横抱着那个“野人”,他额头上的两只角格外引人注目。   “啊啊啊!妖怪!”   “妖怪啊!”   秦一抱着少年缓缓向院门口走去,他的目光直直地望着红月下远方的森林。一步一步,走得无比坚决。   “儿啊,我的儿啊,是你吗?”老妇人颤抖着走出人群,眼里充满疑惑和恐惧。   “娘,孩儿不孝,不能侍奉您到老了。”秦一低着头,不敢看妇人的眼睛。   “呜呜呜。”老妇捂住脸,跌坐在地,痛哭起来。   “好哇!秦一!你居然和妖怪是一伙的!!”   “杀妖怪啊!”   “杀了他!为世间除害!”   “杀了他们!”   秦一冷冷地扫视众人,他抱紧了怀中少年,步履坚定地向人群走去。村人手中的棍棒刀叉高高举起,但当二人走到他们面前时,众人却一动也不敢动,一股无形的强大力量笼罩在二人周围。   他们就这样互相依偎,在血色月光的照耀下,慢慢走出村子,走向远处的莽莽丛林,最终消失在“苍林之海”深处。   这个故事也是在无数人口中转述加工的版本了,故事真正的样貌已经无人知晓,甚至这两个人的存在都成了疑问,但麒麟少年与秦一都化身为这片广袤森林的守护神。他们的故事渐渐成为“苍林之海”众多传说中的一个。”   一名粉衣少女带着两个孩童坐在临水的亭子里乘凉。两个孩童,一男一女,男童八九岁模样,衣着华贵非常,一看便知道他的身份不凡;女童才五六岁,穿着鹅黄色衣裙,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十分惹人怜爱。   粉衣少女把女童抱在怀里,打算结束进行了一上午的故事时间,她道:“在这些传说的衬托下,那片‘苍林之海’变得更加神秘也更加危险了,你们可”   “既然那么危险,父皇他们怎么还经常到那里去啊?”男孩清脆的童音打断了她的话,他那浅褐色的眸子清澈透亮,仿佛山间清泉,透着股冷冽之气。   少女知道他又要问一堆问题,不禁无奈地笑笑。   “父皇他们去的是皇林猎场,那里虽然离“苍林之海”很近,但也还并不是真正的森林哦。”   “那真正的森林在‘苍林之海’里面咯?”   “对啊~”少女抱起女童,牵着男孩的小手走出凉亭。   “离家远吗?”男孩紧紧抓着她的手,仰头望着她。   “远啊,坐马车要走两天呢。”   “猎场好玩吗?我也想去。”   “好玩是好玩,可是我不喜欢。”   “因为哥哥们太讨厌了对不对?他们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粗鲁得很!”男孩冲少女眨眨眼睛,狡黠一笑。   少女掩嘴笑道:“你这个机灵鬼。”   “我也想去猎场玩玩!”   “你还小,要等到明年秋猎才可以去。”   男孩嘟起嘴,不满道:“我都九岁了!还说我小!”   少女见他一副不开心的样子,安慰道:“好啦好啦,骗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不过要向父皇请示才行,而且也不能一个人偷偷去!”   “真的?!”   “我的话你也不信?”   “哼!明明刚刚才骗过我!”男孩松开少女的手,迈着轻快的步子跑到了前面,回过头来向她做鬼脸,笑道:“妍儿姐姐最讨厌啦!略略略~”   “你这小子!”   怀中女童也“咯咯”笑起来,挣扎着要去追慕容冲,少女实在抱不住,便放她下来,任由这两个小家伙在花园里追逐嬉闹。 第6章 番外(二)   西燕皇族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秋猎,秋猎猎场是位于“苍林之海”外围的一片茂密山林,林中的飞禽走兽虽然比不上“苍林之海”里的珍稀,但也足够皇家围猎所需。   秋猎除了供皇族消遣游乐以外,也有祭祀社稷,庆贺丰收的目的。除了上元佳节,秋猎算是有一个重大的节日了,不过前者是普天同庆,而后者私人性质更多,与其说是节日,不如说是盛大的郊外聚会。   一场秋猎历时十五天,准备工作更是要提前两三个月,车乘轿辇、行帐寝具等等诸多物品都要整饬一新,各宫妃嫔都在为这场浩大的盛事早早准备特制的衣服和首饰,只为了在秋猎场上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尤其是西燕王的注意。   对于深宫的女人们来说,这是一场另类的皇宠之争,但对那些十一二岁的皇子们来说,这却是一次难得的冒险之旅。   慕容冲从小就长得惹人喜爱,随着年纪增长,漂亮的眉眼越发俊美,六七岁的时候就让见了的人啧啧称奇,是众皇子公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聪慧机敏,伶牙俐齿,爱读书又好学,更是为他锦上添花。如此皇室翘楚,西燕王自然看在眼里,还不到八岁的时候,他便被封为太子。曾一度失宠的惠妃姜琪也母凭子贵,重新获得了王上的宠爱,姜氏一族很快变得炙手可热,姜家一些仗势欺人的,便时常打着太子的旗号为非作歹。   一日,姜琪的表哥强抢民女的消息不知怎的就传到了慕容冲的耳朵里。这个刚满九岁的孩童,竟直接前去兴师问罪,一剑将他捅死了。西燕王得知此事后,非但没有责怪慕容冲,反而嘉奖了许多金银绸缎。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打着太子的旗号招摇撞骗,但太子本人,却渐渐染上了些纨绔子弟的不良风气。   秋猎时间很快到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沿着专用驰道向皇林猎场开进,两天两夜的行程,搞得随行大臣和护卫的禁军疲惫不堪,西燕王和妃嫔则在宽敞舒适的马车里玩乐游戏,好不悠闲。   到达目的地后,闲置了大半年的营地又热闹起来,皇室成员的大人们和少数位高权重的大臣悠哉游哉地乘凉、垂钓、掷骰子玩儿;皇子们则如脱缰野马一般,肆意地在草地上、树林间玩耍嬉闹;长公主慕容妍带着一群粉扑扑的小公主在安全的地方做着游戏。   时间很快过去,当天夜里,营地中央搭起高高的篝火堆,烤肉香和酒香的混合气体让人垂涎三尺。营地外围站岗的禁卫军闻着这香味,一个个馋得直咽口水,但他们只能乖乖等大人物们吃饱喝足,开始休息的时候,才能轮流换着去吃些简单的饭菜。   营地上空,划拳嬉笑声直冲云霄,往日空幽幽的山林,被喧嚣嘈杂声灌满。林中的动物们毫无所觉,好奇又害怕地听着这陌生的声音。   虽然喝了一晚上的酒,但第二日一大早,西燕王和若干重臣将军还是精神亢奋他们身披金银铁甲,配着宝剑雕弓,骑上自己心爱的骏马,随行禁军也全副武装,声势浩大地向密林开进,队伍里洋溢着兴奋。 第7章 番外(三)   大人们去围猎,没了管束的皇子们玩得更疯了。平时他们压抑着贪玩的天性,规规矩矩地在学堂和家两点之间往返,极少有机会出宫,一年一度的秋猎给了他们放肆玩耍的机会。   十多个皇子们,平日里玩得好的都凑到一起,三五成群,上树掏鸟窝、下水摸河鱼,挽着弓箭漫山遍野追兔子,真个似脱缰野马般,拉都拉不住。   慕容冲孤零零地坐在河边,扔石头打水漂玩。   两岁的时候,母妃失宠,他也跟着被人厌弃。但那时候他还小,什么都不懂。长大以后,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被孤立的原因,他对此不屑。除了长公主像亲姐姐一样对他好,其他的兄弟姐妹,没有一个愿意理他,后来,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个和他一样不被人待见的慕容婉。他慢慢觉得,有她们陪伴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人,只要能让父皇对自己青眼有加,他们自然会像蜜蜂一样围过来。   五岁的他这样想着,并且为了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看见自己,他显露出与年纪不相符的思谋和决心。九岁生辰还没到的时候,太子这个头衔成了他得到过的最贵重的礼物。   结果如他所想,那些皇兄皇弟皇姐皇妹一个个围拢到他身边,看着他们脸上挤出的笑容,他觉得恶心。   这次秋猎,慕容冲还是第一次随行。以前,他想来,但没有资格;这次,他有资格和曾经风光无限的兄弟们同坐一车,欣赏着他们低三下四的表情,他感到心情舒畅无比。   “噗咚”石头在水面擦起两个水花就沉了下去,慕容冲有些挫败感,他抓起脚边的石头,哗啦一声,全都抛了出去。河面溅起无数水花。他嘴角微弯。   “这样玩石头有什么意思?”   话音刚落,一个石子儿“嗖”地掠过水面,激起四五个连贯的水花。   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劲装的俊俏青年正捂着嘴笑。   “沈大哥!”慕容冲开心地站起来,一个飞扑扎到了沈骆的怀里。   “嘘!”青年忙低声道:“别叫我大哥!你可是太子殿下!你的哥哥们都是皇子,我一个护卫可当不起这殊荣~”   “哼!谁稀罕他们呐。”他冷笑道。转眼又换了副表情,小脸蛋笑得像花朵,显露出儿童的纯真,他笑眯眯道:“你才是我哥哥!”   “好啦,这话咱俩之间说说就好了!你可千万别在人前说哦!我可是会掉脑袋的!”说着,青年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逗得他咯咯直笑。   “你是来找妍儿姐姐的吧?可惜咯~她现在和那群老妈子、小女孩在一块儿,你见不到的~”他冲青年做了个鬼脸,笑得蔫坏。   青年眼中飞快闪过一丝落寞,但灿烂的笑容马上遮住了心底的阴霾,他笑嘻嘻道:“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冒险啊?我的太子殿下~”   慕容冲眼睛里登时亮起了灯,道:“真的?!!”   “那还有假?我堂堂禁卫军副使,说话算话!”   “你不用巡逻的吗?”   “哎呀~那就是我手下兄弟该干的事啦~走吧走吧,你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难道不想去见识一下真正的‘苍林之海’?”   一听沈骆要带他去“苍林之海”,慕容冲激动得快跳起来了,他听了长公主讲的故事后,就一直想亲眼看看传说中那个神秘又可怕的地方。   “好啊!赶紧走!趁现在天色还早,父皇他们也还没回来,抓紧时间!”说着,他就拉起沈骆的手要前冲。   “我的小祖宗~你急什么急啊?来,把这个拿上。”   他看了眼沈骆手里的短匕首,欣然收下,嘴上却还说着:“有你保护我!怕什么?!”   青年笑了笑,牵起他的手,两人沿着河流,慢慢向上游的密林走去。 第8章 番外(四)   两人一路且行且歌,好不快活,走了半盏茶的功夫,河流隐匿进一片阴森昏暗的密林之中。   慕容冲指着那林子,兴奋地喊道:“苍林之海!?”   青年摇头笑笑,道:“这才只是入口,不过我们也只能走到这里了,再往里面会很危险的。今天就到这里,回去吧!”   男孩撅起嘴,嘟囔道:“我不!我想去里面看看!”   “别犟,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向你妍儿姐交代?”   “你应该担心的首先是自己的脑袋才对啊。”男孩狡黠一笑。   “哈哈哈哈,你啊,小机灵鬼!走吧走吧~这可真不是开玩笑的!”   “哼,回就回,不要你抱啊!我自己会走!!”   沈骆无奈地扶额,大步追上跑得像兔子一样飞快的慕容冲。自从把他从一帮狗仗人势的太监手下救出了这个孩子,他那时常表现出的超越年龄的坚强让他深深震动。吃惊之余,他更多的是为他感到心疼,从前他受人欺负,被人孤立,如今他贵为太子,却依旧孤零零的。   是夜,第一场围猎大获全胜,野猪、鹿、獐子、兔子堆成了小山,一头斑斓猛虎血淋淋地摊在一旁。西燕王高兴地合不拢嘴,命人将虎皮剥下,虎牙赏赐给几位随行重臣。一场盛大的宴席隆重开始。   篝火熊熊燃烧,欢乐的人群围而舞蹈,每个人的脸都被火光映得通红,黑色的影子奔跑跳跃,交织联动成形状奇怪的网络。   禁卫军围绕大营的边缘而立,年轻英武的青年们手执长矛,脸上神色各异,每个人都在想着自己的事情。沈骆身处其中,他的身影隐没在黑暗里,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但是目光从始至终凝视着一个方向。粉衣少女坐在篝火堆的对面,举止端庄有度,静谧如夜,柔和似水,一颦一笑风华万千。   慕容冲坐在惠妃身边,默默地吃着东西,有人跟他说话,他就殷殷笑着回答,没人搭理他,他也乐得自在,小手撑着下巴,一脸稚气却若有所思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第二天,沈骆好不容易得了空,他到河边去找慕容冲,却白跑一趟。一整个白天都不见他的小身影,直到傍晚,他才满头树枝乱草地跑回到行帐,一阵梳洗过后,又变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   接下来的几天依旧如此,沈骆有点担心,想逮住他问一问,但小家伙转眼就跑得不见踪影,他又总是事务缠身。一想到他总是独来独往,连个护卫也不带,他虽然心中担忧无比,却也只能干着急。   转眼之间,秋猎已接近尾声。太子殿下依旧神龙见首不见尾,有好几次,西燕王传召他,却找不到人影,大发雷霆,责骂惠妃教子无方,吓得她是花容失色,连声道“恕罪”,围观的一众妃嫔纷纷掩嘴偷笑。   深夜,惠妃行帐里隐隐传出刺耳的骂声,间杂着噼啪的抽打声和哽咽啜泣声,在荒林寂静的夜里显得无比瘆人。   围猎的最后一天,太子失踪。西燕王派出半个禁卫军前去寻找,皇林猎场被翻了个底朝天,结果连太子的头发也没找到一根,西燕王一怒之下,砍了三四个人头。“找不到太子!你们都留在这里给他陪葬!”   看着暴怒的君主,众臣忍不住腹诽,前几天还要打要骂,儿子一丢,恨不得把天都翻过来,果然还是心疼么!   搜寻进行了两天,依旧无果。这莽莽山林,野兽横行,一个九岁多的孩子,孤身一人,只怕已经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了。想到这里,众人纷纷摇头叹息,惠妃更是哭得几度晕厥。   所有人都不抱希望的时候,当少年背着小太子,两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像两个乞丐似的出现时,他们的嘴张大到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慕容冲给少年取名:秦一。 第9章 漠秦篇(二)   雀灵台大宴后,龙鳌连着三天没上早朝,众臣对此现象表示见怪不怪,君上喜好男风是出了名的,隔三差五就会带一两个新的回寝宫。那受宠的少年们往往红极一时,但很快,他们就会被更美的新玩宠替代,一茬一茬像割韭菜似的。一众大臣们估计他们这喜新厌旧的主子这回是找到了新的玩物,过上一段时间,那可怜的少年就会被弃如敝履。   至于政务,大家就更不担心了。太子殿下如今出征归来,大获全胜,可谓名利双收。龙鳌虽然有几房妻妾,但他天天泡在男人怀里,“鞭长莫及”,至今无子。龙战本就是先王嫡长子,幼时流落在外,十五岁的时候才被皇子龙渊从西燕接回宫中,太子这个头衔也不过才戴了五年。龙鳌好色纵欲,群臣心里都跟揣着明镜儿似的,这漠秦王的位子,早晚会回到正主手中。众人的算盘打得啪啪响,早朝?不上也罢,反正有太子爷在呢!   宴会后第六天,清晨的朝堂分外宁静安详,大臣们左等右等,那高堂宝座之上还是只有几个靠垫乱摆着,迟迟不见有人来。众人心照不宣,纷纷打了个哈欠,陆陆续续地离开朝堂大殿,住得近的打算回去睡个回笼觉,离得远的琢磨着去哪家青楼姑娘的怀里躺一躺。   人群正散了大半的时候,传旨太监突然气吁吁地跑进了大殿,一句“君上有旨”,把那些走了老远的大臣硬是扯了回来。众人规规矩矩跪地听宣,个个心里直嘀咕,一时摸不透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听小太监清了下嗓子,说道:   “我朝自古以仁德治天下,而今奉顺天意,承西燕国祚,实乃两国百姓之幸。西燕王慕容聪暴虐黎民,不存体恤,大兴土木伤劳民力,滥行秋猎耗费民财。百姓怨声载道,哀哀之音,上感青天。时天降陨星,上书:秦统天下。故我漠秦奉天命讨伐西燕,诛杀暴君,以祭苍生。慕容氏虽罪恶滔天,余孽理当处死,然首恶既已伏诛,孤亦有好生之德,不忍行杀戮之事,特赦慕容皇族之人,使其为我漠秦百姓,特此以昭天下。”   这道无关紧要的圣旨,大臣们只觉得好笑,人也杀了,国都没了,现在来上这么一道特赦令,实在是多此一举。但群臣心里虽然不屑,却都私下里暗自分析这道看似不痛不痒的圣旨,不过,想通了的没有几个,大多数都是在瞎琢磨。   龙鳌罢朝的那几天,太子府门外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进去进来的人都快把门槛踏破了。特赦令颁布后,人人都在悄悄揣度圣意,太子府邸难得清净了一回。   转眼之间,地处灵州北方的漠秦已渐渐入秋,夏意褪去,秋风乍起,早晨和傍晚的时候都得多穿一件了。   龙战坐在书房的窗边,手里捏着龙渊寄来的书信。信纸不大,窄窄的一溜子,上面只写了简单的一行字:弟托付之事已毕,尔身处险境,小心未上,珍重,勿念。这短短二十个字,让他冷如冰霜的脸上浮现出融融春意。   窗外,院中的梧桐树叶染上秋意,凉风过时,叶子稀里哗啦响成一片。信笺在炉中烧尽,龙战端起桌上的杯子,饮茶听风,好不惬意。   “殿下,曹羽锋将军求见。”   怎么又是他?来了三四次了。   “曹羽锋,丞相之子,少将军。”龙战轻声呢喃着,一丝笑意滑过。   “让他在偏厅等我。”   “是。” 第10章 漠秦篇(三)   偏厅里,曹羽锋穿着黑衣,外面罩着浅紫色的半透衣衫,长发简单地束着,他坐在软垫上,两手端着茶杯,左看看右看看,完全没有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的威严与戾气,反倒是一副人畜无害的乖巧模样,不管对谁都笑嘻嘻的,十分招人喜欢。   思索着曹羽锋此行的目的,龙战行至偏厅,但见一紫色身影端坐厅里,他愣了一下,竟脱口而出:“慕容?”   话一出口,龙战猛地回过神来,短促地咳嗽两声掩饰尴尬,他坐到曹羽锋对面,命侍女呈上新茶,道:“曹将军,多次光临寒舍,不知有何贵干?”   看着少年与那个人相似的身形,他不由得神思恍惚,暗自揶揄自己。细细想来,他们二人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一身戎装,骑在马上隔着人群遥相对望,虽然从没说上一句话,但都对彼此有些印象。今日曹羽锋这样一身随性的打扮,完全没有以前的凌厉气势,和从前张扬跋扈的少年判若两人。   听见龙战喊错了人,但他也没在意,自顾自笑道:“太子殿下千岁,曹某人不请自来,不知雀灵台那晚,殿下可还记得?”   龙战忆起他在宴会上临走前说的话,那天不过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喝得醉成那样了,居然还记得,人都找上门了,若再推脱就实在说不过去。更何况,他应该不是只想找自己把酒言欢。   “真是对不住曹将军了,这几日事务繁忙,竟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哎~无妨无妨,倒是曹某不请自来,要是有妨碍了太子殿下的地方,还请多多担待~”   “我既然答应将军,要与你把酒详谈,不如就今天吧?”   “好~择日不如撞日。”   “醉玉楼的曲子和美酒,不知将军是否感兴趣?”   少年眼睛一亮,笑嘻嘻道:“殿下真是爽快!好!就去醉玉楼!”   “那我今晚便在醉玉楼的兰庭轩设宴,静候佳音。”   “哈哈哈哈哈~好!”   醉玉楼乃是漠秦国最大的青楼,赫赫有名的销金窟,美人如云,风雅、风月俱为一体,国中的达官贵人、往来的富商巨贾们首选的消遣娱乐之地。因着漠秦王喜好男风,朝野上下纷纷效仿,青楼小倌竟比女子更为抢手,醉玉楼的人儿更是上乘佳品。   龙战本不喜到这样的烟花场所,若说促膝而谈、把酒言欢,他更愿意去自己的梨白苑小酌几杯。只是这曹羽锋,几面之缘的人,怀有何种目的,是敌是友,他都不清楚。毕竟,太子和丞相之子、少将军密谋不轨,这样的流言他可不想听见。至于两个男人和一群美女在醉玉楼喝酒,就算是被龙鳌看见,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漠秦王寝宫内,床前的地板上跪着一群瑟瑟发抖的少年,他们赤着上身,脊背上鞭痕交织如罗网,伤痕又青又肿,渗出隐隐血丝。   他们跪拜的是一个正悠哉坐在床边的少年,红衣胜火肤白若雪,若是忽略他眼中的阴鸷之气,活脱脱就是一个天仙。   红衣少年轻声笑道:“诸位好哥哥,希望我们以后能愉快相处~” 第11章 代梁篇(二)   自从那晚无意之中发现韩阿蛮偷偷练习射箭,陈蒨想了很久,终于他下定决心,将他调到了自己麾下,教他每日跟随手下其他人一起操练,而不再只是把他当一个使唤的杂役。   能在太守麾下当兵,韩阿蛮当然是喜不自胜,习武操练也更是加倍勤奋,小半月过去,他的身体比刚来的时候强健了许多。同行的兄弟们一个个晒黑了不少,他却还是老样子,白得像搽了粉的女人,这一点时常给他惹来嘲讽,他从小就被同村的孩子嘲笑惯了,倒不在意这些无聊的声音。   只是,在军中待久了,韩阿蛮慢慢从周围人口中了解到许多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发现这支救民于水火的队伍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   陈蒨还有他的弟弟陈顼,二人都是陈氏皇族宗亲,同辈人中的佼佼者。一年前,代梁王驾崩,本当由其子陈昌继承大统,奈何天有不测风云,叛军四起之时,陈昌与陈顼尚在侯璟所治州中,两人来不及出逃便被囚禁起来,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是当侯璟等人觉得他们没有利用价值了,后果可想而知。   叛军猝然而起,代梁形势大乱,虽然丞相力挽狂澜,稳定了时局,然而在贼众有预谋的行动下还是吃了不少亏。而当时还在临川过得悠闲自得的陈蒨也出任吴兴太守,带着他的亲兵出征,扫平各地悍匪强豪,一路下来,附近州郡都有人闻风而来,队伍壮大了许多,不过却是鱼龙混杂,难于管理。   了解到这些情况的韩阿蛮,心境也有了变化。每当他看到陈蒨紧蹙不展的眉头,就会替他感到担忧。伤怀过后,他更加勤勉自励,心里长久抱有的想法渐渐生根发芽。他想要为他排忧解难,保护他,扶持他,同时也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才有资格站在他身边,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浑浑噩噩,只为保全朝夕。这样的想法,连他自己也不知何时兴起的,他只知道,不知不觉间,自己就已经在这样做了。   在宣城驻守了两月有余后,终于可以有所行动。丞相下令,命陈蒨派出一半的人马,赶往江陵,支援杜森明。收到指令三日后,陈蒨委派张鹘率领两万兵马驰援江陵,自己则留下了八千多亲兵和一千不到的宣城守军继续在原地驻守。   转眼六天过去了,张鹘的信件从江陵传来,两万兵马已和杜森明的部队会合。陈蒨担心叛军半路阻拦,看到信后,一直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他当即把情况写下来,信使快马加鞭送往丞相陈道谭处。   忙完这些事后,陈蒨终于轻松了一些,虽说日常军务还是多如牛毛,怎么忙也忙不完,但总算没有其他的事来搅扰心神。没过多久,侯璟派人送来劝降信,信中提及只要他率部归顺,便放了陈顼。他当时就把信纸撕了个稀巴烂,又气又感到好笑,让人把信使胖揍了一顿,然后放他回去复命,“告诉那个姓侯的孙子!投降绝无可能!我早晚要将他的头割下来祭旗!” 第12章 感想   不知不觉间都写了三万字了,想起来一开始这个作业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因为我平时屯了许多脑洞,却一直没有写出来过,借着这次机会,勉强完成其中一个吧。   小说中故事的原型来自历史上的人物,被我一番拆拆合合,东拼西凑,熬了一锅八宝粥······味道不咋样还煮焦了的那种。   我这人有时有点儿盲目的自信,有时又过分的妄自菲薄,一件事情要是遇到了麻烦,没有别人的鞭策监督的话,就很难进行下去,实在是令人头疼的坏习惯······   写作课老师要求每天发布一千多字的量,写第一章 的时候,我很有信心,一个激动就把写好的八千字全发了出来······结果后来的每一天发布的字数都比前一天的少,想想真是恨不得坐着收光机回去给那个发第一章的自己来上一巴掌,骂上一顿,然后让她赶紧退出这个坑。   算了,现在以及以后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与其自怨自艾,不如赶紧把这个写完了,放上去凑个数也好。   唉······   写作这件事,我特指写小说,初一的时候,看遍了学校文具店的书摊子上买的十几本狗血言情小说以后,我的手就控制不住地拿起了笔。那时候,我课间写,晚自习写,偶尔上课的时候也在写,因为没有手机,更谈不上电脑,所以一直在大大的作业本上用手写。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写的是玄幻言情小说,白狐妖向病弱少爷报恩于是顺理成章地爱上的那种,不过没写完,后来又写过武侠的,恐怖灵异的,校园纯爱的,以及不可描述的,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所有故事无一例外,统统没有写完······再后来,上了高三,复习补习压得我喘不过气,那时候,除了偶尔看看漫画,小说是再也没有写过。这一爱好,算得上是个爱好,渐渐束之高阁,虽然我会把灵感构思啥的都存到手机里,可它们没有一个被完成过。   直到开学的时候,我选修了写作课,挣扎一番以后,我想试试写完一个故事。   下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一定是处于盲目自信的状态,这直接导致了我现在坐在电脑前,憋了半个小时也不知道接下来的故事该写啥,干脆就胡诌了这么一篇后悔感言。   嗯,我看看,还差两百多字。我才不会说这是用来凑字数的呢。   万幸的是,老师允许我们写很多个短篇。最初我还没想过写短篇,自信过头的我以为自己一定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现实无数次打了我的脸,这次也没例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于是,我用行动证明了,在老师限定的前提条件下,这个故事他妈的我真写不完了!   靠······文明,我不能爆粗口。   按照目前的情况,原本构思的长篇估摸是写不完了,得,又挖了一坑。我咋这么废呢?气得想抱头。   自己选的作业,跪着也要写完。   以后还是更小段子吧,一千多字的那种。   写着也不累,多好。   完成这个鬼东西以后,若是心还不累,就认认真真地写一个故事吧。 第13章 距离   三岁的高岚躲在奶奶身后,时不时探出头偷瞄几眼,被那个自称为“爸爸”的男人看到后,她迅速闪回奶奶背后,两手死死抓住老人的衣服。   高天详是高岚的生父,高岚出生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和同村的几个人坐上了开往西北边疆的绿皮火车。又过了八个月,高岚的母亲刘丽华也坐上了西行的列车,千里迢迢地追随她的丈夫。一岁不到的高岚就这样被丢在西南农村的小小一角,高天祥六七十岁的父母一边种地一边抚养孙女,直到高天祥回老家,接高岚去和他们一起生活。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也很温暖。老屋门前的院子里,遍地跑的都是毛茸茸的黄色小鸡,大黑猫在青瓦屋顶上晒太阳,眼睛眯成一条缝。鸡圈里的那棵柚子树上,白色的花朵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高岚被高天祥抱在怀里着,她边哭边喊奶奶,喊完奶奶喊爷爷,哭得两眼像白兔子眼睛一样红,但只有陌生的爸爸哦哦哄着轻拍她的背。他们走过了村子边缘最后一户人家,柚子花的香味还能闻到,顺着窄窄的盘曲着的土路,翻越两三个小山头,穿过村上集市的排排店铺,坐上开往市里火车站的公交车后,所有熟悉的景物就再也看不见了。高岚在半路上哭累了,脸上挂着眼泪鼻涕,就那么靠在高天祥肩上睡着了。   高天祥抱着她排了三个小时的队买到一张硬座火车票,又在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了七八桶方便面、几盒饼干,一个保温杯和十袋装的豆奶粉,看起来不多,塑料袋子一兜上也有满满一大包,他背上还背了一个大号登山包,里面是高岚的衣服、两个老人用柏树枝熏好以后挂起来风干了快一年的几条腊肉。   自从进城了以后,高岚就没哭了,城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她忙着左看右看,都没顾得上哭了。进火车站后他们等了几个小时,高岚吃了点饼干又睡了一觉,上火车的时候,汹涌而来的人群把她吓得哭出来。   父女俩坐了整整三天火车,沿途的绿色渐次过渡为黄色。出了火车站以后,踏上出城的班车,路况从平缓到颠簸,景致从高楼大厦到荒凉孤村。高天祥靠在椅背上打瞌睡,高岚靠在他的胸口打瞌睡,高天祥被颠醒了好几次,高岚却睡得很熟。   也不知过了多久,高天祥抱着她下了车。高岚醒过来,看到班车喷着黑烟的肮脏屁股慢慢消失在黑色的路的尽头。   高天祥放她下来,她一脚踩在覆盖着黑色煤灰的黄色土地上,那时天还没有黑透,她看着周围,第一次知道天地还可以这样大。   连绵蜿蜒的黑色土山之后,太阳像吃剩的半个鸭蛋黄,红得冒油发亮。   高天祥牵着她,穿过黑黑的空无一人的马路,向着一长排错落有致的长方体砖房中的第一个凸出来的砖房走去。   橘黄色的暖光从砖盒子上镶嵌的窗玻璃后面透出来,敲门声响了几下门就开了,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门口,逆着白炽灯光线,惊讶又欢喜地说:“呀!终于回来了!快进来,我刚做好饭。” 第14章 发小   如果不是气温回暖,冰雪消融,西北的春天有时候更像是秋天。造成这一景象的一半责任,要漫天飞舞的榆钱来负,另一半责任由沙漠戈壁吹来的黄沙承担。   下午六点半,村小刚好放学。校园砖墙外站立的一排笔直白杨树还保持着冬天的模样,雪化过后到处都是烂泥,残雪腐叶下顶出一片片嫩草芽。半饿半饱了一冬的麻雀们扑棱棱飞来飞去,也不知道在兴奋啥。   六年级的教室紧挨在老师们的办公室旁边,高岚和郑笑兰值日,她俩从教室门口开始,沿着台阶一级一级扫下去。   “今天数学作业写完了吗?”高岚说,顺便把脚边的簸箕踢到最后一级台阶下。   “还没呢,你课文背会了没?”郑笑兰边扫边说。   “嘿嘿,背完了哦。”   “哦吼,你咋背这么快?!明天默写的时候借我抄抄。”   “嗯。”高岚把垃圾扫进铁皮簸箕里,果皮掉到了外面,“哎!小心鞋!”   郑笑兰赶紧闪了下脚,想起了什么似的,说:“星期六来我家看葫芦娃!”。   “好,不过我得先把我妹甩掉,她总是跟我屁股后面,烦死了。”   “我给你打掩护,她来找我那找你,你就藏到我姐的衣柜里,我就说你不在~”   两人说完都哈哈哈地笑起来。   五年级的语文老师带着两个学生刚检查完卫生从教室里出来,看见了她俩说:“哎,你们两个把垃圾倒了,门锁上,赶紧回家去。”   “哦!”高岚和郑笑兰同时说道。   2000年的农村小学生作业还不多,至于书也就那么几本,两人把桌洞里的书全装进书包里,关好门窗,踩着春雪润湿的小路,边走边玩、边笑边聊。   河流上厚厚的坚冰四分五裂,冰蓝色的河水奔流在河道里,水声哗哗。 第15章 浮生缘(一)   手机震动了两下。   -小晓~回来了吗?   -还早呢······   -晚上聚餐你来吗?   洪晓看了眼时间,还差十分钟才到九点半,而她接的那班飞机要十点才到。   深冬的日头短得吓人,暮色已经透过候机区的玻璃侵染到室内,机场估计是为了节约用电,候机区的灯只开了一半,光线不是特别充足。   洪晓摸了下有些发烫的脸,把大衣外套脱下来放在膝盖上,心说幸好暖气没有只开一半。转头看了眼在旁边坐得端正笔直的老人,她往上挪了下身子,坐得稍微不那么像滩烂泥。   接机这种事,本来她一个人就够了,但是九十多岁的高爷爷偏偏也要来,怎么劝都不听,洪晓这时候才明白爸爸私下里为什么总是叫他高老倔,老人家这脾气当真是比驴还犟。   脾气驴犟就算了,洪晓头疼的是明明十点飞机才到,他偏要提前四个小时就来机场等着!洪晓觉得可能从美国来的那位是总统也不一定呢,被自己这想法逗笑,暗搓搓笑了一会儿,   她给闺蜜蒋娅兰回了消息。   -估计来不了了啦,我快无聊死了QAQ   -啊······那我也不去了,就我一个人不好玩T.T   发了个大哭的表情后,她又陷入了无事可做的漫长等待中。   “唉~”   “很没意思吧?”   “啊?”洪晓没反应过来,她正放空自我呢,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   “陪我这个老头子等了这么久,一定很无聊吧。”   “没有没有~”洪晓尴尬得脸都红了,“好吧,还是有一点。”   这时候机区的广播响起,“尊敬的旅客朋友,由于天气原因,xxxxx航班将延误三个小时······”   “卧槽!”洪晓一脸懵逼地听完广播里传出的噩耗,感觉人生从此黯淡无光。   高诚笑了笑,转头看着她,低声说:“还要等这么久啊,免得你无聊,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洪晓吃惊地看着他,老人的脸上是被岁月雕刻出的纵横沟壑,尚且清明的眼睛里,闪烁着微微光点。   又不是三岁小孩,听什么故事啊,洪晓心里吐槽着,但还是装出好奇的样子,说:“什么故事?”   “你好像不愿意听······”   小心思一眼被看穿,看穿了就算了,居然还揭穿,洪晓第一次觉得活得久果然不一样。   “哈哈,你们老人家都喜欢说些过去的事,说着说着就教训起人来了,所以我才······”   高诚笑得咧开了嘴,露出一口雪白的假牙,“我又不像你爷爷,他才是说着说着就训人呐,我年轻的时候可被他骂惨了。”   洪晓的爷爷在她几岁的时候就过世了,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是眼前这个与她的家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她从小将之视为亲爷爷的老人。   不知怎么的,洪晓觉得高爷爷和她的爷爷之间的关系肯定不一般,还有那个让他拖着衰老身躯、等N个小时也要等的人,她也很在意。   “高爷爷。”洪晓举起手机装作话筒,她一本正经地说:“我是小红旗广播站的记者,请您给我们讲述一下您的故事吧~” 第16章 乌衣巷(一)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佛头山的外貌就像这座山的名字,佛像的巨大头颅斜着插在清水河最大的马蹄形转弯处,四周群山在它的衬托下显得平凡无奇,宛如信徒在朝拜佛像一般层层围绕,山间云雾缭绕,仿佛大雄宝殿里的袅袅烟火。时值雨季,雨水连绵不断,微雨绵绵连数日,暴雨滂沱赛瓢泼,天像是破了个窟窿,天河之水决堤而下,倾盆的大雨冲刷着天地,佛头山上有一座向清水河倾斜而出的山崖,名为佛头崖,连日暴雨造成清水河上游山洪暴发,泥水浩浩荡荡的冲下来,水撞在山体上,伴随着震天的巨响,扬起几米高的水花。上游被山洪冲断的树木残骸在山崖下的河道转弯出堆积了起来,一具泡的辨不出是什么的动物尸体卡在树枝之间,随水波沉浮。   无明浑身湿透站在佛头崖边,注视着水里忽上忽下的尸体,冷风吹得他浑身发颤,左臂的伤口还在流血,阵阵眩晕感冲到脑后,后脑勺像坠了块石头似的沉重。背囊箭筒早就空了,靴子里藏的暗器也早就用光,无明庆幸还干掉了三四个追兵,现在他只剩一柄近身搏杀用的短剑,名叫心锋,剑身像个锥子,寒刃如冰,吹毛可断,无明想不通他为什么要送自己这么一把剑,很丑,他一直不喜欢用,但为了不让他难过,就时刻佩在腰间。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没想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用这把剑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当马打响鼻的声音都能听到的时候,他转身面对剩余的九个蒙面黑衣人,蒙面手下往两边退散,让出一条道来,为首的那人骑着马不紧不慢地走到前方,却是一身白衣,头上的斗笠免了他衣衫尽湿的狼狈,自然而然地跟比落汤鸡还落汤鸡的无明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   白衣人说:“现在跟我回去,尚能保你不死。”听到这话,无明想仰天长笑,但他现在连摆出笑的表情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在心里暗自苦笑冷笑。   “我跑了七天,你们追了七天,死了那么多弟兄,就不心疼吗?”黑衣人像看傻子似的盯着他,眼中除了杀气就是围观智障二百五的气,无明急促地喘息了一阵,他轻轻按了按左肋,之前受的伤似乎殃及肺部,他有点呼吸困难。   我可不想变成个肺痨鬼这个念头闪过的时候,无明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傻了,还想什么以后呢,今天就是最后了。他直挺挺地举起胳膊,手中的短剑闪着寒光,黑衣人应声而动,八支箭齐刷刷地对准无明的心脏。一颗心就那么大点位置,八支箭恐怕插不下吧,他胡乱想着的同时,握剑的手一松,剑身下落的瞬间,八支箭向他飞来,无明急速后退,左脚猛蹬地面,身体裹着风雨向悬崖外冲去。   心锋剑像戳穿一张纸似的戳进泥里的同时,八支箭齐齐扎了个空,悬崖下只传来洪水的咆哮声,一个人掉进去,连个响都没听见。 第17章 乌衣巷(二)   掉下水之前,无明已经在跳崖的瞬间做好了思想准备,比如水流很急,撞在身上未必比受罚时挨得鞭子来的疼,事实证明他错了;比如这一跳,如果撞在石头上,死了也还一了百了,然而他又错了;再比如,一般在说书先生的故事里,跳崖的或者其他怎么个死法的人,十个有□□个会出现失忆、智障之类的后遗症。醒来的时候,看着自己被裹成粽子一动不能动的残废样,无明突然想重新跳一次崖,他会找准一块石头,狠狠地砸上去,世界从此就能安静了。   第三十六次抬一下随便左还是右胳膊的举动还是失败了,无明认命地瘫在原地,用目前唯一能转动的两颗眼珠打量着能看到的一切。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烟熏得发黑的房梁,与其说是房梁不如说那就是一根随便砍了几下的木头,顺着房梁向左,一片漆黑,向右,漆黑一片。无明叹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叹气,也许是为自己还活着,也许是与最好的兄弟反目成仇,也许为了前途未卜,可叹的太多了,找不着一个确定的,他就想叹那么一口气。   脑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随着刚才那口气一起叹了出去,整个人安静了下来,除了自己无力的心跳声,他听见黑乎乎的房子外面有母鸡咯咯哒的叫声,还有唧唧唧的小鸡在叫,头顶上的乌黑之外传来清脆的鸟叫,似乎有好多只鸟在竹枝上蹦来跳去,他能听到沙沙沙的属于竹叶的声音。无明有那么一瞬间很感激自己的耳朵,听力还是那么好,但现在的下场都是这双听力过人的耳朵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导致的,他觉得还不如永远当一个小乞丐,但如果那时候没有碰到那个人,也许他已经冻死了。这世间的事总是充满了矛盾。   眼角的泪水滑下来的时候,突然传来了黑乎乎的开门声,无明想赶紧擦掉泪水,但是手动都动不了,这么丢人的事如果被看到了,不如咬舌自尽算了。他顾不上疼痛,动用全身能动的部分,扭得像条被钩子钓住的蠢鱼。   门开了,外面的阳光灿烂得刺眼,眼泪都刺激出来了,无明突然想到了流泪的借口,对,就是太阳闪的。他还没来得及停止扭动,一阵怪异的啊啊声就逆着光砸了进来,紧接着是少女银铃儿似的声音,“阿牛哥!快让他别乱动!按住!按住!”   马上一双大手就按住了他因为缠了七八层布而肿得跟棍子似的两条胳膊,一张陌生的脸俯视着他,无明扫了那张脸一眼,还挺好看的。   挺好看的扭头朝门口啊啊嚷着,无明心想,原来是个哑巴吗?可惜了这张脸了。突然他意识到这种情况下还想些别的事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大难不死,哑巴阿牛还在按着他,不过力道很轻,其实就算他不按着,无明也扭不到哪去。   银铃儿声传来:“好了好了,阿牛哥你别按太重了,他的胳膊阿爷好不容易才治好的。来,把他扶起来。”   银铃声刚落,门外传来苍老的声音:“妮子,这次别用那么多布,你当我是开布坊的啊?!”   “知道了啦,阿爷真啰嗦。” 第18章 乌衣巷(三)   哑巴阿牛把无明扶起来,稳稳当当地搂着,之前屋内漆黑一片啥也看不清,现在周围的东西都渐渐显出了轮廓,眼睛也适应光线以后,他终于看清屋内的情形。银铃少女正在一个木头墩子当做桌子前摆弄着一堆陶罐,无明猜罐子里应该是待会儿要给他换的药,目光越过少女的肩部,他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正靠着一头趴在地上的水牛,悠哉游哉地抽着烟斗。   少女把几个罐子里的糊糊倒在一个大罐子里,搅拌了好一阵,卷起袖子,端着罐子走到二人面前,少女脸上蒙着黑色的纱布,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和光洁的额头,想要一睹少女芳容的想法落空了。   “别怕,我会很小心的。”少女边说边拆他身上的纱布。   “敢问姑娘芳名?”无明觉得既然要道谢,总不能不知道人家的名字。   “外面那是我爷爷,”她看了眼门外,低声说:“你可以叫他苗老。”   回过头,她看了眼哑巴,说:“他叫阿牛······至少寨子里人都这么叫,你跟我一样叫他阿牛哥好了。”   “我叫苗铃,比我大的叫我铃妹,比我小的叫我铃姐,像阿爷那样的都叫我妮子,你自己看着喊吧。”   “在下······项明。”   苗铃熟练地拆着纱布,地上慢慢拖了一大堆,无明腹诽这也用了太多了吧,他觉得也许自己的胳膊没多严重,而是这个小姑娘裹了太多的布造成的错觉。纱布终于拆完了,露出手臂和胸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又错了,身上的伤看起来已经好了许多,但依旧触目惊心,这得是在刀山里滚了一圈吧,不过是跳崖,怎么搞得浑身是伤,从伤疤的程度推测,他没死实在是苍天保佑。   “向明?很吉利的名字嘛,向着光明,嗯,不错。”   “额······是工页项。”说完这话无明就后悔了,向明,也很好啊。   “哦,不好意思。”苗铃直接用手了挖了一坨黑乎乎的药就往他伤口上糊,无明觉得她虽然说话冷冰冰的,某些地方也不拘小节,上药的动作还是透出女孩子的温柔细腻。   “啊,多谢苗姑娘救命之恩。”   苗铃头也没抬,继续麻利地抹药,说道:“我只是履行了一个医者的职责,要谢也该谢阿牛哥,是他把你捡回来的,寨子里就他爱乱捡东西。”   东西?无明语塞,好吧,想想自己这十几年间,不说杀人如麻,也是鲜血满手了,而且万花丛中过,连片叶子也不放过,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药膏很快涂完了,无明又被裹成了粽子,在被躺倒放回原地挺尸之前,他委婉要求提出了想到外面去看看的想法,但是苗铃无情拒绝了他。   “这种事你还是等身上的伤痊愈了再说吧,”收拾好带来的各种罐子以后,苗老骑在牛背上晃悠悠地走了,苗玲给哑巴阿牛说了几句话后,就带着东西跟上了遥遥远去的大黑牛的背影。不过这些无明都看不到,他还是一个人在房子里挺尸。 第19章 王子与公主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块不知名的大陆上有两个无名的国家,这两个国家之间有一条不知名的长河,河左岸的国家盛产黄金钻石,右岸的国家拥有众多能源矿产,两个国家之间拥有的都是对方所渴望的。   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左岸的国家叫作凹国,右岸的国家叫作凸国。   凹国国王对煤矿石油的渴望和凸国国王对黄金钻石的渴望一样强烈,为了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两个国家进行了许多场战争,然而损失最大的还是两国的平民百姓,国力在战争中渐渐削弱的两国最终不得已签订了和平条约,为了表示双方的诚意,凹国的王子娶了凸国的公主。   战争停止了,和平又回到了两国人民的身上,但是一切真的如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平静吗?   答案当然是:否。   凹国国王不想儿子娶敌国的女人,凸国国王不希望女儿下嫁敌国,更重要的是两人都不愿意把自己心爱的孩子送到敌国去当人质。既然自己的孩子不能送走,那别人的孩子总不关自己的事了,为了把戏做足,国王们亲自挑选符合他们条件的人。假扮王子和公主,自然要有王子和公主的气质,合适的人选出来后,他们还被要求进行了一整套的各种学习,以便伪装得更像。   他们二人都被要求向上天发誓不能泄露自己的身份,否则他们的家人就会遭遇不测,为了各自亲人的安危,骑士举剑发誓,如果有一天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自刎以示忠诚。侍女断发宣誓,如果有一天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自毁容貌从此消失世间以保全公主声誉。   于是,凹国王子身边的一名骑士娶了凸国公主身边的一个侍女。   凹国与凸国各自拿出河边的一块领地作为两人的封地,并跨河修建了一座连接两块领土的石桥,就这样,两块土地合二为一。英俊的“王子”与美丽的“公主”在领地的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两国人民都为这对天作之合欢呼祝福。   王子与公主相敬如宾,十分恩爱,他们十分关心领地内底层的贫民,常常布施食物和衣服,赢得了人民的爱戴,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王子和公主该有的样子,有时就连两国国王都会忘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和平之花看起来真的在两人精湛的“演技”下创造的和谐中开放了。   两年后,“王子”与“公主”有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小王子取名叫约拿,小公主取名叫黛奥娜。   凹国老国王看着小约拿慢慢长大,心里开始为王位的继承感到担忧,因为凹国真正的王子两年前就不知所踪了。和凹国老国王一样愁白了头发的还有凸国老国王,凸国国王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是他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却不知何时竟然开始沉迷于巫术,整日待在城堡外面的森林中的一座古堡里,凸国老国王曾经亲自去劝女儿回家,但他发现自己美丽的女儿居然变得丑陋无比,她那光滑雪白的肌肤变得像癞□□皮一样,满头金发变得像蜘蛛网一样灰白肮脏,凸国老国王心痛不已,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女儿,回到城堡后,他开始召集巫师,意图通过他们的力量让女儿回到正途。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20章 王子与公主(二)   时光如梭,转眼间十五年过去了,在这期间,凹国国王放弃了寻找他那失踪的儿子,转而开始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对待假扮王子的骑士,老国王仍然念子心切,他常常在骑士的身上看到王子的影子,老国王在弥留之际将王位传给了骑士。而凸国国王虽然老眼昏花,但他依靠巫师们配的药方,苟延残喘着,他常常一个人坐在卧室的窗前,望着远方的森林发呆,凸国的政事也渐渐交给了他的“女儿”的丈夫——凹国国王——来处理。凹、凸两国渐渐有了合而为一的趋势。   曾经卑微低贱的小骑士如今已是凹国国王,曾经卑微低贱的女仆也成了凹国王后。   命运就是爱这样捉弄人,并且它还喜欢在不经意间打碎现有的平衡,或者把人高高捧起,高到云朵里,或者让人狠狠摔倒谷底,低到九幽间。   在小王子和小公主十五岁的生日宴上,一头突然出现的红色巨龙口吐烈焰焚烧了半个城堡,并且掳走了公主,而接下来的事正印证了那句“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小公主黛奥娜被掳走后,一个女巫又在夜里出现,还杀了数十名守卫,将小王子约拿变成了一个丑陋的老太婆。   凹国国王勃然大怒,他向两国发出了重金悬赏,召集勇士前去营救公主,但一批批地自告奋勇的人都在巨龙的火焰下化为灰烬;在召集勇士的同时,凹国国王还四处搜寻更够解除小王子身上的诅咒的方法,但是很久都一无所获。   眼见一个孩子生死未卜,另一个又即将先自己而去,这让凹国王后痛不欲生,她乌黑的秀发几乎一夜之间白了半头。而国王眼见妻子日益消瘦,他也感到痛心不已。   两国都笼罩在巨大的悲痛之中,过了没多久,凸国国王去世了,临终前,他在病榻上对守候在身边的女婿和“女儿”说,那个让小王子变成了老太婆的女巫才是真正的凸国公主。说完这个惊天秘密以后,凸国老国王撒手人寰,留给在世的人一个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得知这个消息后,假扮为王子的骑士如今的凹国国王并没有感到意外,他和妻子在花园里的大树下袒露了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秘密。   两人都原谅了彼此被迫说出的谎言,他们商量了很久,为了救回孩子,两人最终决定,由王后去劝曾经的公主如今的女巫交出破除小王子身上的诅咒的方法,而国王亲自带着军队去屠杀恶龙,营救小公主。   王后带着护卫穿过危险重重的森林,来到女巫的古堡之下。她吩咐护卫们把古堡团团保卫住,而她则一个人去见女巫。   古堡里面阴森黑暗,到处都是蜘蛛网和厚重的灰尘,角落里还堆积着正在腐烂的各种动物尸体,恶臭难闻。王后用袖子捂住口鼻,提着裙子,小心翼翼地沿着古堡的破旧石梯往楼上走去。   这段不算很长的楼梯,王后似乎走了很久,仿佛比十五年还久······ 第21章 王子与公主(三)   凸国公主出生在战乱的年代,她有一位专门负责指导武艺的老师,凸国公主练习得很认真,武艺超群,很多时候,她都像男人一样穿衣打扮,说话做事一举一动也像男人,虽然她的确长着一张美丽的女人的脸并且还有傲人的身材,可她内在的气质更像是一个王子而不是公主。   十四岁的时候,在公主的再三央求下,国王才同意让她跟随大军出征,但是只准她乖乖待在营地里。然而凹国公主当然不是什么乖乖女,她乘着护卫没有防备的时候,抢了一匹马独自奔向远方,国王气得跳脚,责怪护卫守卫不力,还没来得及派出士兵追回公主,凹国的军队就向他们进攻了。   现在的凹国王后曾经的凸国公主的贴身女仆那时候还是一个普通而贫穷的农家女,但是在她救了被蛇咬伤的凸国公主后,命运的轨迹开始向其他方向前行。   后来,公主带着农家女回到了凸国城堡,几年后,战争结束,女仆被假扮为公主嫁给了敌国的“王子”。   他们举行婚礼后不久,公主还悄悄到两人的城堡里看过女仆,再后来,公主就沉迷于可怕的巫术研究中。没人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执着于这样恐怖的事。   凹国王后走到古堡顶楼,在一片阴森森的磷光之中,看到了曾经的公主。她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女巫面前,哭着求她解除小王子身上的诅咒。   女巫只说了一句话:用你最爱的人的心脏来作为交换,我给你三天考虑的时间,三天后如果你没有出现,那么你的儿子就会死去。   王后听了这句话以后,默默地转身走下了楼梯。她带着卫队回到城堡的时候,在大厅里看到了他们的女儿,但是却没有见到国王的踪影,王后把小女儿抱到怀里后,询问发生了什么。活着回来的士兵告诉王后,巨龙把国王掳到了山洞里,过了很久很久,一个浑身是血的国王抱着一个青年的尸体慢慢走到了军队驻扎的山口,小公主黛奥娜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后面,安顿好女儿以后,国王在当天夜里,命人用木柴将青年的尸体层层围住,国王把木台点着了火,当火焰熊熊烧起的时候,他趁众人不备,竟直接跳入火中。   王后愣了好久,她不明白为什么国王会这样做,当天晚上,她在收拾国王的遗物时发现了他的日记本,本子用一把锁死死锁住,王后用刀把锁砍掉才打开了日记本,看完里面的内容后,她抱着厚厚的日记泣不成声。   后来的两天,她为了国王的葬礼忙得焦头烂额,在这期间,小王子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虚弱了,第三天一大早,她抱着儿子,骑着马穿过森林,来到林中古堡的顶楼。   女巫问她:你最爱的人的心脏呢?没有的话,你的儿子就会死在你面前了。   王后拔出腰间的匕首,说:就在眼前啊,马上给你。   说完,王后举起匕首向心口狠狠划下去,她一边掏出自己的心脏,一边说:对不起,我最爱的人是自己啊。   女巫尖叫着扑向王后,把她渐渐冰冷的身体抱在怀里,泣不成声。她拿起王后手中的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而小王子慢慢变回到原来的样子。 第22章 那朵沙中的花(一)   陈梓南把手机拿出来看了第九次了,第十次再看时,手机还是没有信号,连一格都没有完全变成了个叉的那种,电话进不来也打不出去,短信都没法发。   电量倒是还有百分之五十多,书包里装着的两个充电宝还有一个是满格电量,不用担心手机没电,然而没有信号开不了网的智能手机只能算是个智障手机,也就打打单机游戏、听听歌,听的歌都还得是提前下载好的······   第一次一个人坐火车,从西南到西北,沿途风光无限,变化无端,陈梓南整张脸贴在窗玻璃上看着外面闪而过的景色,不止一次地感叹祖国的地域是如此之辽阔壮美,如果不是有件窝心的事一直梗在胸口,这趟旅程应该会很令人振奋。   中考结束以后,陈梓南和几个玩的还算亲密的朋友在KTV鬼哭狼嚎了一宿,白酒没喝几杯,啤酒却喝到一趟接一趟地跑厕所。复习时受的委屈和累似乎统统都释放了、发泄了,走到KTV楼下的时候,陈梓南觉得自己的样子就像个邋遢的醉鬼,他迎着升起的朝阳,步子发软地磨蹭到路边,招手打了一辆的士。   原本陈梓南是从不相信那些没有多少科学根据的关于未来的预兆,嗨了一晚以后,在回家的车上时,他莫名感到一种不安。不是为了自己彻夜未归会被收拾的不安,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笼罩在人心头的巨大阴影所带来的不安。   进了小区,爬到六楼,钥匙都还没拿出来的时候,门里传来的吵架的声印证了他心头的忧虑,但他还心存侥幸。门开了,在外工作了三年的父亲一回来就是和母亲争吵,陈梓南不想理这个男人,而另一边,瘫坐在沙发上似乎刚刚才哭过的母亲,他也是连看都不看就背着书包走到卧室门口,丢下句“你们谁养我,我就跟谁”,接着顺手将门重重一关。   “尊敬的旅客朋友,午饭时间到了,我们为您准备了美味的营养午餐,有需要的乘客请尽快到餐车就餐······”   捏了把书包里鼓囊囊的零食袋,看了眼车厢壁上挂着的装了三盒泡面的塑料袋,陈梓南叹了口气,把脸埋到了枕头里,味道很不好闻,但他还是没把头抬起来,放佛要把自己闷死在火车上。   离婚协议书他是看过的,两人都是自愿,房子和一半的存款归母亲,他和剩下的一半存款归父亲。字一签完,钱财两清后,那个男人就匆忙坐上了返航的飞机,然后让他一个人坐三天两夜的火车。   很多时候陈梓南都会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名为“父亲”的那个男人常年在外,以至于他都快忘了他的模样,而名为“母亲”的那个女人整日打牌搓麻将,开心地给那个男人种起一片青青草原。家的温暖,他只在爷爷奶奶那里感受过,两位老人仙去以后,这样的温存就只出现在梦里了。 第23章 那朵沙中的花(二)   躺了没多久,周围到处都传来泡涨开了方便面的不健康香味和火车上又贵又难吃的饭菜的诡异味道,肚子终于还是忍受不住饥饿,敲起了抗议的锣鼓,他爬起来从塑料袋里拿了一个碗装的方便面,趿着拖鞋走到所在车厢的尽头去接开水。   拿泡面当午餐的人太多,水箱里的开水接完了两轮,陈梓南把泡面盒子放在过道里就近的那张桌子上,接水的地方和吸烟区相连,前一阵抽烟大军的烟雾还没散。水还没有烧开,他不想跟二傻子一样端着面碗回去,电线杆子似地杵在原地干等着更傻。   转头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老人孕妇和小孩以后,他从运动裤口袋里掏出香烟盒,两根修长手指轻挑出一支烟,点着了叼在嘴里,懒懒散散地就那么靠在吸烟区的车厢壁上,眼睛望着窗外陌生的山、水、树,慢慢地吞云吐雾,一脸的生无可恋,活像个装逼耍酷的不良少年。   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这种事,陈梓南是不懂的,小时候有爷爷奶奶惯着,他就差快上天入地了,长大后没有父母管着,用脱缰野马形容他都算是赞扬。对于自己顽劣的性格,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从不招人嫌,但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真要打架斗殴他也不怯场,处分什么的也担了两三个。这么久以来,他一直都是个绝对算不上好也算不上绝对坏、成绩长期处于班级中下游的半个学渣,惟一的长处大概是脸还看得过去,女生偷偷塞来的情书在他六年级身高窜到了一米七八以后就没断过,也曾跟风交过几次女朋友,但从来没有所谓恋爱的感觉。   班主任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让他觉得很有道理,“水泥养不活好花”,烟抽了一半的时候他终于想起了。现在好了,花还在,不过泥没了。烟抽完了,呼出口中最后一缕,烟蒂扔进垃圾桶里,他走出吸烟区,从桌上拿起泡面盒子开始接热水。   不知道无土栽培的花能不能比有土的时候好一些。   提起西北某省,大多数人的心情都是害怕大于好奇,拖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看到随处可见的武装特警的时候,陈梓南呼吸了一口仿佛带着羊肉味的空气,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果然虎子无犬父。   地址是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在火车还没开出站的时候就通过短信发过来了的,他躲在大巴车站的遮阳伞下面,左手拽着行李箱拖杆,右手翻着手机里根据地址事先查好了的各种大巴车、公交车的信息,看了一半还没决定好怎么走的时候,手机突如其来地震动吓得他差点没拿稳。   -你在哪呢?出站了吗?   -出来了。   -在哪呢?   -那个······坐大巴的那个地方。   -哦,看到了。你往马路边上走,看到我没?   凭着1.5的视力,他很快找到了打电话过来的人,马路边停着的那辆白色轿车旁,身穿西装的男人正朝他的方向张望。   透过洞开的车窗,陈梓南看到副驾驶座上有个戴着墨镜的女人也在往大巴车站这边看着。挂了电话,手机塞回裤兜,他把鸭舌帽帽檐从脑后转到前面,拖着箱子向白色轿车走去。   呵呵,要想人生过得去,哪能头上没点绿。你绿我来我绿你,一纸协议奔东西。 第24章 那朵沙中的花(三)   陈宏道看到儿子走了过来,巴巴地迎上去要接过他手中的行李箱,陈梓南右手一闪,躲开了他伸出的手,他看到陈宏道的身体明显僵住了,赶紧说道:“爸,我自己拿就行,你把后备箱开一下。”   中年男人上一刻还尴尬地愣着,听儿子这样一说,便赶忙咧开嘴笑了,连声说“好好好~”东西放好以后,陈梓南也不等人说,径自拉开车门,低下头就往车里一钻,在看到后座上那个低着头打游戏打得全神贯注的少年的时候,一句我操都冒到了嘴边,被他硬生生咽回了肚子里。   靠,怎么还带了一个?难不成还是背着我妈和这个女人生的?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啊,他也才到这边五六年,应该不是······   正在脑子里演绎各种伦理狗血剧的陈梓南完全没听到陈宏道的话,直到副驾驶座的那个戴墨镜的女人转过头来又问了一遍,他才从自己的脑补中回过神来。戴墨镜的女人连说话都扑来一阵化妆品的香气。   “南南喜欢吃什么?”   南南?陈梓南缓冲了三秒才反应过来是在叫他,开口刚说了个“我”,那女人就转过头去,一边整理着烫卷了的头发,一边拿出了口红在嘴上抹着。   “老公你也真是的,怎么让南南一个人过来呢?那么远诶~你也不怕他走丢了~”   陈梓南瞬间感觉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前赴后继地冒出来,他从镜子里看到陈宏道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脸上的表情很明显是十分享受。   “哎呀,怕什么,他都是快上高中的人了,坐个火车还能丢了不成?再说了,这不是好好儿的到了嘛~”   二人慢慢聊着中午去哪里吃饭,欢声笑语充满车内。   陈梓南听着这从没听他对母亲用过的语气,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他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两人都有错,但现在他觉得这个刚离婚转头就搂着别的女人的男人错的多一些。   至少母亲还没干这种事,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又否决了刚才一闪而过的想法。呵,他的妈他还不了解么,说不定这会儿她正躺在别的男人怀里笑呢。   靠,我操这破心干什么?他们爱干啥干啥去,关老子屁事!   心里莫名窜起一股火来,他也不关前面两个一男一女跟调情似的对话,把耳机塞上,鸭舌帽往下一拽,严严实实遮住了脸,半身不遂一样瘫坐在车里。   身旁坐着的少年终于打完了一局,手机屏幕上显着金色的两个字:胜利。瞥了眼瘫坐在旁边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的陈梓南,他小心翼翼拍了张照片,然后打开微信,把图片发了出去。   -看,我的新哥。   -我操,他就是你妈新的那个的儿子?   -废话!   -你居然偷拍他,不他揍你?   -切~你爷爷我黑带三段!谁揍谁还不一定呢。   -呦~我说爷爷,您摸摸看腰上好了吗?   -操!你大爷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唉~行了行了,我错了好吧?   -哼!   -唉!这下咱们可以不怕那帮孙子来堵了!   -??   -你哥看起来挺能打的样子啊~   -他?饶了我吧,睡得跟猪一样,你看他腰上的······   高晓晟正用手机给陈梓南露出来的那截腰录短视频呢,忽然感觉到一股灼热的视线烧到头上,他僵硬地抬起头,看着他臭得可以熏死苍蝇的脸,尴尬地挤出一个尴尬的笑,说:“呵呵呵······南南哥?你好?” 第25章 那朵沙中的花(四)   高晓晟以为他会走自己呢,可怜巴巴的表情呼之欲出,讨饶的话都到嘴边了,两人沉默对视几秒,半身不遂南南哥只是伸出右手,朝他竖了下中指,翻身面朝车门瘫着,期间两只手还把衣服下摆拽了又拽。   -你大爷的,为了给你偷拍我都被发现了!   -我去!这怎么能怪我呢?!你自己要作死!   -哼!你暑假作业还没写完吧?   -······好哥哥~我错了还不行吗?   -跪下叫爷爷!   -[下跪.jpg]爷爷!   看着张鑫发来的表情包,高晓晟笑得抖成一团,眼角余光里的那个人似乎动了一下,他赶紧压低了笑声,小心翼翼地扒着窗户笑,俩肩膀抖得跟得了帕金森一样。   午饭是在一家充满异域民族风情的餐厅吃的,桌子上的菜摆得满满,要不是快没地方放了,陈梓南都怀疑挨着陈宏道坐的那个女人是不是打算把菜单上所有的东西都点一道。   下火车之前他一股脑吃完了包里剩下的零食,胃里的东西还没消化完呢,口腔舌头又被那些重口味的垃圾食品荼毒过,至今“余音绕梁”,现在他吃啥都是一股味精味儿。吃了几根青菜,他开始端着白开水漱口。   喝了两杯水,一块鸡腿都隔空到了他的碗里,陈梓南错愕地抬起头,只见那个女人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好吧,夹都夹过来了,还是给她点面子吃一口吧。于是他象征性地仿佛试毒一样咬了一块儿肉。   对面传来两人如释重负般的笑声。   “梓南,还没给你介绍呢,这是你······林阿姨。”   女人灿烂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叫林莺,夜莺的莺~”说完,她敲了下正埋头一个劲啃猪蹄活像饿了八百年的少年的碗沿,“哎!臭小子,就知道吃!咋这么没礼貌,快给你哥哥介绍一下自己~”   少年咽下一块猪皮,从纸巾盒里抽出张纸擦干净嘴角的油污,犹犹豫豫还怪腼腆的样子,“我叫高晓晟,陈晓的晓,何晟铭的晟,你叫我······你随便叫吧。”   “啊,我可以叫你南南哥吗?”   陈梓南看着他那张好看但是欠揍的脸,闷声说道:“不行,陈哥、梓南哥、陈梓南哥,随便你怎么叫,就是不准叫我南、南、哥。”   “哦。好的,陈哥~”   陈梓南淡淡笑了一声,夹了一块虎皮辣子放到他碗里,说“慢慢吃,我亲、爱、的、弟、弟~”   两人之间的氛围看起来非常和谐了,陈宏道和林莺相视一笑,桌子下男人的左手和女人的右手紧握在一起。   也许这个新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   “我去下洗手间。”   “啊,知道在哪吗?出门往左走······”   “知道知道啦。”陈梓南挥手打断了陈宏道的唠叨,心说这种时候又把我当小孩子了,没眼色。对于新的母亲和突然冒出来的弟弟,他抗拒的心理还没那么强烈,但是对于父亲的所作所为,不知怎的,他还无法释怀。 第26章 那朵沙中的花(五)   双手插在裤兜里,他慢慢向洗手间走去,左手摸到裤子口袋里的香烟盒,掏出来一看,里面还有两根烟。   洗手间打扫得很干净,不像有的不讲究的店里连男女厕都不分,他进了三个隔间中从右边数的第一个,锁上门,对准马桶站好,释放完毕后,盖上马桶盖,按下冲水按钮。   水箱里的水哗哗地流动的时候,他从香烟盒里夹出一根烟点上,看了看马桶盖的确是干净的以后,一屁股坐在上面,嘴里叼着烟,默默地抽着。冲水声很快恢复平静,隔着厕所隔间的门板,隐约可以听见外面传菜跑堂的人发出的高喊。   右边裤兜里放着的手机震动了两下,他拿出来看了一眼,是两条短信,其中一条的发信人是罗锦文,他的亲生母亲。   -到了吗?我给你转了六千块钱,先用着,不够再来找我要。   另一条是银行发来的转账到账短信。   哼······早干嘛去了?现在才来关心?   陈梓南吐了口烟雾,整个人都笼罩在团团白色之中,他叼着烟低下头,直愣愣地看着洗手间地上铺的灰白色瓷砖。胸口仿佛梗了一口浊气,呼出来也不是,吐出去也不是。   烟灰掉了一大半在两脚之间,他直起身把剩下的烟在地上按熄掉,扔进垃圾桶里准备离开。毕竟厕所就是厕所,即使打扫得再干净,里面的空气还是让人不舒服。就在他的手都捏上了门把儿正要发力的时候,两个人突然撞进了他旁边的隔间里,“砰”得关门声吓得他抖了一下,之后耳朵里紧跟而来的声音,是两个人在接吻,听起来还很激烈。   我操,这他妈也太刺激了吧!男厕诶!难道是······   被自己这一推断惊得脸都快抽抽了的陈梓南瞬间打开了自己所在的隔间门,电光火石之间,他决定赶紧离开这里才是上策,听隔壁的动静,一会就是上演了活春宫也不奇怪。   虽然情况紧急,但卫生还是要讲究,为了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他把水开到了最小。这个餐厅的洗手间设施很是齐全,三个隔间的对面就是洗手台,面前的墙上还装着一面大大的镜子,擦得锃亮,通过镜子可以清晰地看到镜中折射的隔间门的宽大缝隙下交错站立的两双都穿着男鞋的脚。   这也太开放了吧······   目前为止还只和女朋友拉过小手的单纯少年陈梓南实在是接受不了这么劲爆的直播,他匆匆洗了下手,做贼似的就要逃离现场。   左脚刚踏到门口,一个身穿黑衣的高挑少年低着头点着烟就挡到了他面前,说:“这么快就出来了?肾虚啊······”   话还没说完,烟还没点上,黑衣少年抬起头正好和他对视,气氛瞬间凝固,两人尴尬对视了三秒,陈梓南一脸“不好意思,我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不会对任何人透露半个字”的表情,冲着少年笑了笑,然后迅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闪回了他们吃饭的包间。 第27章 那朵沙中的花(六)   黑衣少年看着他一溜烟地跑掉的样子,嘴角微微勾起弧度,手中的烟也已经点着,他走进洗手间,靠在门边的墙上抽着。   陈梓南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后妈正和他亲爸说着什么,见他来了便赶紧分开,闭口不言。走到餐桌旁刚坐下,高晓晟很是自来熟的就凑了过来,眼神觑着对面两人,小声说:“陈哥,你身上烟味很大啊,我妈她闻不得烟······”   对面坐着的林莺的脸上摆着努力克制却仍被人一眼看穿的厌恶,陈宏道则面无表情地吃着碗里的菜,似乎并不打算为了讨好老婆而责备儿子。   “不好意思。”他把外套脱下来,摸了摸口袋,确定里面没有留什么东西了,这才起身当着两人的面直接把衣服塞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穿着里面的白色短袖,若无其事地坐回到椅子上,低头玩起了手机游戏。   陈宏道和林莺的表情一时间很是复杂,高晓晟敏锐察觉到气氛不对头,乖乖地所回到自己的地方,默默啃着他最爱的猪蹄。   和新的家人见面的第一餐,好始却没有善终。两个孩子很快玩起了手机,两个大人也坐不住,最终还是来上茶的服务员打破了尴尬,这不知怎么愉快的饭局才得以结束。   从接到陈梓南到开车回来,一路上耗费了三四个小时,吃完饭走出饭店,天色将暗未暗,西落的斜阳把城市中的一切拉出长长的影子,陈梓南看了下时间,居然已经是下午七点多了。陈宏道由于喝了几杯酒不能开车,付完账后,高晓晟提议一边散布一边走回家,“反正也不远”,他这样说道。   “好啊,南南,一起走走吧?顺便带你认识一下这边的路嘛~”仿佛为了缓解彼此之间的诡异氛围,林莺接过儿子的话头,殷切地看着陈梓南,高晓晟也掺和进来帮忙,两人一起眼里闪着星星,望着他。   被四道炽热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他轻咳一声,说:“随便,走走也行。”说着他面向公路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在转身的瞬间,他捕捉到了陈宏道脸上一闪而过的浅笑。   切,真是麻烦。   陈梓南左手抓了抓头发,右手揣在兜里,回转身看着三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说:“往哪边走?”   高晓晟像兔子一样蹦出来,拽着他的胳膊就往前走。陈梓南把手抽出来,他又黏上去,如此两三回,在他的坚持下,两人最终还是分开各走各的。   还没走出一百米远,陈宏道和林莺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男声女声彼此交织,好不和谐。   “喂,你好。”   “啊,是李老板(小宋)啊~”   “好好好~我马上过来。(等我啊~)”   两人电话一挂,都尴尬地望着陈梓南二人,异口同声道:“不好意思,爸爸(妈妈)现在有事要离开一下。”   “你们忙你们去吧,有我陪着陈哥······哥呢~” 第28章 那朵沙中的花(七)   父母两个相视无奈一笑,各自走到路边招手打车,陈梓南和高晓晟并排站着,看着他们都坐上车绝尘而去。   两人在原地呆立了一会,矮了陈梓南大半个头的高晓晟率先打破沉寂,他转头看向他,说:“陈哥,你觉得我妈这人咋样?”   陈梓南没理他,径自往随便一个方向走去,一只手在裤子口袋里摸索着,高晓晟怕他这个初来乍到的哥哥走丢了,连忙追上去,被他拿着什么东西一巴掌拍到了胸口,他两只手胡乱就接住了。   “咳咳!”高晓晟猝不及防呛了口气,低头一看,发现他甩给了自己一个烟盒子,里面还有一支扭曲变形的香烟。   “赏你的!”   “我,我不抽烟的!”   高晓晟看了看手里的烟盒,又望了眼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踌躇一番,还是把烟盒揣到了上衣口袋里,三步并做两步地赶了上去。   中考很早就结束了,漫长的暑假都过了快一半,陈梓南才在陈宏道的再三催促下坐上了开往西北的绿皮火车,他第一次独自到这么远的地方,刚下火车就坐上了汽车,吃完了饭,一路也没什么其他的烦心事,但他却觉得自己快被折腾散架了。   这座城市不像以前的那座,从前待的地方到哪都是人挤人,天气也总是阴沉沉的,冬天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也见不到几次太阳,夏天却热得像是要把人蒸熟。   这里却完全不一样,街上的行人不怎么多,阳光也灿烂得近乎奢侈。虽然刚下火车那阵还是挺热的,对于他这个饱受夏日酷热折磨着长大的南方小伙儿来说,完全可以承受,而此刻黄昏式微,夜幕降临,太阳的灼热已经威力大减,晚风吹干身上的汗时还能带来许多凉意。   林荫道上,下班的人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阵阵清脆的铃声散落在暮色的眉头。   “你第一次来这边吧?”   高晓晟双手装在兜里,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面,两人始终保持着半步远的距离,没有过分的亲近,也没有十分见外的感觉。   “废话。”   陈梓南闷闷地说道,脚下踢着不知哪里来的小石头。他对这个弟弟的主动搭讪并不领情,脸色臭得像踩了狗屎弄脏了新鞋。高晓晟没看到他的表情,依旧自顾自地说着。   “我妈和那个臭男人离婚是因为他经常打她,而且还打我,他脾气又臭,还喜欢抽烟喝酒,尤其是抽烟,房子里每天都是他抽的烟,啥都被熏臭了,我和我妈吸了这么多他的二手烟估计得少活好几年。哦!对了,他还在外面养小三儿!用的还是我妈挣的钱!!反正最后我妈实在受不了了就和他闹掰了······说起来,他们离了我还怪开心呢~”   他说的很是轻松样子,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但是陈梓南还是听出了他语音里夹杂的一丝悲哀和无奈,还有一些说不清的东西,一种他很熟的感觉,不过他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就是这样的感觉让他把那句“关我屁事”给咽回了肚子里。   他微微偏了下头,接起他的话茬。   “你有个好妈妈,”陈梓南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   “不像我,有人生没人管,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了,他们一次家长会都没去过。小学的时候还有我爷爷奶奶去,后来就没人了。”   高晓晟听了,顿时表情复杂起来,他窜到陈梓南旁边,边走边问。   “那你爸妈就因为这个离婚?”   “我妈和你爸是一路货色,只不过她不打人也不抽烟喝酒,就是打牌打麻将再加上养男人。”   “······”   两人沉默半晌,气氛一时诡异无比,林荫道旁的公路上车流如潮水般汹涌。   “唉!陈叔叔他打过你和你妈吗?”高晓晟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补充道。   “我都快六年没见他了,老实说吧,今天我差点没认出他来!”这话陈梓南是夸张了的,他怎么会认不出陈宏道呢,他的那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哪拍的黑白照片跟遗照似的,在墙上挂着就没取下来过,那张脸他每天每年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第29章 那朵沙中的花(八)   人渣?他想了想,陈宏道的确不能算是人渣,没有和母亲离婚前,他每月都会按时把他们母子两人的生活费等一干费用全部寄到位,至少他从没因为钱的问题而找过他,要不然他那五体不勤的妈就没有闲钱给他戴绿帽子了;两人离婚后,即使他已经拥有了新的家人,但还是愿意供养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从这两点来看,他还是挺负责任的,除了几年不着家以外,倒也算是个不错的人。   况且······   听着走在一旁的弟弟从嘴里哼着的歌,一脸的轻松闲适,长久压抑在胸中的不畅被他一口气呼了出来。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他那种“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毛病想来应该改了很多。   也许······   陈梓南仰起头看着头顶斑驳的夜色,树叶的阴影破碎在他白净的脸上,高晓晟默默地跟在他的身旁,两个少年的身影在暖黄色的路灯下拉出瘦长瘦长的影子。   “诶?你知道市五中在哪吧?”   陈梓南突然想起了什么,低下头来,看着哼歌哼得直摇头晃脑的弟弟。   “知道啊,和我学校就隔着两个十字路口,离家也不算远。你现在想去看看?”   “嗯,你陈叔叔让我去上那个学校。”一说到上课,他就感觉脑子隐隐作痛。   “······”   “怎么了?”   “额······五中······那个,不算什么好学校啦······”   “哦。那也没事啊,反正你看我也不像个好学生啊,哈哈哈。”   五中不是个好学校这种事他完全有思想准备,毕竟他中考也就考了那么点分数,能异地上个学校都不错了,说不定还花了很多钱······想到这里他不禁又开始脑仁儿疼,如果他真花了那么多钱也要送自己去读书,那如果自己还是像以前一样吊儿郎当得过且过,那就太不是人了,虽然他大多数时候都没心没肺的,但良心还是有的。   算了算了,想太多不是他的风格,他也没那个心思顾虑这考虑那,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一花季美少男,怎么能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忧心呢?愁出了皱纹可怎么办呦~   这样一想,他就释然了,胳膊一甩搭到高晓晟的肩头,笑得像个猥琐大叔,说:“晓晟~陪我去学校看一看,哥哥请你吃冰淇淋,然后我们就回家~”   “嗯!好的,陈哥!”陈梓南看到他的眼睛很明显的亮了一下。抓住弱点了。他掰着他的膀子就要往前走,但是没拉动。   “怎么了?还愣着干啥呢?再不去就晚了,晚了我就不给你买冰淇淋了。”   高晓晟指了指后面,小心翼翼地说:“其实······你一开始就走错方向了,回家的话应该往这边走,去学校也是这条路······”   “······”   陈梓南此刻的心情一下子就不美妙了,看着他脸上满是歉意的表情也只觉得贱兮兮的。   他抬起手一巴掌糊上身边的那颗脑袋,说:“臭小子,咋不早说?!”   高晓晟捂住头,心想明明是你要往这边走的,居然还怪我。一时间他感到有苦说不出。   唉,突然有了个哥哥,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第30章 那朵沙中的花(九)   管他是福是祸,反正今天是福祸参半了。   陈梓南一路听着他指点山河,五中附近哪家饭馆的饭好吃又便宜,但是每天人都爆满,中午放学就狂奔过去才能赶上有位子坐、哪家文具店的中性笔总是搞买一送一的促销,不过不能买太多,放久了就不出墨了、哪几路车可以直达家门口、哪几路车总是晚点······   高晓晟摇头晃脑地如数家珍,说:“还有最重要的,有三个人一定不能惹!那就是班主任、门卫大爷、赵羽。”   听到最后突然冒出了一个人的名字,陈梓南有点意外,他以为最后一个不能惹的会是食堂大妈呢。   “赵羽?校霸?”   “岂止是校霸!我觉得他说不定是啥社黑会老大的儿子呢·······”   看着他一脸的神秘兮兮,陈梓南差点就控制不住笑出了声,他捂着嘴压制即将爆发出的大笑,不想在弟弟面前丢脸。   “黑二代呢?噗·······你有他照片吗?让我见识见识呗~哈哈哈·······”   见陈梓南憋笑憋得花枝乱颤,高晓晟顿时急了,连连跺脚,说:“陈哥!你可别不信啊!我们学校高一的几个都被他喊来的人打到住院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陈梓南原本边走边笑,后来实在笑得走不动了,就地停下来,两手撑着膝盖的那么站着,几分钟后才缓过气来。好不容易恢复了正常状态,抬头看向高晓晟的时候,他差点又被他脸上“恨铁不成钢”“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给逗笑了,抬手在他的鼻梁上轻轻刮了一下,说:“来,把黑二代的尊容让我瞅瞅,真要碰到了我也好让着走啊,你说是吧?”   “不过我手机里没有,你等一下,我哥儿们那里应该有他的照片。”说着他把手机拿出来飞快地发了条信息。   -鑫子!赵羽的照片你那有吧?   消息发过去,等了一小会儿,却不见张鑫回复。陈梓南揉了揉笑疼了的肚子,说:“你哥儿们说不定都睡了······”   话刚说完他就有点后悔了,臭小子脸上的表情这是要哭了?嗯??咋感觉自己有了一个妹妹而不是弟弟·····   “咳咳······那啥,”他指着不远处的长条石凳说:“走,咱哥俩到那边坐坐,今天就不去看学校了,你慢慢找,不着急啊。”   两人刚一坐下,他就看见高晓晟的手指像两只蝴蝶一样飞舞于手机屏幕上,目光一滑,就把显示屏上的内容看了个大概。   -鑫子!赶紧给爷爷滚出来,老子知道你打游戏呢!   -找你有事!速回!   嗡嗡~   -我说爷爷,你就不能等我把这局打完吗?到底什么事啊?   -赵羽的照片你还有吧?   -蛤?你居然敢对我男神直呼其名?!   陈梓南注意到他翻了个白眼,嘴皮动着的样子似乎是在骂人。   -羽皇的玉照你有吗?   -算你识相~今天有张刚出炉的~帅炸了!   -赶紧赶紧!   -马上就来~~   嗡嗡嗡~~   高晓晟的眼睛闪了闪光,照片点开拿到了陈梓南眼前,说:“就他,看清楚了,惹不起就躲。”   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图片上,一个黑衣少年立于落日斜阳下的林荫道边,逆光的站位将他高挑挺拔的身形刻画得分外明显,右手中夹着一支烟头刚点燃还闪烁着红色的烟,左手随意地放在裤子口袋里,面容笼罩于淡淡的烟雾之中。整个人仿佛是从带着些印象派风格的油画里走出来一般。 第31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   从照片上还是看不清赵羽的具体长相,但图中少年的穿着和身形陈梓南却十分熟悉,毕竟下午吃饭的时候才在即将上演活春宫的洗手间碰到过,他还鬼使神差地冲着他笑了,一想起这件事他就觉得自己的脑子是不是真的出毛病了。   靠,居然会是他······   高晓晟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仿佛便秘一般,头上都快冒出黑线了,他疑惑而又小心翼翼地说:“你们不会已经见过面了吧?”。   陈梓南点了点头,神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说:“赵羽是那个········?”   “??”高晓晟一脸懵逼地看着他,说:“哪个?”   “就是······”陈梓南顿了顿,鬼鬼祟祟地扫视周围一圈,神经兮兮地把手拢在嘴边,凑到他的耳边。高晓晟的眼睛原本就很大了,听了陈梓南的话,两只眼睛更是变得跟牛眼睛一般大。   “卧槽!”他脱口而出,下一刻又连忙把嘴巴捂住,好像有谁就在旁边偷听一样。   “不是吧?真的假的?这么劲爆?”   陈梓南发现他这个便宜弟弟还是个和女生一样的八卦体质,低声警告他说:“你可别乱说出去,到时候倒霉的可是我!”   “陈哥你就把小心脏安安稳稳放回肚子里吧~瓶子都没我能装住秘密~”   “······”陈梓南看他那一脸仿佛猫闻到鱼腥、狗闻到了翔味的兴奋表情,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心放回肚子里,反而吊得更悬了。   算了算了,随他去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候要是被逮到了逼问,大不了厚着脸皮装作从没见过,反正他用新生这个身份,来啥挡啥。   看了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快九点半了,是时候回家去了。他一巴掌拍到旁边坐着的人的脊背上,立马就听到高晓晟哮喘一样的咳嗽声,陈梓南暗暗叫了声糟糕,心说下手又重了,满心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是个断掌,断掌打人都很疼的。”   “······知道了”高晓晟用差点带着哭腔的声音回了三个字。   “那咱们赶紧回家吧,这会儿应该没有公交车了,打个车回去吧?”   他拍干净裤子上沾的灰尘,站起身来就要往公路边走。   高晓晟见他真的伸出手在招车,连忙拽住了他,说:“不用了,没多远就到家了。过几个红绿灯过了没多远就是了,我们走路回去都行。”   “哦,那好吧。”   两人并排走着,晃晃悠悠的悠闲模样倒是一点也不像着急回家的样子。   高晓晟一路上没有多少话,陈梓南心想他估计是在刚才都说完了,两人之间的气氛有点冷,但他也想不出什么话题来暖场,也就没有再理会,任凭这氛围继续冷下去。走了十来分钟,过了三个红绿灯街口,向右一转,一扇小区的金属大栅门矗立在一百米左右远的道路尽头。跨过铁门踩到小区铺内的地砖时,陈梓南突然就想感叹一句“啊!富人的气息!”   感叹完了还没走多远,他猛地想起一件事。   “哎!老弟,问你件事!” 第32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一)   “嗯?啥事?你说?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额······”刚才还在担心两人关系变冷,如今听到高晓晟这尾巴都快翘到天上的样子,他瞬间觉得自己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   “赵羽是高几的?”   “高二,怎么了?突然问这个干嘛?”   “哦,没什么,就是单纯的问问。”   单元楼门很快就到眼前,高晓晟推了推门,没动,他忍不住嘀咕起来:“谁一个啊?总是把单元门儿锁上,神经病啊,你家是没钱安门吗?”   骂着骂着他就掏出钥匙把门打开,还不忘回过头冲着陈梓南说:“陈哥,明天你跟我一起去外面吧,咱们去配钥匙,顺便我再带你认认路~”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楼,陈梓南嗯了一声,便默默地跟着他进了电梯间。   “咱们家在二十一楼~”   “停电了的话,岂不是爬到虚脱······”   “······可别。”   电梯徐徐上升,夜深了,楼道里很安静,电梯往上爬升的声音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叮——”   “到了!”   走出电梯,看着正站在防盗门前摆弄着一大串钥匙的高晓晟,空荡荡的楼道里回荡着金属钥匙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陈梓南的心情却莫名地低落起来。   门开了,两人走进玄关处,高晓晟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递给他。陈梓南接过鞋穿的时候,发现这是一双新的,连价签都还没剪,鞋面上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米老鼠图案,他至今都记得,陈宏道给他送的第一份礼物就是一只毛绒米老鼠玩具,但是后来被农村凶残的真老鼠咬坏了。原本低沉的心又暖暖地飘上了胸膛,上上下下地沉浮着。   “啊,他们居然还没回来?!该不会是背着我们幽会去了吧?”   高晓晟伸长脖子把每个房间看了一圈,连个鬼影都没发现。陈梓南穿着新拖鞋,呆愣在客厅里,他忽然意识到,会不会没有自己的房间呢?这个想法还没来得及接着往下展开,就被高晓晟的声音打断。   “哥!这边是你的房间,陈叔叔知道你快到了,早就给你准备好了,连床单被套都是新买的哦!”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间有他原来的卧室三个大的豪华房间赫然在目,陈梓南不知道该说什么,静默了几秒,他微微一笑,朝高晓晟举了下手,说:“知道啦!有多的睡衣借我一套吗?你哥的行李箱在车子后备箱里呢。”   “哦!好~~等我上完厕所就给你拿~~~”   洗完澡和高晓晟疯闹了一阵以后,陈梓南躺在床上拿起手机一看,才发现已经一点过了,但他还精神得跟打了鸡血一样,毫无睡意。   仰面躺着,他望着天花板上圆圆扁扁的白色吸顶灯,鼻子里满是枕头上散发出洗衣液的清香,不知怎的,一滴眼泪顺着眼角就滑了下进了耳朵里。他扯过身旁的空调被,脸埋到里面。   离开生活了十七年的故乡,只身一人来到这天山脚下的城市,空气是干燥的,行人是稀少的,阳光是耀眼的,戈壁黄沙则是第一次闯入他的视野,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而如今,眼前的这扇门一打开,他就回“家”了。这套房子里住着父亲和他的新任妻子,而他凭空就多了个便宜弟弟,一盒冰淇淋就能将他收买,再加上今天狗血剧一般的和赵羽的碰面,他的人际关系目前也就止于此处了。曾经的朋友仍然在和他联系,他们交换着彼此近来的消息,但是陈梓南明白,如果他就此再也不回去,再铁的关系也终会因为距离和时间逐渐生锈腐化。 第33章 忆冬雪(一)   这几天心情很是烦躁。心里仿佛压了一座山,焦躁得喘不上气。今天份儿的故事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虽然老师嘱咐过不让写散文,因为我们的写作功底不足以支撑我们的野心。但我向来不在乎这些,他人的言语在我耳里一直都是根据我自己的需要听取的,哪用管他人闲言碎语呢?   写作和画画一样,本该是一件快乐的事,但俗世凡尘总让这些愉悦身心的事情变成劳役身心的苦差事。如果为了得到所谓的好成绩,而让自己在写作时只感受到痛苦,就有违我上写作课的初衷。闲话牢骚就到此为止了。   今晚我想回忆童年和那一场场落在童年深处再也没有融化的冬雪。   硫磺沟是新疆昌吉市的一个小镇,而我的童年时光是在那个位于小镇边缘的名叫联合厂的偏僻角落度过的。   那是一个以煤矿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聚居点,生活在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在七号煤矿井工作的工人,他们中有我的亲戚、我朋友的父母,还有许多如今我已然忘却的故人。   很多时候,我自认为记忆力很好,时至今日,我的脑子里依然清晰地记得那里的景物,不过是起于五号井、终止于我上小学时经常路过的那个集市。   有一条穿过整个硫磺沟、延伸向“共青团”并且联结着城市的马路,路两旁是一排排紧紧相依的长方体或者正方体的砖头房子,那些房子对于童年的我来说无异于高楼大厦,多年后我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旧地重游,那时我才惊觉时光的可怕和无情,曾经的“高楼大厦”褪去了名为童年的滤镜,它们显露出真正的模样,灰黑、肮脏、低矮、破旧,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如果不是和朋友去商店里买了一个西瓜,看到了坐在店里乘凉的人,我都要怀疑这里是否已经人去房空了。   中国人讲究靠山、讲究风水、讲究许多东西,据说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可以让人聚福、聚财、聚运,给后世积德。我从不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硫磺沟的房子的布局也不怎么讲究,虽然人们是想讲究,但脚下的煤灰和满头满脸的煤垢不允许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讲究。   记忆里总是洒满羊粪蛋子的马路两边是低矮的砖头房,两边房子的后面都是另一排房,而这两排房,一排的后面是通往埋藏着煤炭的群山,另一排后面则是一段据说是被洪水冲垮了的断面,而那不高的悬崖下面,往前走上几十上百米就卧着那条曾经肆虐过洪水的河流。听家里人说,发大水那年,全沟的大人小孩凡是能走的都去看水了,而我那时候还刚会爬,结果就从床上爬到地上,差点翻倒了尿桶。不过对于这段糗事,以前我很讨厌他们提起的,现在却觉得无所谓,甚至现在我还能提起这件事来,自嘲一番。   说了这么些,还没说到雪,我想今天是写不到那里去了。   那么明天再来讲讲三颗老榆树、河坝、馒头山和雪。 第34章 忆冬雪(二)   似乎很多人的童年记忆里都有几棵老树,而我最无法忘怀的就是在那两排房子之间的仅有一米多宽的路上生长的三棵老榆树。其实准确说来,它们算不上真正的三棵树,而应该是两棵树,多出来的那一棵,是其中最老最粗壮的那棵树生长出来的分枝,但这根分枝所处的位置实在太靠近树根底部了,以至于人们干脆就叫它们“三棵树”。   孩子们常常相约在三棵树下做游戏,以三棵树为“据点”,跑得到处都是,像四散在山坡上的绵羊。大人们很多时候是搬来几条长木凳放于树下,往来的人看见了,不管有多忙,总会停下脚步,坐下来和其他人聊聊天才走。   这是成人与儿童的交汇点,老老少少聚集于树下闲谈,诉说着关于彼此和自己的事,但那些隐秘逸事早已消失在时光洪流的汤汤波涛之中。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如今几乎很多孩子人手一部手机或者是别的电子设备,我童年时期连手机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充满现代化的词在我那小头脑里完全没有概念。那是一个每天下午放学孩子们就背着书包狂奔回家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城”、“大风车”的时代,如今我早已过了还会守着电视等待某部动画的年纪,但看动画却是我永远也放不下的习惯了,不管是风靡中国的日本动漫还是逐渐崛起的中国动漫,我都一视同仁。我自认为是个怀旧的人,而每个人都是念旧的,这也许是根植在人类基因里的东西,我现在看动画时经常做的,就是拿着手机,打开视频网站的弹幕开关,边看那些被我们称之为“童年经典”“童年神作”的动画,边看着屏幕上从右往左飘过去的一条条弹幕感叹时光易逝,岁月如梭。   童年的我们是没有这么多电子设备可供玩乐的,但我们就地取材,“靠山爬山”“遇水捉鱼”“逢树摘果”,没有这些我们就玩“抓子”、过家家、跳皮筋、踢毽子、滚铁环、“打豆干”,收集零食袋里的人物卡片也是令人不亦乐乎的一件事,但我却从来也没见谁集齐过全套的。   说到爬山,我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像我们那儿的孩子一样,看着远处目之所及的最高峰总是会心生向往,那座让我们神魂颠倒的高山叫作“馒头山”,这个接地气的名字完全是根据山的形状像一个馒头而取的,山顶上还有一块孤零零突出的石头。围绕那块孤独的石头,童年的我们之间流传着诸多“传说”。   传说,那块石头是山上的一扇门,门里面有一个神厨,他可以蒸出和山一样大的馒头,他每天蒸啊蒸,做的馒头实在太多,人们吃不完,有一个就变成了这座馒头山。这个版本是我记得最清楚的,其他的和这个也都差不多,只不过还流传着关于通往馒头山的一座吊桥的故事。那座山和那座桥,我在上四或者五年级的时候跟随着几个大胆的同学一起去探险过。我们一行人到了河边,只在一条当初对我来说还波涛汹涌的河上看到一座三根木头并排而驾的“独木桥”,过了河,传说中的吊桥已经像断了龙骨搁浅在河滩上的长龙,它破烂不堪,只剩连接着馒头山河岸的那部分还顽强得挺立着,我们手脚并用爬上斜坡,顺着放羊人走出的羊肠小道,踩着时不时滚到脚边的羊粪蛋子,充满期待得往山上爬去,但是我那时候在距离山顶不远的地方就放弃了,虽然至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长久以来对“神山”的向往已经破碎了。   我站在童年的最高峰的大半山腰上,远眺着前方鳞次栉比的房屋,那是我的童年的归处。 第35章 忆冬雪(三)   关于麻雀,我知道有一种众所周知的在雪地里捕捉这种麻褐色小鸟的方法,下过雪之后的两三天,积雪还没化,在院子里扫出一块空地,拿出准备好的筐子、树枝、线、谷子面包屑之类的鸟食,把线系在树枝上,用树枝撑起筐子,筐子下撒上鸟食,然后捕鸟人牵着绳子远远地躲起来查看,等麻雀到筐子下吃食物的时候,眼疾手快地一拉绳子,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才能成功捉到麻雀这种狡猾机灵的鸟类。   然而,我从来没有实施过这一方法。   记忆里童年的冬天仿佛是温暖的,那时候还是不怕脏、不怕累、不怕热,我记得不知从哪看到过一句话,“当你怕脏、怕累、怕冷、怕热、怕疼的时候,你的童年就结束了”,每当夜深人静怀念往昔的深夜或者金色的黄昏与蓝色的清晨,当我想起这句话时,都会一次次确认童年的一去不返。就像《青春之歌》唱的那样,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地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童年小鸟一样不回来。   那边的山不像四川的山,四川的山似乎到处都铺满了绿色,深的绿、浅的绿,各式各样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缭乱。新疆的山却和四川的相反,几乎都是光秃秃的,除了那些临近水源的山上星罗棋布着原始森林般郁郁葱葱的树林,其他的山都是黄色的,深的黄、浅的黄,五颜六色的黄,以及夹杂着黑色、红色、绿色等许多其他的颜色,就像打翻了的画家的调色盘,虽然山上无树,但是依旧绚烂多彩,就像是披着艾德莱斯绸的西域姑娘,神秘而美丽动人。   冬天下雪时,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最是浪漫无边,那一望无际的山川,延伸向远方的公路,匍匐在大地之上的房屋,肆意生长得奇形怪状的榆树,晴天里叽叽喳喳的麻雀,乌黑的七号矿井上乌黑的运煤传输带和调度塔,都在茫茫大雪之中沉睡,天地间惟有簌簌的落雪声,屋内砖块和泥砌起来的炉膛中,黑色的煤炭正火红发烫,释放着从远古时代积存下来的能量,温暖躲在砖墙之后的人们。   雪停天空放晴以后,空气都仿佛冻得开裂,耳朵里时时传来悉悉梭梭的某种物体的断裂声,孩子们滑雪时嘻嘻哈哈的笑声钻进这缝隙里,雪后的天地似乎空无一物又似乎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当当。寒风吹过干枯的树枝间,冻得发脆的枝丫互相撞击,发出的声音冷冷的,乘着风能到达很远的地方。只剩下枝丫间的雪被风吹落,散在半空里。   那时的农村不像现在,家家都有独立的卫生间,童年的厕所的惨状是令人无法忘记的,它破烂不堪摇摇欲坠的样子和空气里的氨水味道对大脑的冲击深远而持久,而且距离住的地方很远。我还记得,有一次深夜突然就想进行五谷轮回之道,但是场地太远,我不可能把熟睡的父母叫醒就为了陪我去一趟厕所。   于是,一个孩子偷偷打开门,裹紧身上的棉袄,趿着棉拖鞋,蹚着半掌厚的积雪,乘着雪色跑到垃圾箱边蹲下,做贼似的。   过程是漫长的,寒风冻得他的两个屁股蛋变成了冰屁股蛋,他转头四处看着,周围房屋黑黑的,雪是蓝色的,他又抬头望了眼天上,那漫天星辰散落天幕,他第一次看到了所谓的“银河”,从此,这一眼便深深篆刻在记忆深处,岁月的罡风也无法撼动分毫。 第36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二)   点开手机联系人列表,上上下下滑动了五六轮,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留下了三个号码,其余的都删掉。干完这件事,他翻了身,侧着蜷缩起来,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是被煎鸡蛋的香气勾引醒的,换了衣服走出卧室,客厅里没什么异样。他瞄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居然才七点。他平时除了上课都是要睡到九点多的,肚子不争气地闹了起来,他想起昨天在饭店就没怎么吃,结果今天一大早就被煎鸡蛋的香味弄醒了。   朝着香味的源头走去,陈梓南隔着餐桌,看到一个人围着围裙站在炉子前,手法娴熟地把煎好的鸡蛋铲进一旁的盘子里。   他还没来得及走进厨房,穿围裙的人就转过了身,只见高晓晟右手拿着锅铲,左手绕到身后去解围腰的系带。   陈梓南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呦~陈哥起来啦?我还想等会儿去叫你呢~”   陈梓南沉浸在田螺少年给他带来的震惊中还没缓过神来,当高晓晟端着两盘煎鸡蛋走到餐桌对面的时候,他才二百五似的冲着他伸出右手,竖起了大拇指。   高晓晟脸上的笑瞬间就跟向阳开的葵花一样灿烂,尾巴都快翘上了天,说:“嘿嘿嘿~~过奖过奖~”   说着他把盘子放到餐桌上,转身回到厨房,手里还多出两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放下热牛奶,他又打开餐桌旁的冰箱门,取出了一袋子切片面包。   陈梓南也没傻站着,他走到厨房里,拿了两双筷子,摆在盘子沿儿上,然后毫不客气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等高晓晟也坐下之后,他看着面前的牛奶面包和鸡蛋,先吃了一大口面包,还没咽完又扯了一大块鸡蛋,最后一口热牛奶把两者冲下肚的瞬间他感动得都快泪流满面了。   上天待我不薄,赐给我这么一个可爱的弟弟啊~~   两人狼吞虎咽吃完早餐,又争着抢着要去收拾碗筷,几番争执之下,决定两个人一起去洗。这盘子洗得天昏地暗,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陈梓南的衣服湿了大半,高晓晟的裤子湿了半截,地板上到处都是水和脚印。俩二货看着一片狼藉的厨房,又看了看对方湿透的衣服,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   笑完了又默默地抡起拖把,拎着抹布,开始清扫“犯罪现场”,后来又去换衣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出门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陈梓南压低了帽檐,眯着眼睛躲避清晨耀眼的阳光,他突然很后悔刚才胡闹了那么久,如果早点出来的话,这会儿就不用忍受阳光的暴击。   看了眼走在一旁享受日光浴的高晓晟,他有点无语,看来这小子的肤色黑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昨天说配钥匙的地方在哪呢?”   “北公园的后面~”   公园?   “哈!那正好了,等会儿弄了钥匙,去公园玩玩吧!”反正回去也没意思,不如就在外面逛逛,正好也能和他培养一下亲情。   “好啊~陈哥请客?”高晓晟一脸猥琐的笑着,眼睛里闪着的光像是看到了自动提款机一样。   “行啊!”陈梓南拍拍胸脯,心想罗锦文的钱不能动,他还是用自己的存款比较好。想到这里,一大早的好心情就这样突然添上了黑点。 第37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三)   路上行人不怎么多,陈梓南很奇怪,虽然是暑假,但是都快十点了,街上的人怎么还是这么少?地广人稀?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们这边比内地要晚两个小时。”像是看出了陈梓南脸上的疑惑,又像是他在向外地人介绍本地风情一样,高晓晟带着友好与耐心,以及一丝丝每个本地人对他长久生活的地方与生俱来的骄傲。   “哦,时差?”   “是啊,这边儿的超市要十点才开门嘞,中午也是一两点才吃午饭的。陈哥刚来这边,会有段时间不习惯。”   陈梓南惊讶了一阵,很快就释然了。暑假时间还长,可以慢慢适应。   清晨的林荫道和昨晚的截然不同,他注意到两边的树都长得十分高大,枝干粗壮,树冠亭亭如盖,他没想到干旱的西北居然也能长出这么大而茂盛的树。想象中,这里应该是戈壁滩连着戈壁滩,沙漠随处可见,但现在的所见却颠覆了他以往的看法。头顶的绿荫投下满目清凉,圆形光斑透过枝叶缝隙洒到行人身上,卖早餐的店铺倒是开门很早,陆陆续续有客人拿着吃的从各种包子店、牛肉面店里走出来,有的人手里拎着打包的早餐,有的人出来的时候手里捏着餐巾纸,嘴上油光光的还没来得及擦。   空气里时不时飘来一阵香味儿,肉香、菜香、奶香、各种香,勾得他馋虫到处爬,爬的心痒痒,刚吃过早饭的肚子就又开始敲锣打鼓。路过一家临街开着的店铺时,陈梓南一把拉住了高晓晟,咽着口水说:“买个这个尝尝?闻起来好香!”   高晓晟被他拽得猛地后退几步,他稳住身形,发现居然是他常来的那家卖烤包子和烤馕的店。心里默默说了句有眼光,然后他一高兴就主动请客,买了四个烤包子,一人两个拿在手里,坐在路边树荫下的长条石凳子上,被刚出炉的包子烫得不知从何下嘴,惹得路过的人像看大猩猩似的盯着他俩瞅。   好不容易啃完了烤包子,两人满嘴都是油,一拍口袋却发现都没有带纸,于是只好顶着两张油乎乎的嘴,找了个就近的商店,买了两包纸随身带着。这样走走停停,到达目的地——公园后门的菜市场的时候,连最后一个卖菜的老大爷都在收拾摊子了。   两个人二傻子一样站在废弃的烂菜叶子堆上,陈梓南东看看西看看,找了半天也没发现哪有配钥匙的,他胳膊肘都抬起来准备给高晓晟来一肘子的时候,突然看到从公园后门的小铁门里走出了两个人,当看清出来的是谁的时候,他那冲出去的肘子再也没收回来,直接砸到了他的胳膊肘上。   “卧槽~陈哥你犯什么傻?!疼死我了!”高晓晟一边揉着被他撞到麻筋正发麻的左胳膊,他还没谴责这个“断掌”,就看到陈梓南状态不对,然后他顺着仿佛石化了的哥哥的目光望去,看到赵羽正推着婴儿车从公园里出来。   他默默地掏出手机,嘴里说着:“·······惊天大秘密啊~”。   然后按下了快门。手机十分应景地“咔嚓”了一声。 第38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四)   这声音若是在平时听起来也没多大,但是此刻,陈梓南觉得在耳边爆炸的声波仿佛把方圆几公里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这里。赵羽显然在内。   他把婴儿车从斜坡上推下来,向他们走来。   “我们要不要跑?”高晓晟说,他的声音都有点劈叉了。   “跑毛线啊!装作不认识就行了。”陈梓南抓住他的胳膊,拖着他就朝赵羽迎面走去,大有一副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感。   两个少年一人推着婴儿车,一人拖着弟弟,就像大街上碰见的互不相识的行人一样,擦肩而过。陈梓南拽着高晓晟一个劲儿地往公园里钻,头也没回,自然没看到某人对着他俩背影举起的手机。   北公园里的树一棵棵都高大得不像话,人工湖上有一座四面环水的小岛屿,看起来像是天然形成的,“小岛屿”上还有一棵姿势奇特的榆树,像正在下腰的S,上半身探出泥土,延伸到湖面,别有一番景致。   自以为成功躲过了一劫的两个二傻子气喘吁吁地坐在湖边的亭子里,过来的路上他们还顺便买了两杯冰镇饮料。高晓晟要的是柠檬味儿的,陈梓南靠着亭子的红色柱子,一边看他被几片柠檬酸得一个劲儿的龇牙,一边默默吸着自己手中拿着的绿茶。   俩人就这样跟退休老大爷似的,一人依着一根柱子,睁着没睡醒似的双眼,盯着湖水里时隐时现的鲤鱼。饮料喝了大概一半的时候,陈梓南终于想起来这一趟的主要目的不是看鱼而是   配钥匙。   唉,谁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搞得他都忘了到底要干啥了。   “除了早市,哪里还有配钥匙的?”   “······额,五金店吧?”   “附近哪里有呢?”   “小区外面那条街上就有。”   “那你还带我到这边来?!”   “这不是顺便认认路嘛~~我哪知道赵羽就住这边啊······”他心虚地小声嘟囔着,其实他大概知道赵羽就住北公园这边,不过他没在意,结果今天就碰上了。   “臭小子······算了,冰淇淋没了啊~”   “啊?”高晓晟瞬间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他心想。   “赵羽推的婴儿车里是他家的谁啊?”陈梓南杯子里的绿茶喝得差不多了,闲得没事的他就开始八卦起来。   “听我哥儿们说那是他姐的女儿。”高晓晟的柠檬水早就喝完了,他正用习惯把柠檬片千刀万剐。   “他侄女?那他姐怎么不自己带啊?”   “谁知道呢?又不关我的事~”   陈梓南看到他满不在乎地耸了下肩膀。脑海里不知怎的就浮现出罗锦文整日整夜坐在棋牌室里打牌的样子,这个母亲一天三顿都不做饭,到了饭店就塞给他十几二十块钱让他去外面的饭馆吃,房子附近大大小小的馆子都被他吃遍了他常去的那家店的老板见他总是一个人在外面吃,还以为他是孤儿呢,老板一看到他来就热情地问这问那,老板的女儿刚做母亲那一年,甚至还送给一条围巾。   前尘往事突然浮现眼前,他只觉得眼睛发胀,心里也有点堵得慌。   “嘎啦”饮料杯被他一把捏成油条,塑料油条杯划下一道完美的弧线,准确落到亭子角落的那个垃圾桶里。   他起身拍拍裤子,说:“走吧,回去配钥匙。” 第39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五)   高晓晟跟着他走出亭子,把杯子和被戳得稀烂的柠檬片一起扔到了垃圾桶里,摇了摇手机说:“老妈刚刚发短信过来,让我们买些菜回去。”   “买什么菜?”   “额,我看看啊······要买土豆,菠菜,葱,还有一瓶酱油。”   “那走吧,现在超市应该开门了吧?”   “开了开了~但是超市的菜要一大早去买才新鲜啊,我们去菜市场吧,刚好公园门口那就有车站,可以坐5路车去。”   “好~”   “菜市场那边有配钥匙的吧?”   “有!”   “嗯,那正好一起了。”   从公园后门穿过整个园区,花费的时间不算多,只是个普通公园的大小,面积虽然比不上什么迪士尼、欢乐谷之类的大型游乐园,然而旋转木马、海盗船、鬼屋、钓金鱼等游乐设施和各种扔环套、射击类的游戏倒是一应俱全。   距离正大门不远处还有卖爆米花、棉花糖、烤肠以及各种造型奇葩、色彩炫目的气球的小商店,店门外还立了两台抓娃娃机。   两人在车站等了不知多久,5路车才姗姗而来。陈梓南看了眼停在车站边的一辆看起来都快散架的公交车,心里默念了声“阿门!佛祖保佑!”,然后跟在高晓晟身后上了车。   车里没多少人,整个车厢满打满算就只坐了一半的人。两人默契地在一前一后两个单独的位子坐下,司机“突突突”地发动汽车,伴随着仿佛掉了什么零件的丁玲哐啷声,开往终点站菜市场。   车里除了那汽车自带的“我快报废”的乐声以外,可以说是很安静了,谁也没说话,仿佛都是陌生人一般,其实都低头自顾自地玩手机。   嗡~嗡~   陈梓南打开微信,看到坐在他前面位子的家伙发来一条信息。   “菜市场那边有点乱,记得看好钱包。”   “哦,知道了。”   陈梓南想了想,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钱包,刚刚买饮料都是用手机支付的,怕什么啊。   坐车的时候他喜欢看窗外,看那些店铺和行人纷纷向后退去,就像是科幻电影里为了表现速度而闪烁的线条,只不过电影里那是夸张到了几只的,现实中,人和物都只是慢慢的随着车速而后退。没有线条,也没有夸张,但是生活却比电影更让人情绪失控,让人无法自拔地陷入过往。   “奶奶~爸爸什么时候回来看我们?”   四岁的陈梓南坐在门前爬满青苔的石阶上,奶声奶气地问正在一旁剥豌豆的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粗糙黑黄的手指熟练地剥下豌豆的外皮,青色的小圆粒儿蹦进瓷盆里,发出清脆的响声。老人家头也没抬,说:“他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   五岁的陈梓南看着爷爷高举过头的锄头,望着那磨得发亮的铁块儿一下下插进地里,拨出来时带起几坨湿漉漉的黄泥。不算大的一块地被泥土堆起来的陇分成两畦,一边种着的正当季的油菜开着金灿灿的花朵,另一边,一个老人佝偻着脊背正在为下一茬要种的蔬菜松土。陈梓南在田地边的一棵梨树下搭了条要长不短的板凳,屁股长了针似的,一直坐不安份。   “爷爷,我妈怎么还不回来?”   “她打牌呢!知道回来就怪了!”   “打牌有那么好玩吗?她怎么天天都去?”   “好玩个屁!整天就知道赌······” 第40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六)   五岁的陈梓南听了爷爷的话,低下头不言语了,只是用小胖手从凳子腿儿上扣下一块半干的泥巴。   “下一站五星农贸市场,本次列车的终点站,要下车的乘客请做好下车准备,请带好随身物品······”车载广播的报站女声僵硬地传出,混杂着电流的声音,让人耳膜刺痛。   陈梓南被这声音从回忆拉进现实,他的目光从窗外落到前面的座位,但那里空空如也,再转头一看,高晓晟已经站在车门边等着下车了。他赶紧也站到门边,拉着掉漆的柱子,随着车子的震晃而上下左右花式颠簸。   站了五分钟左右,目的地到了。陈梓南看到车站边等着一群人,黑压压的,怪吓人的,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手机。好不容易逆着汹涌而上的人潮挤下了车,两人都狼狈不堪。   “呼~我太讨厌这边了!每次都快挤成人干了!”高晓晟和陈梓南一边走着,一边向他抱怨这边的交通如何糟糕,买菜的大爷大妈如何如何彪悍,菜市场的菜又是如何如何的便宜并且新鲜。   陈梓南默默地听着,心里无比赞同他对大爷大妈们买菜挤公交时猛如虎的评价。   一般人都有往玻璃上、镜子里观察自己仪容的表现,陈梓南尤其喜欢这么干。走过一家商店的橱窗前时,他特意驻足,整理了一下头发,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被挤皱了,气得他一个劲地想要把褶皱扯平展。   一般人都有自言自语的习惯,而高晓晟那家伙更甚,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地往前走着,完全没注意到身旁的位置空了。陈梓南刚想叫住他,就看到他的后背被不知是谁的什么菜给染了块黄澄澄的油印子,那印子在他白色的短袖上比正午的太阳还要扎眼。   他连忙停止整理皱巴巴的衣服,伸手拽住了他,忍着笑意说:“我觉得你最好去买件衣服换上。”   高晓晟神情迷蒙地看着他,说:“我买衣服?”他看着陈梓南憋笑的表情,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愣了几秒钟,然后走到橱窗玻璃前,转身扭头扯着衣服后面一看,发出了凄惨的哀嚎:“卧槽你大爷的!!”   陈梓南笑得颇有点幸灾乐祸,他拍拍弟弟的肩膀,说:“就去这家店里随便买件衣服穿着好了,顶着这么大块油印子实在难看啊~~”   高晓晟沮丧地低下头,微微抬了抬脖子,表示点头赞同。买衣服没有耗费多少时间,毕竟两人又不是热衷购物逛街的女生,走到店里,挑了件蓝白条纹的短袖,到试衣间里一穿,刚刚好,于是付账,找店老板要了个口袋把弄脏的衣服装起来,走出店门,前前后后花了不到十分钟。   高晓晟抱着口袋,开始唉声叹气,那神情仿佛丢了五百万一样,说:“我这件衣服可是今天才穿的······”   “咳咳·····”陈梓南看着他的确有些难过的表情,实在不忍继续幸灾乐祸,只好安慰他,说:“洗洁精应该可以把油印子洗掉·······”   “可是那~~~~~么大一块!等回家去油都浸到衣服里面了,洗洁精都没用······”   “额······要不然可以试试漂白剂?”   “嗯?”高晓晟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消息,两只大眼睛睁得更大了。   “有道理!陈哥你真是个天才!走,买了菜就去买漂□□!” 第41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七)   时间已经不算早了,但是菜市场里依旧人来人往,两人好不容易买齐了菜,又在市场外面的一个小商店里买了包漂□□,顺便还配齐了全套钥匙,大功告成以后,直接打了辆车回去。到家的时候,刚好十二点半。   门一开,高晓晟就拎着菜屁颠屁颠地往厨房跑,陈梓南站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听到那边传来女人的咆哮声,换上了鞋往卧室走的时候,正好看到他灰溜溜地夹着尾巴逃出来,两人对视一眼,高晓晟冲他做了个鬼脸,陈梓南回以白眼加中指,于是就都往各自的卧室走去。   卧室门一开,陈梓南便发现自己早上乱七八糟堆成一坨的被子此刻整整齐齐地躺在床头,床单也是平展得跟用砖头压过一遍似的。他感到脸颊微微有些发烫,看来以后得每天把床收拾好,他心想。   然后他就看到自己那个黑色的行李箱端端正正地躺在衣柜前,他连忙走过去,拉开拉链一看,果然,衣服都不在了,他立马打开衣柜的门,果然发现所有衣服裤子都齐刷刷地挂在衣柜里面,他又打开下方的抽屉,一层放着袜子,二层是内裤······他的脸瞬间又红又烫。   这种情况可不行,他得换一把锁······   就着地板坐下,他掏出手机。   -老弟,哪有换锁的?   嗡嗡~   -小区里就有一个~你要换卧室的锁是吧?   -额·······嗯。   -嘿嘿嘿~~我就知道,我妈就是这样,收拾家务最有一套,啥都给你包办了~~不过,我懂得,隐私嘛~~   -下午就去找人来换吧。   -不用,我有电话号码,你直接把地址发过去,告诉她你要换锁就可以了。   下一条就是他发过来的手机号。   她?陈梓南一边编辑短信一边想着,是个妹子?估计是那臭小子打错字了吧。检查了一边以后,他点击了发送。他这个检查短信和聊天信息的习惯还挺奇怪的,毕竟他是考试都从不检查卷子的主儿。   滴滴。   -好的,收到。下午四点我过来?   -OK~我一直在家的。   呼——   长吁了口气,手机随意丢到床上,整个人平躺到地上,盯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林莺对他这堪称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很不习惯,从小他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早饭、午饭,很多时候不吃晚饭,一个人上学放学,一个人挤公交车,一个人应付小混混。现在突然有人走进他的生活,甚至帮他把内裤都叠好放好,他羞愧满面无地自容,但又感动得鼻子发酸差点掉泪。   一点小小的善意在他这里能被放大到恩重如山。他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只好选择尽量不接受他人的馈赠。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陈梓南以为是高晓晟过来,随便说了声:“进来!”   “啊哟!南南你怎么睡地上呢?感冒了怎么办?”   一听见是林莺的声音,他弹簧似的一蹦而起,不敢看她的眼睛,二傻子一样笑着说:“林阿姨好,我就是躺着玩玩儿。”   “哈哈哈哈哈,干躺着有什么好玩的,去找晟晟玩儿呗~你们男孩子刚好可以玩到一堆嘛。”   “是是是。”陈梓南连连点头,第一次感到如此窘迫,只盼着她赶紧出去。   “我切了个火龙果,你尝尝,可甜了~”   一盘红艳艳的切成六瓣的火龙果放到他的书桌上,散发出阵阵甜甜的清香。   “吃完了到客厅玩吧~再等等饭就做好了。”   “嗯。谢谢阿姨。”   “不客气~”   门轻轻关上,陈梓南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他看了眼桌上的火龙果,端起来往高晓晟的卧室走去。   他的门没关,房子里面黑黑的,只听见里面时不时传出对骂的声音。他猛地推开门,啪啪打开电灯开关,只见里面一片狼藉。高晓晟正盘腿坐在一堆衣服袜子中间打手游,耳机戴着,整个人都沉浸在音乐里,浑然不觉身后飞来的枕头。   “耶!卧槽!赢了!!啊——”   伴随着他胜利的呼喊,枕头结结实实砸到了脑袋上,高晓晟无比做作得凄惨尖叫一声,然后立马转身,看向偷袭者——陈梓南正悠哉地坐在旋转椅子上,端着火龙果,津津有味地吃着。高晓晟一看到食物就暴露了吃货本性,饿虎扑食似地扒着他的手,阻止最后一块火龙果被送入虎口。   眼见着快要来不及了,他使出绝招——撒娇。   嘟起嘴,眨巴眼,作摇尾乞怜状。   “陈~陈~哥~求~求~你~”   陈梓南不为所动,继续捏着火龙果假装要往嘴里送。   “梓~南~哥~求~你~了~”   陈梓南感觉鸡皮疙瘩有点起来了。   “南~南~哥~求~求~你~啦~~”他还娇羞地扭了扭身子。   陈梓南一阵恶寒,直接一把将火龙果塞进了他嘴里,阻止他继续施放精神攻击。 第42章 那朵沙中的花(十八)   两人玩着玩着就抡起枕头互砸,砸着砸着就跟两只章鱼打架一样缠到一起,两人打得面红耳赤、气喘吁吁,仿佛下一秒就要真的动起手来。正僵持不下时,厨房传来的香味让两人的肚子都开始咕噜咕噜了,剑拔弩张的气势瞬间消失无踪。   “开饭啦!快来吃饭了~~今天做了大盘鸡哦~~”   高晓晟“噌”地就跳起来奔向饭桌,速度之快宛如要去食堂抢饭,陈梓南趿着拖鞋跟在他后面走。其实,虽然和便宜弟弟玩得开了,甚至“打”成一片,不过在和林莺相处这件事上,他还是很不适应,她看着他的时候,陈梓南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就好像要把一个三边都不符合条件的三角形硬要塞到长方形里一样,结果三角形和长方形都硌得慌。   好不容易磨蹭到了饭桌边,他发现原来家里只有三个人,陈宏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又不在家。   “南南,多吃点。”林莺往碗里舀了两勺米饭,用饭勺压了又压,然后又盖上了两勺饭。陈梓南接过饭碗,端在手里只觉得沉甸甸的。   说着,林莺轻拍了下高晓晟的头,说:“臭小子,吃慢点!谁跟你抢呢吗?!”   高晓晟嘿嘿一笑,冲着他眨了下眼睛。陈梓南在饭桌下回敬以一脚,无视他忍痛忍得龇牙咧嘴,憋着笑,故作镇定地放好碗,筷子都还没拿起来,一块接一块的鸡肉伴随着“南南多吃点”就飞进了碗里,堆得碗都快装不下了。   陈梓南好不容易才对这个家摆脱了陌生感,突然面对林莺的夹菜攻势,有点手足无措,他举着筷子,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妈!你怎么这样?哥自己会挑菜!”   高晓晟此时仿佛开了窍,居然放下了吃的来帮他解围。陈梓南顿时感激涕零,心说不愧是好哥儿们,都准备买一盒哈根达斯来报答他了。   “你把肉都夹给哥了,我都要饿瘦了~~”   好吧。陈梓南汗颜,围是解了,不过这方式怎么都让人开心不起来。看来是我高估他了,他陈梓南心想。   林莺白了儿子一眼,揪了把他脸颊上的肉,说:“诶!你都胖成这样了,还吃肉?!看看你南南哥,人家身材多好!你这样胖下去找不到女朋友咋办呢?”   噗!幸亏陈梓南此刻是在啃着鸡腿而不是喝水,否则估计会喷高晓晟一脸。他忍着笑,嘴角微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解决了碗里的肉。慢条斯理地开始吃着土豆和小白菜,嗯,味道很好。   “陈哥!你倒是给我留点啊!”高晓晟只顾和老妈贫嘴,回过头来才发现他的碗边上都堆了一堆骨头了,一副急得快哭出来的样子。   “我留了的啊,你自己看看盘子里。”   的确,他只是把碗里林莺给他夹的五六块肉吃了,盘子里的肉和配菜还满满当当的。   高晓晟的注意力瞬间回到了吃饭的战场,陈梓南瞄着他那风卷残云的架势,觉得他不长胖都对不起吃的那些粮食。 第43章 科科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块不知名的大陆上有两个无名的国家,这两个国家之间有一条不知名的长河,河左岸的国家盛产黄金钻石,右岸的国家拥有众多能源矿产,两个国家之间拥有的都是对方所渴望的。   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左岸的国家叫作凹国,右岸的国家叫作凸国。   凹国国王对煤矿石油的渴望和凸国国王对黄金钻石的渴望一样强烈,为了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两个国家进行了许多场战争,然而损失最大的还是两国的平民百姓,国力在战争中渐渐削弱的两国最终不得已签订了和平条约,为了表示双方的诚意,凹国的王子娶了凸国的公主。   战争停止了,和平又回到了两国人民的身上,但是一切真的如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平静吗?   答案当然是:否。   凹国国王不想儿子娶敌国的女人,凸国国王不希望女儿下嫁敌国,更重要的是两人都不愿意把自己心爱的孩子送到敌国去当人质。既然自己的孩子不能送走,那别人的孩子总不关自己的事了,为了把戏做足,国王们亲自挑选符合他们条件的人。假扮王子和公主,自然要有王子和公主的气质,合适的人选出来后,他们还被要求进行了一整套的各种学习,以便伪装得更像。   他们二人都被要求向上天发誓不能泄露自己的身份,否则他们的家人就会遭遇不测,为了各自亲人的安危,骑士举剑发誓,如果有一天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自刎以示忠诚。侍女断发宣誓,如果有一天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自毁容貌从此消失世间以保全公主声誉。   于是,凹国王子身边的一名骑士娶了凸国公主身边的一个侍女。   凹国与凸国各自拿出河边的一块领地作为两人的封地,并跨河修建了一座连接两块领土的石桥,就这样,两块土地合二为一。英俊的“王子”与美丽的“公主”在领地的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两国人民都为这对天作之合欢呼祝福。   王子与公主相敬如宾,十分恩爱,他们十分关心领地内底层的贫民,常常布施食物和衣服,赢得了人民的爱戴,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王子和公主该有的样子,有时就连两国国王都会忘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和平之花看起来真的在两人精湛的“演技”下创造的和谐中开放了。   两年后,“王子”与“公主”有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小王子取名叫约拿,小公主取名叫黛奥娜。   凹国老国王看着小约拿慢慢长大,心里开始为王位的继承感到担忧,因为凹国真正的王子两年前就不知所踪了。和凹国老国王一样愁白了头发的还有凸国老国王,凸国国王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是他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却不知何时竟然开始沉迷于巫术,整日待在城堡外面的森林中的一座古堡里,凸国老国王曾经亲自去劝女儿回家,但他发现自己美丽的女儿居然变得丑陋无比,她那光滑雪白的肌肤变得像癞□□皮一样,满头金发变得像蜘蛛网一样灰白肮脏,凸国老国王心痛不已,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女儿,回到城堡后,他开始召集巫师,意图通过他们的力量让女儿回到正途。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时光如梭,转眼间十五年过去了,在这期间,凹国国王放弃了寻找他那失踪的儿子,转而开始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对待假扮王子的骑士,老国王仍然念子心切,他常常在骑士的身上看到王子的影子,老国王在弥留之际将王位传给了骑士。而凸国国王虽然老眼昏花,但他依靠巫师们配的药方,苟延残喘着,他常常一个人坐在卧室的窗前,望着远方的森林发呆,凸国的政事也渐渐交给了他的“女儿”的丈夫——凹国国王——来处理。凹、凸两国渐渐有了合而为一的趋势。   曾经卑微低贱的小骑士如今已是凹国国王,曾经卑微低贱的女仆也成了凹国王后。   命运就是爱这样捉弄人,并且它还喜欢在不经意间打碎现有的平衡,或者把人高高捧起,高到云朵里,或者让人狠狠摔倒谷底,低到九幽间。 第44章 梦境迷踪(一)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张承比往日更加相信这句话了。   天黑得透透的,没有月亮,连一颗星星也没有。   如果有如果的话,他绝对不会去参加那个活动。这样,他还能像往常一样,在自己温馨的廉价出租屋里,盖着单薄但暖和的毛毯,手捧DIY得一塌糊涂的马克杯,喝着里面热气腾腾的十块钱三袋的香芋奶茶,看着刚刚更新的泰剧,花痴剧中的男主角。   而不是,被一群神经病捆成粽子丢在一口枯井里。   “放老子出去······”   这句话他说了不知道多少遍,开始时还一鼓作气,喊得响彻天地,后来,再而衰三而竭,如今他像个蔫儿了的茄子似的,有气无力地依在井壁光滑的石头上,绝望地盯着井口黑色的圆形天空。   半个灰不溜秋的馒头被人像喂畜生一样丢下来,也不管井底下被绑着的人能不能吃到。要不是张承求生欲强到可怕,估计早就饿死了,他觉得那伙人绑架他好像只是为了玩儿,根本不在乎手里这张人肉票是死是活。   他用脚蹭着井壁,像虫子似的慢慢蠕动到半个馒头前,由于双手都被捆着,只能靠嘴一口一口啃着把馒头吃完,不小心点的话就会啃上满嘴的泥。吃完了馒头,他重新依着井壁,漫无目的地望天出神。   这几天,他困在井底,每天除了吃半个馒头或者包子,就无事可做。尽管最初的时候,他还会呼救,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除了自己的声音,就是各种小昆虫的叫声,偶尔可以听到鸟叫,但从没出现过其他人的声音。他吃完馒头,吐掉嘴里不小心吃进去的石子儿,开始默默思考人生,回想自己这二十三年的岁月,总结成一个字:穷。如果没有收到一封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再如果他有拦截未知号码短信的习惯,也许就没有这么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下场了。是啊,说了也是白说,谁让他穷到快被房东赶出去了呢······   -欢迎参加“梦境迷踪”大型真人生存冒险游戏,胜利者可获得一千万现金大奖,速点链接报名参加。   就是这样一封看起来就很诈骗的短信,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他觉得那句“人生如戏”说的实在是不妥当,因为很多人的人生其实比戏剧要精彩多了,不管是何种形式的“精彩”。比如他自己。张承想,如果能活着出去的话,他一定要把这段经历写成小说发表到网络上,说不定就一炮而红,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了呢!   这种自我催眠的方法屡试不爽,很快他就不再为当前的危险处境而担忧,转而开始庆幸自己起码还活着。他清楚地知道,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对自身效果拔群,对于这种性格,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唾弃谴责。   他现在唯一知道的,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不为那一千万,也不是为了父母朋友,只是为了自己。   “滴滴——测试通过。”   张承以为自己独处太久,精神不正常出现了幻听。他怔怔地朝声音的来源望去,一道红色的细细光线刺破黑暗,红光凝结的光线落到他的额头正中,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只听到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扎到了自己身上。   三秒钟后,他倒在井底。   十分钟后,一架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越来越近,一束惨白的光线探照到井里,直升机上滑降下来的两个全副武装的黑衣人,在螺旋桨掀起的风浪中向枯井走去。 第45章 梦境迷踪(二)   张承在学校时,学习成绩并不怎么优秀,但就算是他长期吃泡面养起来的脑子也发现了事态的严重性。   不只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但是他记忆犹新,他还记得自己应该是被麻醉针扎中了,也是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这个游戏原来不是闹着玩的。   他还记得那个该死的短信,如果不是一时贪心,也不会参加这个鬼游戏,现在也就不会在一堆尸体中间醒过来,然后对着眼前一片狼藉的残肢断体而吐到呕出胃酸。   想到尸体,他愣了一下,这地上的不会都是人尸吧?强忍着不适,他眯着眼睛飞速扫了一眼,血淋淋的肉块以及断得参差不齐的红白相间的骨头一瞬间让他头皮发麻,胃一阵翻腾。   “呕——!”他又弯下腰捂着肚子狂吐,尽管胃里已经没有啥东西可吐出来了,但他还是本能地感到恶心。   擦干净嘴角挂的一长溜涎水,他紧皱着眉,努力让自己回想刚才看到的东西,大脑像是当机了一样,半天才有点反应。   缓了好久,他闭着眼睛组织自己的思想。这是一间白花花的带有半球形穹顶的房子,张承没发现门在哪里,他的眼睛被地上的尸骸给刺激到了,现在他花得看啥都跟打了马赛克似的,这从某种意义上说给他带了一些安全感,至少不用再被尸体恶心到。   房间看起来没有门,也没有窗户,头顶的球形穹顶看起来像是会有出口的样子。然而房间里除了尸体和他,剩下的就是充满血腥味的空气。   张承呆在原地没有动,他不是不想动,而是不敢。   被关在井底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只是被那条酷似诈骗的短信给忽悠了,才会导致被关整整一星期。如今看来,一切并不是他起初认为那么简单,这个房间里的尸体,就算是假的也算是高水平的造假了,更何况空气里令人窒息的血腥臭,打死他他不觉得如此逼真的东西会是假的!他宁可相信自己是假的!   不过空荡荡的胃和全身的酸痛时刻提醒他,他是真的。   既然无法改变现状,不如积极去适应它,这是张承的人生信条,也是他为何能在棚户区潦倒生活了三四年却乐在其中的原因。不过,安于现状却不是他的作风,否则他也不会来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游戏了。   如今被困在这里,他出不去,倒不如看看这鬼地方有没有什么隐藏起来的秘密,兴许运气好点,还就能离开这里了呢!   目标一旦确定下来,他的斗志就会燃起,至于为什么能当咸鱼当上好几年,他想也许是因为迷茫。   房间里别无他物,只有尸体,如果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也只能藏在这遍地残肢之中了。张承想了想,一时之间只感受到深深的绝望和厌恶。难道要去翻尸体?进行了十几分钟的思想挣扎,他终于开始行动。   他脱下外套包住口鼻,强忍涌上喉头的酸涩恶心感,把离自己最近的一条胳膊踹翻过来,没发现什么,接着又用脚去踹下一块。 第46章 倾城   淅淅沥沥的雨滴敲打着残旧的琉璃青瓦,滴滴答答,连绵不绝,宛若美人削葱指弹奏的琴音。   林立群宫之中的高大梁柱、门窗上,漆层脱落殆尽,暴露出的木已经发黑,泛起点点霉斑。旧日的辉煌昳丽,只在故人的回忆里偶尔浮起。   质子的手抚上门框,他望着远方山峦连绵起伏的苍苍背脊,也不管斜斜飘落的雨丝淋湿衣袂。这故国旧都,一别十年。当年柳色葱葱,桃花正肥时,他背负国仇家恨,隐姓埋名。   从高高在上的皇极金殿一步坠落到低贱肮脏的烟柳勾栏,他攀附豪强权贵,一步步爬到尔虞我诈的权力场。   如今他终于得以报偿十年未了的血恨,那个人却单枪匹马杀到自己帐前,硬是将他从军中掳走。   好啊,不愧是杀了他全族的大将军。   不过,将军如今也被他从皇位上拽了下来。虽然他只剩残兵老马,但他仍然是将军。   质子以为将军会一刀了结了他,却没想到他会带着自己回到这令他伤心断肠的地方。   曾经的他一声令下,满城性命一夜凋零。   质子还记得,勾栏里那个喜欢穿浅青色衣衫的朋友提起过,那一年的桃花红似鲜血,满天的红霞都比不过一树花的艳丽。   他也还记得,曾经的这座城,处处繁花似锦,美的不可方物。   如今,也只剩空城颓圮,荒草苍苍淹没马蹄。老树枯枝上,寒鸦号泣。   身后响起将军沉重的脚步声,质子没有回头,他仍然望着断墙远处起伏的山浪。   你还记得曾经说过的话吗?将军问质子。   质子说,我的话从来不可信。   可是我信。   质子面无表情地回头,他看到将军穿着一袭红衣,身份虽已跌入在尘土,眉宇之间依旧英气逼人。像他很久以前一样。只是乌黑的发上突兀地系着一条白色发带。   那发带在红衣的映衬下太过刺眼,质子不想多看,转头又望着苍苍远山。   他嗤笑将军,说话时的声音犹如冰坠寒窟。   可笑,这种玩笑话你也信?质子说。   你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当然不信。可是现在,我想信一下试试。   质子看到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竟已有了深深皱纹,他这才发现,原来将军的发已没有以前那么黑,左边的鬓角也过早地冻上了寒霜。   质子沉默不语。   他不明白,战事成败早已成定局,为何他还要冒险只身一人劫持他?   难道他不明白他的地位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般重要,劫他对于扭转战局于事无补?   还是说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兑现曾经的一句戏言?   质子不明白,也不愿多想。为今之计,还是先答应他好了。   那我的衣服呢?   质子回眸一笑,对将军说,你可是答应过我,要送我这世间最美的嫁衣。   将军耸耸肩,摊开手说,我当时的话也是不怎么可信的啊。   质子笑了。说了句,傻瓜。   将军说,那时我的话不可信,但是,现在,你可信一信了。   将军向质子伸出手,说,跟我来。   质子乐于陪他演最后一场情深意浓的戏。他伸手拉住将军的手,被他掌心的伤疤吓了一跳。   手上的伤是怎么弄得?质子问。   杀人的时候弄的。将军说。   质子牵着将军的手,在他的牵引下,慢慢走向曾经属于质子的宫殿。熟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过去。   将军在宫殿的门前停下,质子停在他身旁。将军说,把眼睛闭上。   质子闭上眼睛,听到门缓缓打开的沉重。将军拉着他跨过残破的门槛,走了没几步。将军说,现在可以把眼睛睁开了。   质子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熟悉的房间,熟悉的桌椅,每一件物什的摆放都和记忆里一样。恍惚之间,他几乎以为时间没有过去,一切都还是最初最美好的样子。   但是,梁间的蛛网尘垢,帷幔残破沾满尘土,入目的凄凉昭示着时间不曾在此徘徊。韶华总是易逝,情深自古难长。   质子看到将军从一个沾满泥土和血痕的木箱里捧出一件红衣。衣上用金丝锦绣的暗纹,流光溢彩,木箱子里还放着顶白玉金冠。   将军说,你看这件衣服配不配当你的嫁衣?   质子说,聊胜于无。   将军听了,轻轻笑起来,笑容仿佛穿透云霾的微微光线,虽只有浅淡一线却意外的明亮耀眼。   质子不忍看将军的笑脸,他别过头看向腐朽的窗棂。   质子问将军,你就为了这个,一个人跑来把我劫走?   将军看着他的侧颜,笑笑说,有何不可吗?   无可救药。   我就是无药可救了,你看,我的国都被你灭了。一个王连娶妻都只能借借这座破城了,你说我还有救的必要吗?   质子没理他,扯过将军手里的衣服,当着他的面就换起衣服。   将军一言不发,笑吟吟地看着他。   质子穿上嫁衣,艳丽的红更衬得他肤白胜雪。   将军满意的笑了,一把将他揽到怀里,说:当真是倾国佳人。   质子仍由他抱着,感受着从将军身上传来的炽热体温。   将军却忽然推开他,说:时间快来不及了,我们赶紧拜堂吧!等大军杀过来,你就是别人的了。   质子嘴上什么也没说,心里却笑了。   对啊,他差点忘了,将军是看着他把信鸽放出去的。明日一早,大军就将兵临城下。到了明天,一城人的血仇才算真的报了。   两人对着湿漉漉的天地三叩首,一人饮了一杯合卺酒。   质子把酒杯随手扔掉,那小小瓷杯不堪重击,碎在角落里。   将军又递给他递了一杯酒,说:饮了此酒,下辈子,别再遇到我。   质子笑了笑,将酒一饮而尽。   将军像个搞怪成功的孩子似地笑了,质子感到身体慢慢变得僵硬,意识到是他在酒里做了手脚的时候,他已经只剩眼珠能动了。   质子对将军怒目而视。   你真是大意了,应该知道我下了什么毒吧?不过,别怕,只是暂时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了而已,你知道的。明天药效一过,就好了。   将军看着质子的表情,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是在问他:为什么。   将军轻轻横抱起质子,往寝宫方向走去。   他边走边说:这么多年,我常常做噩梦,我怕得常常睡不着觉。你一定觉得很可笑,我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魔鬼居然也会怕。   是啊,我当然怕了,我也是人啊。   但是,我不后悔当年做的决定。其实关于这点我自己也没想明白,后来你和我的弟弟带兵杀进来的时候,我到处逃跑的时候才终于想明白了。   即使你恨我恨得入骨,我还是要感谢那一城人倾了性命把你送来我身边。   将军把质子安安稳稳放在干净的榻上,他扶着他坐起来,在他背后靠了一堆枕头,怕他倒过去引得药发生副作用呛了喉。   将军自言自语地说:你做的这个药啊,就是有这点坏处。   质子默默听着他的话,皱着眉。他虽然无法开口,但是将军从他眼里流出的泪知道他此刻心情很糟。   将军拭去他的泪痕,轻轻地说:对了,有件事你应该一直都不知道吧?那年攻城的时候,我身受重伤,开城受降是我那孪生弟弟代我去的。屠城的令不是我下的,你的家人也不是我杀的······当然,我还是有责任,毕竟那是我弟弟嘛。   质子瞪着渐渐发红的眼睛,泪水止不住地流,但是他说不出一句话。   他想反驳,他不信。   这十年的仇恨,怎会恨错了人?   将军在他苍白的唇上印下一吻。   轻轻在他耳边呢喃,来生不见。   质子看到窗外阴沉灰暗的天被火光照亮。将军起身脱下红衣,换了染血的白色战袍,系上沾满血污的盔甲,发上的一抹白色正相得益彰。   将军手执长剑,决然转身,走向残破城墙外熊熊燃烧的烈火。 第47章 殊途同归   道长和魔头背靠背相依而立,万丈冰崖下罡风卷起两人的衣摆,猎猎作响。寒空里弥漫着血腥气息。   道长一身白衣被鲜血染红,斑驳血迹触目惊心,往日的仙人之姿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只是让人目不忍视的狼狈。   魔头一袭黑衣,从衣服上看不出来有没有受伤,但是他的双手已经被血染透,手中的剑柄也让血液润得滑溜溜的,好几次他差点没握住剑。尽管已经如此不堪,但他漆黑的眸子里的杀气依然锋利无比。有好几个企图冲上来偷袭的家伙硬是被他的眼神给逼退了。   一白一黑的两人被正邪两道的人团团围住。那些人手执利剑刀兵,眼里只有杀意。   道长扯出一个凄凉的笑,对魔头说:你看,这些想要杀我们的人,都曾和我们站在一起过。是不是很可笑?   魔头再次攥紧了手中的长剑,冷冷地说:我早就说过,众口铄金,善恶是非的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群蚁也能咬死大象。   道长习惯性地耸耸肩,说:又来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喜欢讲道理的魔教中人。   魔头轻轻一笑,对道长说:你也是我见过的最不讲道理的正道人士。   道长甩起手中长刀,把它舞得像风车一样转。然后他紧挨着魔头的后背,调侃说:所以这就是我们被围殴的理由?   魔头也不想往日一样和他争辩,反倒顺着他的话说:是啊,大逆不道,人人得而诛之。   雪山冰崖之上,黑云压得更低了,天上飘起了雪花。   道长微微扭了下头,看到落在魔头长长的黑色发丝间的雪花冰晶,他不合时宜地想起多年以前,两人初见的那个下雪天。   那个时候,道长还是一个初入山门的小道童,十五六岁,年轻气盛。他还贪玩好耍,常常丢下功课,偷偷溜到山下,在集市上混酒喝。   相遇的那天,说普通也不普通,普通的是,小道童依然丢弃了功课,也不练剑,不普通的是,他没有溜下山去喝酒,而是瞒着师兄,偷拿了他的法器,窜到后山去玩。   也许就是缘分吧,小道童满山瞎跑,撞破了封魔结界,毁了封印,放出了在后山镇压了一千多年的狐妖。而那黑漆漆的狐狸修炼而成的妖怪,就是那个总是爱讲大道理的魔头。   放跑了魔界重犯,小道童罪孽深重,爱讲道理的魔头自断一尾,救了小道童的性命,但是小道童是死罪免了,活罪难逃,他承受了被剔除仙根的刑罚,永远无法通过修道成仙。   爱讲道理的魔头和小道童的命运就这样绑在了一起。道童死皮赖脸地跟着魔头,一定要向他拜师学艺,报答救命之恩,但是魔头告诉他,他俩之间的恩情已经两清了。不过,小道童的脸皮比城墙还厚,魔头讲的道理他从来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想打架只爱讲道理的魔头没有办法,只好随他跟着自己。   一个妖怪,一个道士,就这样“欢欢喜喜”好不和谐地踏上了求仙问道、斩妖除魔的大逆不道之路。   魔头眨了下眼睛,抖落掉在睫毛上的雪花,身手利落地砍翻一个冲上来的山妖。但是,道长还是发现他的剑有些钝了,砍翻刚才那个妖怪的时间比砍翻上一个慢了一点。道长知道,那些修为高深的、眼尖的道士妖怪们也看见了。   道长和魔头紧紧相依,共同面对即将到来的攻击。道长忽然捅了捅魔头的胳膊肘,轻声对他说:等会儿我数到三,咱们就一起跳。   一、二、三。   魔头抓起道长的手,道长也紧紧抓住他的手,两人同时一跃而起。只见冰崖之上,两人黑白衣袂翻飞,如同一只颜色奇异的蝴蝶,被深渊下刀剑似的罡风裹挟到看不见的深处。 第48章 红色油纸伞   阿笙自从毕业在城里找到工作以后,就很少再回老家看一看了。一来工作实在太忙,二来他害怕回去见到那个人。   那个阿笙不想见的人叫阿昆,阿笙的前男友,两人曾有过一段地下恋情。   查询高考录取信息的那天,阿昆家里出了事。他那好赌嗜酒的老爸被一辆货车撞了,在送去医院的路上就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阿笙陪着阿昆跑到医院的时候,护士直接把他们领到了太平间。阿笙怎么也忘不掉阿昆的表情,他墨点似的黑眼珠一动不动,只有清清的眼泪一直往下流,阿笙觉得那时的他真的就像一幅水墨画般美丽动人。   阿昆家里很穷,埋了父亲以后,本就微薄的家底几乎掏空了。他看着瘫痪在床的母亲,把录取通知书藏到了衣服里。   阿笙坐上去县城的班车时,阿昆正在家里给母亲擦洗身子,他的眼神隔几秒就扫一下墙上挂着的破钟。   班车就快开了,阿笙坐在车里,透过半开的窗户,伸长脖子向车站门口张望,但是,期待的那个人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   汽车突突冒着黑烟,前后耸动了几下,慢慢开了出去。阿笙盯着空气,最终失望地放下了窗帘。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缩回脑袋,把蓝色的车窗帘子放下来的同时,他一直等的那个人气喘吁吁地抱着把红色的油纸伞冲进了车站。   阿昆跑到车站的出口处焦急地朝缓缓起步的车辆张望,他只看到清一色的蓝色窗帘,没有见到阿笙的脸。   两人至此一别,已有二十年未见。   那时他们都还没有手机,因此未能存下彼此的电话号码。信是可以写的,阿笙也曾给阿昆寄过三封信,但均没有回音,后来,他也就没再写过。   今年春节,阿笙原本计划和单位的几个朋友去海南旅游,但是父母不停打电话来催他回家,弄的他连出去玩的心情都没了。甚至朋友都埋怨他不懂父母的苦心。   对于这样的埋怨,阿笙不想解释,也懒得解释。他知道他们不是盼着儿子回去过年,而是只想让他去相亲,好早点抱孙子。   阿笙没有给父母坦白过自己的性向,他不敢说,所以只好躲着。   这二十年来,阿笙也试过交个女朋友,他以为这样也许就能让自己走上“正途”,但是他错了,硕士文凭帮他找到了个不错的工作,但没能帮他看透自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阿笙独自一个,常常在黑暗里抱头痛哭。   近几年城市各处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夜,虽然窗外仍时不时冒出几朵烟火,但只是孤零零噼里啪啦地响几声,越发显得冬夜的冷清,同时也无限放大了在外拼搏的游子们思乡的愁苦。   阿笙喜欢在夜里坐在宽大的窗台上,喝着酒,看窗外灯火通明的夜晚。他看了看撂在门后已经收拾好了的行李箱,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头一仰就把啤酒瓶里剩下的几口酒全喝了。然后他终于拿起嗡嗡震个不停的手机,翻开短信一看,十条信息有七条来自唠唠叨叨的母亲,一条是终日严肃的父亲发来的,另外两条则是来自同一个陌生的号码。   他点开那两条的短信,还没看完,手就抖个不停。   -嗨,我是阿昆,好久不见了啊,在那边过得好吗?我很想你。   -今年你会回来过年吗?哦,对了,这是我的号码,有空常联系。   阿笙抓起随手扔到地上的大衣,衣摆带倒了几个啤酒瓶,乒乒乓乓响成一片。他扑向行李箱,拖着箱子就往楼下冲,到了小区门口,打了一辆车。   “去哪啊?”司机问他。   “城南机场!”   阿笙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发抖。   “回家啊?都除夕了才买到票啊?”   “是啊,希望来得及。”   “来得及,肯定来得及!”   车窗外,暖黄色的路灯纷纷向后退去。阿笙觉着脸上有点痒,伸手一摸,发现是眼泪。   但他的嘴角一直噙着笑。   来得及,一切都来得及。   只要你能正视自己,不要逃避。 第49章 混更   今晚我想回忆童年和那一场场落在童年深处再也没有融化的冬雪。   硫磺沟是新疆昌吉市的一个小镇,而我的童年时光是在那个位于小镇边缘的名叫联合厂的偏僻角落度过的。   那是一个以煤矿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聚居点,生活在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在七号煤矿井工作的工人,他们中有我的亲戚、我朋友的父母,还有许多如今我已然忘却的故人。   很多时候,我自认为记忆力很好,时至今日,我的脑子里依然清晰地记得那里的景物,不过是起于五号井、终止于我上小学时经常路过的那个集市。   有一条穿过整个硫磺沟、延伸向“共青团”并且联结着城市的马路,路两旁是一排排紧紧相依的长方体或者正方体的砖头房子,那些房子对于童年的我来说无异于高楼大厦,多年后我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旧地重游,那时我才惊觉时光的可怕和无情,曾经的“高楼大厦”褪去了名为童年的滤镜,它们显露出真正的模样,灰黑、肮脏、低矮、破旧,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如果不是和朋友去商店里买了一个西瓜,看到了坐在店里乘凉的人,我都要怀疑这里是否已经人去房空了。   中国人讲究靠山、讲究风水、讲究许多东西,据说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可以让人聚福、聚财、聚运,给后世积德。我从不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硫磺沟的房子的布局也不怎么讲究,虽然人们是想讲究,但脚下的煤灰和满头满脸的煤垢不允许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讲究。   记忆里总是洒满羊粪蛋子的马路两边是低矮的砖头房,两边房子的后面都是另一排房,而这两排房,一排的后面是通往埋藏着煤炭的群山,另一排后面则是一段据说是被洪水冲垮了的断面,而那不高的悬崖下面,往前走上几十上百米就卧着那条曾经肆虐过洪水的河流。听家里人说,发大水那年,全沟的大人小孩凡是能走的都去看水了,而我那时候还刚会爬,结果就从床上爬到地上,差点翻倒了尿桶。不过对于这段糗事,以前我很讨厌他们提起的,现在却觉得无所谓,甚至现在我还能提起这件事来,自嘲一番。   似乎很多人的童年记忆里都有几棵老树,而我最无法忘怀的就是在那两排房子之间的仅有一米多宽的路上生长的三棵老榆树。其实准确说来,它们算不上真正的三棵树,而应该是两棵树,多出来的那一棵,是其中最老最粗壮的那棵树生长出来的分枝,但这根分枝所处的位置实在太靠近树根底部了,以至于人们干脆就叫它们“三棵树”。   孩子们常常相约在三棵树下做游戏,以三棵树为“据点”,跑得到处都是,像四散在山坡上的绵羊。大人们很多时候是搬来几条长木凳放于树下,往来的人看见了,不管有多忙,总会停下脚步,坐下来和其他人聊聊天才走。   这是成人与儿童的交汇点,老老少少聚集于树下闲谈,诉说着关于彼此和自己的事,但那些隐秘逸事早已消失在时光洪流的汤汤波涛之中。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如今几乎很多孩子人手一部手机或者是别的电子设备,我童年时期连手机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充满现代化的词在我那小头脑里完全没有概念。那是一个每天下午放学孩子们就背着书包狂奔回家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城”、“大风车”的时代,如今我早已过了还会守着电视等待某部动画的年纪,但看动画却是我永远也放不下的习惯了,不管是风靡中国的日本动漫还是逐渐崛起的中国动漫,我都一视同仁。我自认为是个怀旧的人,而每个人都是念旧的,这也许是根植在人类基因里的东西,我现在看动画时经常做的,就是拿着手机,打开视频网站的弹幕开关,边看那些被我们称之为“童年经典”“童年神作”的动画,边看着屏幕上从右往左飘过去的一条条弹幕感叹时光易逝,岁月如梭。   童年的我们是没有这么多电子设备可供玩乐的,但我们就地取材,“靠山爬山”“遇水捉鱼”“逢树摘果”,没有这些我们就玩“抓子”、过家家、跳皮筋、踢毽子、滚铁环、“打豆干”,收集零食袋里的人物卡片也是令人不亦乐乎的一件事,但我却从来也没见谁集齐过全套的。   说到爬山,我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像我们那儿的孩子一样,看着远处目之所及的最高峰总是会心生向往,那座让我们神魂颠倒的高山叫作“馒头山”,这个接地气的名字完全是根据山的形状像一个馒头而取的,山顶上还有一块孤零零突出的石头。围绕那块孤独的石头,童年的我们之间流传着诸多“传说”。   传说,那块石头是山上的一扇门,门里面有一个神厨,他可以蒸出和山一样大的馒头,他每天蒸啊蒸,做的馒头实在太多,人们吃不完,有一个就变成了这座馒头山。这个版本是我记得最清楚的,其他的和这个也都差不多,只不过还流传着关于通往馒头山的一座吊桥的故事。那座山和那座桥,我在上四或者五年级的时候跟随着几个大胆的同学一起去探险过。我们一行人到了河边,只在一条当初对我来说还波涛汹涌的河上看到一座三根木头并排而驾的“独木桥”,过了河,传说中的吊桥已经像断了龙骨搁浅在河滩上的长龙,它破烂不堪,只剩连接着馒头山河岸的那部分还顽强得挺立着,我们手脚并用爬上斜坡,顺着放羊人走出的羊肠小道,踩着时不时滚到脚边的羊粪蛋子,充满期待得往山上爬去,但是我那时候在距离山顶不远的地方就放弃了,虽然至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长久以来对“神山”的向往已经破碎了。   我站在童年的最高峰的大半山腰上,远眺着前方鳞次栉比的房屋,那是我的童年的归处。 第50章 重恩(一)   “没有几个得到了好下场的。”   易千商扔下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破烂烂的一本《妖界报恩录》,伸了个懒腰,他听到自己的骨头咯吱响了一声。   “啊哈~~~窝了这么久,出去晒晒太阳~~”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身后一堆毛茸茸蓬松松的白色尾巴也随着主人的动作,懒洋洋地左右晃动了几下,山洞外照射进来的阳光里,飞扬起点点尘埃。   作为一只九尾狐妖,千年修为的他本该比别的普通小妖怪过得快活得多,然而,八百年前,他跑到蓬莱山的道观里偷丹药,一个不留神就被一帮白胡子飘飘的老道士们设下的陷阱给坑了。   易千商还算是一个有着菩萨心肠的妖怪,但他为了逃脱锁妖阵,出手重了些,打死了一个山羊胡老道。凭他纵横妖界的身手和九千年的修为,若是一般的伏魔阵他手一挥就能给破了,然而,也合该他命中有此劫数。人杀了,阵法也破了个西瓜大小的口子,即便如此他仍是没有逃出去。后来他被锁了法力,关押在蓬莱后山的一个破山洞里,一关就是八百年。   易千商盗丹的原因,说来话长,此处暂且不表。   先来说说这个蓬莱派。蓬莱派地处蓬莱仙山,灵气汇聚,天然一处修真宝地,门派藏经阁中自建派以来留存的珍贵典籍藏书摆了满满七层楼,因而一直自居道界正统,长久以来也算是个有名望的门派。及至后来,世风日下,道界许多修真之人不再甘心自苦,他们对金钱物质与权势的渴望越来越高。   从前,除魔卫道那可是道界之人的崇高理想和毕生追求,如今,却成了许多人的敛财之法。更有甚者,没有事端也要制造一个出来,好让那些人傻钱多的赶紧带着几大箱的黄金珠宝来人家的钱抱他们大腿。对于这种人,道界大多数人都是表面上瞧不起,暗地里又眼馋人家的钱。   蓬莱派对他们的这种做法嗤之以鼻,即使门派弟子们衣服鞋袜布丁缀布丁,青黄不接时锅都要揭不开了,他们也只是黄着一张脸,勒紧裤腰带,不越过那条看不见的线。   然而,自从那个被易千商一爪子捅穿了胸口的山羊胡掌门蹬腿仙去以后,新任掌门的一纸命令,让蓬莱派长久以来只是以满足附近的普通老百姓的需求,画画保平安的符、驱赶一下闯入村庄的猛兽,再然后就是驱驱小鬼、抓抓小妖,收一点买米买菜钱的穷酸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蓬莱派抓住了一只道行高深的九尾狐妖而在道界、妖界名声大振,从这里开始,蓬莱派也从门可罗雀的中落之派,摇身一变,跻身道界十大名门的榜单之中。   至于易千商,他在妖界的鼎鼎大名则被当成了垫脚石,蓬莱派毫不客气地踩着就步上了康庄大道。而在妖界,妖怪们除了狠狠嘲笑他一番之后,就开始对他盗取丹药的原因产生了兴趣,也不知是从哪里传开了一个小道消息,说他是为了报恩,才去偷丹的。这个不知来源的消息越传越真,有些脑补能力比修为强得多的好事妖怪还对这消息添砖加瓦,后来,妖界著名的说书先生“兰陵折柳”,大笔一挥,把他的这件事编成了一段缠绵悱恻凄婉动妖的爱情故事,狠狠赚了一把那些个被情爱折磨求而不得的女妖精们的眼泪。   就在这八百年间,易千商从一只一心为了修为法力偶尔讲讲大道理的九尾狐妖,变成了一心为了报答爱人恩情偶尔讲讲大道理的九尾狐妖。   后来,妖界不知何时流传开了一句话:得崆峒山顶菩提子增十世修为,不若得狐妖易千商一诺百年。 第51章 电影观后感   电影《宾虚》1959年首次在美国上映,这部长达三个小时的电影从许多方面来看都堪称鸿篇巨制,是一部史诗级的影片。   一部“五零后”的电影,要找到高清资源实在不容易,一开始我花了十几分钟在找到了6个G大小的资源,学校网速本就慢如蜗牛,而万恶的百度云竟然还要给我等穷苦的非会员限速。就这样影片下载了一天,好不容易完成以后,当我开开心心打看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没有字幕!前功尽弃就是这样的让人心碎。在同学的推荐下,我又重新找了资源,这一次使用迅雷下载,3个G的电影十几分钟就下载完成了,当时我就“呵呵”了。看来以后找资源应该双管齐下。   11月20日晚上,我洗漱完毕爬到被窝里,开始看有双语字幕的高清电影《宾虚》,三个小时的电影,我看得很认真,途中没有去上过一次厕所,一气呵成看完全片,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它长达六分钟的只有一幅画和一个单词的漫长的“音乐欣赏”片头。   见识了这种奇特的电影片头,我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现在看的电影的片头,两相比较之下,我得出了一个观点:经典电影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是把影片重点放在了故事情节、人物、场景和各种画面美、音乐美上,而不像现在电影市场上的所谓“流量电影”、“小鲜肉电影”之流。这种类型的电影,也就只有主演的粉丝才会疯狂捧场,其他人谁会浪费时间和金钱去看一部毫无内涵与演技的电影呢?前段时间,冯小刚导演怼如今电影乱象时的话虽然激进,但是不无道理,现在的垃圾电影越来越多,除了投资方等因素之外,脑残观众多也是一大原因,这观点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在那个电脑特效还不发达的年代,影片中的所有布景都是真实的,没有华丽夺目的发光特效,所有令人血脉喷张、肾上腺素升高的精彩场面都是实实在在的,有一种拳拳到肉的实在感。其中,海战和竞技场赛马是最令我热血沸腾、印象深刻的两段情节。   看电影的时候,我还一直在琢磨,这船是真的船吗?海是真的海吗?远方的景色是真的还是说只是挂了一块布呢?(我小时候看的《新白娘子传奇》,有的背景直接是印着景物的一块布。)后来,我百度了一下,哦,船是真的船,还是按照古罗马的船真实打造的;海却不是真的海,而是一个池塘。虽然有点小小的失落,但我对《宾虚》的评价依然很高。   电影中,宾虚的家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那块那种砸中罗马总督的瓦片没有掉下去之前,宾虚家的那个庭院是美丽、温馨且富有的,后来,宾虚被流放,归来,他在一个夜晚回到故园,看见满地落叶无人清理,庭中荒草丛生,心中除了仇恨,应该还有无尽悲戚苍凉之感。   《宾虚》的故事是富有戏剧性的,昔日好友为了各自的追求而反目成仇,男主爱上许配给他人的管家的女儿,男主被流放不但没有死掉还救了罗马执政官,并且成为了他的养子,以新的身份归来复仇······这些转折,用通俗接地气的话来说,就是“狗血”,但《宾虚》那是高级别的狗血,不是我们时常吐槽的韩剧中的“男主的恋人是他身患绝症的妹妹”这种套路。   最后,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在我看来,《宾虚》以耶稣显圣拯救了世人作为结尾是一个败笔。   前三个小时所讲述的宾虚复仇故事是充满现实主义色彩的,他身为犹太人王子为了人民而反抗罗马的压迫统治是无可厚非的;他为了妹妹自愿替她定罪虽然后来他全家被抄,这一举动看来没什么用,但是却可以看到他对母亲和妹妹深深的爱;他和Messala在竞技场赛马并且赢了,复仇看似已经完成,但他的妹妹和母亲却因为得了麻风病而过着活死人般的日子,宾虚无法接受,他把亲人所受的痛苦归结于罗马的□□,他想要用血来疯狂反抗罗马,在这时,宾虚的仇恨达到了顶峰,要想让一个人如此高涨的恨意平复,除了以血还血,似乎只有所谓“神”才能化解他的怨怒。   宽恕敌人,“爱人者,人恒爱之”,这样的观念在中国是不需要这样用宗教来宣扬的。我知道有的人把儒家伦理道德系统称为儒教,可是儒家并不是一个宗教啊,它又不教人信奉神灵,何以称之为“教派”呢?   说远了,反正我是很不喜欢宾虚的恋人劝他要宽恕敌人,让他去见见耶稣时那仿佛传道的神情,我对宗教是排斥的,但我喜欢并且赞美《宾虚》所宣扬的诸如宽恕、公平复仇等,不带任何宗教因素的人间正道。 第52章 想不出标题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佛头山的外貌就像这座山的名字,佛像的巨大头颅斜着插在清水河最大的马蹄形转弯处,四周群山在它的衬托下显得平凡无奇,宛如信徒在朝拜佛像一般层层围绕,山间云雾缭绕,仿佛大雄宝殿里的袅袅烟火。时值雨季,雨水连绵不断,微雨绵绵连数日,暴雨滂沱赛瓢泼,天像是破了个窟窿,天河之水决堤而下,倾盆的大雨冲刷着天地,佛头山上有一座向清水河倾斜而出的山崖,名为佛头崖,连日暴雨造成清水河上游山洪暴发,泥水浩浩荡荡的冲下来,水撞在山体上,伴随着震天的巨响,扬起几米高的水花。上游被山洪冲断的树木残骸在山崖下的河道转弯出堆积了起来,一具泡的辨不出是什么的动物尸体卡在树枝之间,随水波沉浮。   无明浑身湿透站在佛头崖边,注视着水里忽上忽下的尸体,冷风吹得他浑身发颤,左臂的伤口还在流血,阵阵眩晕感冲到脑后,后脑勺像坠了块石头似的沉重。背囊箭筒早就空了,靴子里藏的暗器也早就用光,无明庆幸还干掉了三四个追兵,现在他只剩一柄近身搏杀用的短剑,名叫心锋,剑身像个锥子,寒刃如冰,吹毛可断,无明想不通他为什么要送自己这么一把剑,很丑,他一直不喜欢用,但为了不让他难过,就时刻佩在腰间。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没想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用这把剑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当马打响鼻的声音都能听到的时候,他转身面对剩余的九个蒙面黑衣人,蒙面手下往两边退散,让出一条道来,为首的那人骑着马不紧不慢地走到前方,却是一身白衣,头上的斗笠免了他衣衫尽湿的狼狈,自然而然地跟比落汤鸡还落汤鸡的无明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   白衣人说:“现在跟我回去,尚能保你不死。”听到这话,无明想仰天长笑,但他现在连摆出笑的表情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在心里暗自苦笑冷笑。   “我跑了七天,你们追了七天,死了那么多弟兄,就不心疼吗?”黑衣人像看傻子似的盯着他,眼中除了杀气就是围观智障二百五的气,无明急促地喘息了一阵,他轻轻按了按左肋,之前受的伤似乎殃及肺部,他有点呼吸困难。   我可不想变成个肺痨鬼这个念头闪过的时候,无明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傻了,还想什么以后呢,今天就是最后了。他直挺挺地举起胳膊,手中的短剑闪着寒光,黑衣人应声而动,八支箭齐刷刷地对准无明的心脏。一颗心就那么大点位置,八支箭恐怕插不下吧,他胡乱想着的同时,握剑的手一松,剑身下落的瞬间,八支箭向他飞来,无明急速后退,左脚猛蹬地面,身体裹着风雨向悬崖外冲去。   心锋剑像戳穿一张纸似的戳进泥里的同时,八支箭齐齐扎了个空,悬崖下只传来洪水的咆哮声,一个人掉进去,连个响都没听见。 第53章 还剩六天就结束了   掉下水之前,无明已经在跳崖的瞬间做好了思想准备,比如水流很急,撞在身上未必比受罚时挨得鞭子来的疼,事实证明他错了;比如这一跳,如果撞在石头上,死了也还一了百了,然而他又错了;再比如,一般在说书先生的故事里,跳崖的或者其他怎么个死法的人,十个有□□个会出现失忆、智障之类的后遗症。醒来的时候,看着自己被裹成粽子一动不能动的残废样,无明突然想重新跳一次崖,他会找准一块石头,狠狠地砸上去,世界从此就能安静了。   第三十六次抬一下随便左还是右胳膊的举动还是失败了,无明认命地瘫在原地,用目前唯一能转动的两颗眼珠打量着能看到的一切。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烟熏得发黑的房梁,与其说是房梁不如说那就是一根随便砍了几下的木头,顺着房梁向左,一片漆黑,向右,漆黑一片。无明叹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叹气,也许是为自己还活着,也许是与最好的兄弟反目成仇,也许为了前途未卜,可叹的太多了,找不着一个确定的,他就想叹那么一口气。   脑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随着刚才那口气一起叹了出去,整个人安静了下来,除了自己无力的心跳声,他听见黑乎乎的房子外面有母鸡咯咯哒的叫声,还有唧唧唧的小鸡在叫,头顶上的乌黑之外传来清脆的鸟叫,似乎有好多只鸟在竹枝上蹦来跳去,他能听到沙沙沙的属于竹叶的声音。无明有那么一瞬间很感激自己的耳朵,听力还是那么好,但现在的下场都是这双听力过人的耳朵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导致的,他觉得还不如永远当一个小乞丐,但如果那时候没有碰到那个人,也许他已经冻死了。这世间的事总是充满了矛盾。   眼角的泪水滑下来的时候,突然传来了黑乎乎的开门声,无明想赶紧擦掉泪水,但是手动都动不了,这么丢人的事如果被看到了,不如咬舌自尽算了。他顾不上疼痛,动用全身能动的部分,扭得像条被钩子钓住的蠢鱼。   门开了,外面的阳光灿烂得刺眼,眼泪都刺激出来了,无明突然想到了流泪的借口,对,就是太阳闪的。他还没来得及停止扭动,一阵怪异的啊啊声就逆着光砸了进来,紧接着是少女银铃儿似的声音,“阿牛哥!快让他别乱动!按住!按住!”   马上一双大手就按住了他因为缠了七八层布而肿得跟棍子似的两条胳膊,一张陌生的脸俯视着他,无明扫了那张脸一眼,还挺好看的。   挺好看的扭头朝门口啊啊嚷着,无明心想,原来是个哑巴吗?可惜了这张脸了。突然他意识到这种情况下还想些别的事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大难不死,哑巴阿牛还在按着他,不过力道很轻,其实就算他不按着,无明也扭不到哪去。   银铃儿声传来:“好了好了,阿牛哥你别按太重了,他的胳膊阿爷好不容易才治好的。来,把他扶起来。”   银铃声刚落,门外传来苍老的声音:“妮子,这次别用那么多布,你当我是开布坊的啊?!”   “知道了啦,阿爷真啰嗦。” 第54章 十一月   手机震动了两下。   -小晓~回来了吗?   -还早呢······   -晚上聚餐你来吗?   洪晓看了眼时间,还差十分钟才到九点半,而她接的那班飞机要十点才到。   深冬的日头短得吓人,暮色已经透过候机区的玻璃侵染到室内,机场估计是为了节约用电,候机区的灯只开了一半,光线不是特别充足。   洪晓摸了下有些发烫的脸,把大衣外套脱下来放在膝盖上,心说幸好暖气没有只开一半。转头看了眼在旁边坐得端正笔直的老人,她往上挪了下身子,坐得稍微不那么像滩烂泥。   接机这种事,本来她一个人就够了,但是九十多岁的高爷爷偏偏也要来,怎么劝都不听,洪晓这时候才明白爸爸私下里为什么总是叫他高老倔,老人家这脾气当真是比驴还犟。   脾气驴犟就算了,洪晓头疼的是明明十点飞机才到,他偏要提前四个小时就来机场等着!洪晓觉得可能从美国来的那位是总统也不一定呢,被自己这想法逗笑,暗搓搓笑了一会儿,   她给闺蜜蒋娅兰回了消息。   -估计来不了了啦,我快无聊死了QAQ   -啊······那我也不去了,就我一个人不好玩T.T   发了个大哭的表情后,她又陷入了无事可做的漫长等待中。   “唉~”   “很没意思吧?”   “啊?”洪晓没反应过来,她正放空自我呢,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   “陪我这个老头子等了这么久,一定很无聊吧。”   “没有没有~”洪晓尴尬得脸都红了,“好吧,还是有一点。”   这时候机区的广播响起,“尊敬的旅客朋友,由于天气原因,xxxxx航班将延误三个小时······”   “卧槽!”洪晓一脸懵逼地听完广播里传出的噩耗,感觉人生从此黯淡无光。   高诚笑了笑,转头看着她,低声说:“还要等这么久啊,免得你无聊,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洪晓吃惊地看着他,老人的脸上是被岁月雕刻出的纵横沟壑,尚且清明的眼睛里,闪烁着微微光点。   又不是三岁小孩,听什么故事啊,洪晓心里吐槽着,但还是装出好奇的样子,说:“什么故事?”   “你好像不愿意听······”   小心思一眼被看穿,看穿了就算了,居然还揭穿,洪晓第一次觉得活得久果然不一样。   “哈哈,你们老人家都喜欢说些过去的事,说着说着就教训起人来了,所以我才······”   高诚笑得咧开了嘴,露出一口雪白的假牙,“我又不像你爷爷,他才是说着说着就训人呐,我年轻的时候可被他骂惨了。”   洪晓的爷爷在她几岁的时候就过世了,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是眼前这个与她的家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她从小将之视为亲爷爷的老人。   不知怎么的,洪晓觉得高爷爷和她的爷爷之间的关系肯定不一般,还有那个让他拖着衰老身躯、等N个小时也要等的人,她也很在意。   “高爷爷。”洪晓举起手机装作话筒,她一本正经地说:“我是小红旗广播站的记者,请您给我们讲述一下您的故事吧~” 第55章 二十五日   “这鬼地方怎么天天都是雨?我来的时候在下雨,一个月多了,他娘的还在下雨“”   军营中央的一顶巨大行军帐内,不断传出刺耳的骂声。   大帐正中安放着一张宽大的书桌,案头摆满了文书,身穿铁甲的俊朗青年正执笔批文。一连串的骂声正从一旁坐着的彪形大汉嘴里喷出来,壮汉骂得太起劲,以致全然不知青年的眉头已经微微皱起。   “他奶奶的!哪来这么多破事!照我说,干脆把这群败军之将统统杀光,一了百了!何必守着鬼地方白受这鸟气!阿战,你就别再看那堆破纸了!”   “咔哒”一声轻响,青年放下笔,沉着脸色。   “大哥,如果不是你图一时之快,杀了半个慕容皇室的人,我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多事要忙。”   “怪我?”壮汉瞪大眼睛,“我龙渊出生入死、阵前拼杀为的是谁?你真以为我是为了那个一天到晚就知道和男人颠倒阴阳的昏君吗?!”   “大哥,就算是这里也要当心隔墙有耳。”龙战无奈地垂下眼,“我知道你性情耿直,最不喜欢这些钻营构陷的谋术。可你要知道,这一次我们只能胜,不能败,一个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致我们于死地啊。”   “我这不是心急嘛!那个老混账想另立太子的事,朝中谁人不知!想当年,父皇过世时你还年幼,他身为国舅,一时掌权执政本也无可厚非,但他竟然还想将你······”   龙战眉头深锁,挥手制止了龙渊,“别说了,当年的事不必再提,我们此刻要做的,是尽臣子的本分,他想开疆扩土名垂青史······”   “难道你就心甘情愿地帮那个老混账?”   龙战叹了口气,托着腮歪头看着龙渊,笑得像个顽童,“大哥难道不知,自古以来,成王败寇,只有胜者才能书写历史的道理?”   “这我当然知道!我虽然不喜欢看那些书,但这些道理却还是懂得的。”   “那你更应该理解我的苦心啊。”   语毕,他像想起什么似的,敛起笑容,起身欲走,却一个踉跄险些扑倒在书案上,龙渊眼疾手快将他扶起,一圈络腮胡子也遮不住他脸上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担忧。   “阿战,你若是太累了,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军中事务还有大哥在嘛!”龙渊挺起结实的胸膛,手掌在上面拍得震天响。   龙战笑道:“无妨,我只是坐得太久,腿有些麻了。”   “腿麻?那要不我帮你揉揉?”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在我眼里一直你是个小孩!你可是我背着长大的!”   龙战报之一笑,拿起伞就往外走,神色略显匆忙。   “你去哪?!”   “天牢——”   “他娘的!怎么又是天牢!那鬼地方有啥好去的?!”   龙战已经不是第一次踏进以酷刑闻名灵州的西燕天牢,却还是被那扑面而来的阴寒气息惹得紧蹙眉头,他心想,被关在这种地方,也不知那个人能否忍受得住。但为了留住他的命,也只能让他屈居于此了,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反而更安全。   昏暗摇曳的火光给幽深寒冷的甬道增添了几分诡谲的氛围,龙战独自一人走向天牢的最深处,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那个人,又害怕看到那个人脸上对自己的痛恨。   甬道尽头,一座钢铁打造的牢笼散发出渗人的寒意,几盏油灯在墙上苟延残喘,龙战轻轻走近牢门,发现里面打扫得还算干净,他在门前站着,似乎是在等眼睛适应暗处,又好像是在下什么重大决心,欲言又止的样子一反常态。   “慕容······”   “······你可恨我?”   空气复归沉寂,牢笼中异常安静,如果不是时常响起的老鼠叫声,这里简直如同坟墓一般死寂。   “当啷”一阵铁链轻微碰撞的声音浮起又沉落,慕容冲嗤笑一声,“恨你?我为何要恨你?杀我宗亲的人不是你,破我国门的人也不是你,受我投降的人更不是你。你只是把我关到了这笼子里而已。啊,我想起来了,那时候我也把你关进过笼子,算是扯平了······”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想是受寒了。龙战心想。   “今日的局面毕竟由我一手造成,事到如今,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念在过去的情义,慕容,我定会护你兄妹二人性命。”   “护我兄妹性命?当年你没能保护阿姊,如今也护不了我们。更何况,国破那一刻我们就已经死了。” 第56章 二十六日   “······是我辜负了你们。”   “别说的那么好听,你从不负任何人。”   “给我一个机会,我发誓会让你们活着离开这里!”   “不必了,我已经答应了李仕的提议。”   “提议?”   “当今漠秦王,你的舅舅,喜好男风天下皆知,听说他最近玩腻了旧的,想换新的了。”   龙战一把抓住铁栅,仿佛要生生将它掰断。   “你疯了吗?!居然答应这种事情!难道我就如此不值得你信任吗?无论我做什么来补救,你都要惩罚我吗?!”   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所有坚固的防卫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痛苦的事,能忘记的话,何必要记得呢?”   沉默在二人之间划出深不见底的鸿沟,空气太过安静,龙战几乎能听到牢笼中那个人如遭重击般短促的呼吸声。脸上有什么东西在滑动,痒痒的,他伸手一抹,发现原来是自己的眼泪。   “慕容冲已经死了,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亡国之君。”   忘了我吧。   十天后,漠秦传来圣令,征龙战为前军将军,押送慕容皇族及无数黄金珠宝返回国都雍城,信武将军龙渊仍驻守锦州城。   天空乌云盖顶,像一床厚重霉变的棉絮一般沉沉地压在广陵城上,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土腥味,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烟味儿。城里城外,人来人往,风裹挟着雨丝,落在饱受战乱侵扰的流民身上。   城门外一辆破烂不堪的木板车空空如也,头发花白的老农正往自己身上套绳子。一年前,他的大儿子应征入伍;半年前,他的二儿子被人从地里拖去当兵,他们至今也没有回来。半个月前,他的小儿子病死,老伴儿悲伤过度,几天前才刚刚入土,而他仅剩的一头老牛刚进城就被强征去运粮,如今的他只剩下一副衰老的身躯。老农弯下腰,佝偻得像一只虾子,颤巍巍地拖着破车往前磨动。   一滴豆大的雨点砸下来,接着两滴,三滴,五六滴,顷刻之间,天地都被雨水覆盖,道路很快变得泥泞不堪,行人纷纷加快了步伐。   雨势越来越大,老农慌里慌张地把草绳往前拽,老破车却不领情地向后滑。雨水很快湿透他破旧的衣衫,风吹得他根本站不稳,慌乱之中,老农一脚踩滑,整个人扑倒在泥水里,像只落水的老狗般狼狈不堪。他挣扎了几次还是没有爬起来,心想干脆就这样死了算了,这时一只年轻有力的手扶起了他。   老农的眼睛被雨水糊住,等他擦干眼前的水雾,看清周围的景物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背到了不远处一个半塌的茶棚下,他的老破车还在暴雨中呜咽。   “老人家,往渝州城怎么走?”   “渝州城?你去那里干什么?”老农很是惊讶。   “打算去投奔亲戚嘛,就是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那里,您也知道,到处都在打仗……”少年摘下几乎遮住他整个身体的大斗笠,露出花得一塌糊涂的泥脸,活像个小叫花子。   “咳……看来你还不知道啊,这渝州城如今可去不得了。”老农捋了捋胡子里的水,眼中透露出一丝恐惧,“渝州城在西燕境内,这你可知道?”   少年回头看着老农,微微蹙起的眉头显示出他的疑惑不解,“那是自然知道……老人家莫要戏耍我……”   老农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西燕国已经没了……” 第57章 二十七日   收到漠秦圣令后,龙战龙渊二人挑灯彻夜密谈。三天后,三千铁甲护卫着一辆马车和满载的金银宝器从锦州城出发,穿过碧峡关,浩浩荡荡地前往雍城。   龙渊下令,命麾下三位副将各带两万兵马,奔赴黔、凉、崮三城,迅速镇压反抗的义军,又令余下各部分驻地方,治理匪盗,安抚民心,令其乐业安居,归心漠秦。龙渊本部精锐则驻守锦州,西燕王宫也没有被付之一炬,而是安排工匠尽心维持。不过,这一切都是在没有上报漠秦王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   断断续续下了月余的雨渐渐退去势头,王宫深处的一处院落里,一汪碧绿的池水闪烁着粼粼波光,莲叶紧挨着铺满水面,风起时,你推我挤的样子煞是热闹。临水而建的小阁楼里,一名白衣少女靠窗坐着,面色青白,嘴唇干裂,盯着水面的眼睛黯淡无光。   龙渊处理完军务,正准备吃一锅热乎乎的羊肉汤时,他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棘手的麻烦没有解决,不耐烦而又无奈地叹了口气,肉汤也没心思再喝,便只身往王宫走去。   他是三步一摇头,一步三叹气,终于走到一个院落前。只见木门虚掩着,龙渊迟疑了一秒,还是推门步入院中。他一眼便看到临窗呆坐着的白衣少女,见她那副和三天前一模一样神情,征战沙场十余年的龙渊,瞬间感觉弟弟丢给自己的这个山芋,还真不是一般的烫手。   直到龙渊大步走到屋子里,坐了好一会儿,那名少女还是没有发现他进来,像一尊木雕似的,一动不动。   “咳咳!!”   少女浑身一颤,像只受惊的小鹿,她连忙转身,整个人跪伏在地,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奴婢慕容婉拜见将军。”   龙渊看了眼一旁矮几上摆着的几碗满满的饭菜,道:“我答应了一个人,不让你死。想绝食殉国?没那么容易!如果你再不吃东西,我就找人用木棍撬开你的嘴!给你一口一口地灌进去!到时候你可别怪我不知道怜香惜玉。”   慕容婉的小身板微颤了一下,然后就僵住了似的,动也不动,一字一句都像是从咬紧的牙缝里挤出来似的,道:“将军深明大义,若能成全奴婢,来生定当结草衔环,以报将军之恩。”   一阵可怕的沉默后,龙渊捋了把胡子,眉头深深皱起,道:“我说过答应了一个人,不会让你死。你就不想知道那人是谁?”   “不想。”   龙渊龇牙吸了口气,费好大劲才把怒火压下去,“铛”一声闷响,他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扔到慕容婉面前,道:“抬头好好看看,我相信你认识这个东西。”   慕容婉微微抬头,当看清面前是什么东西时,她呆住了,眼泪不由自主地留下来,一双纤细瘦弱的手小心翼翼地拾起地上那半枚玉玦,捧在手心,嘴里喃喃道:“阿战哥哥,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们的。”   龙渊把她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忽然之间为她无助的样子生出一缕心酸和无奈。他拂衣起身,嗓音带着一股难得的轻柔,道:“就算是为了他的心愿,也请你好好活着。只要人还在,一切都可以重头再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少女紧紧攥着玉玦,眼睛恢复了一丝光彩,她犹豫了一下,道:“能否请将军告知,我哥哥慕容冲现在何处?”   “去漠秦的路上。”   龙渊走到门口时停住了,他沉着嗓子,道:“你不要妄想能从这里逃掉,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出去了,这一路山遥水远,危险重重,别说到不了漠秦,就算到了,你愿意见他,他却不一定愿意见你。”   “为什么?”   “你真想知道原因的话,就活下去,然后自己去问他!”   月寒如水,几颗暗淡的星星散落天幕,夜空下,一支军备整齐的队伍正在背风的一座山石下休息,士兵们各司其职,挺起十二分的精神监视一切可疑动静。熊熊燃烧的篝火堆里不时发出噼啪的炸裂声,随之几点火星升起,然后消失在空气里,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里的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射在窗布上。 第58章 二十八日   龙鳌走后,大臣们纷纷围到太子身边,“恭喜”“贺喜”不绝于耳,龙战灵活应对,左右逢源,说得众人笑成一片桃花,殿中气氛煞是热闹,但众臣却不知太子殿下的目光不管怎样流转,最后都会像盯着毒蛇的猎鹰一样,盯着那个最近炙手可热的李大人。   第二天,宫内众人忙得热火朝天,人人都是一路小跑,紧张忙碌的气氛笼罩着整个白天。是夜,龙撵安放于雀灵台正北方的中央位置,参加宴会的大臣按官位高低依次排开,左武将右文臣,中间是一块铺着红毯的舞场,上方悬挂万盏宫灯,照得整个雀灵台宛若白昼,数十名美艳舞姬在音乐下扭动着水蛇腰,曼妙的身姿在薄纱衣裙下时隐时现,旖旎非常。   文武群臣一边吃着盘中佳肴,喝着杯中美酒,一边如痴如醉地欣赏乐舞,彼此之间交流品评着舞姬的身材样貌,说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发出阵阵猥琐的哄笑声。   龙战在左边的第一个位子坐着,他静静地喝酒夹菜,看着周围的一切,思绪飘得很远,他想起了很久以前那段短暂而快乐的生活,唇边不经意露出一丝微笑。突然一声“太子殿下”把他拉回了喧嚣的现实,龙战定睛一看,笑道:“曹将军,别来无恙。”   “太子殿下刚刚想到啥好事了?笑得那么开心,也说给我听听如何?”曹羽锋笑眯眯地递给他一杯酒。这个少年将军比龙战还小几岁,是丞相曹汇之子,在与翰原的辽城之战中立下头功,后来也屡次立下边功,遂拜将受禄,现在在朝中混得是风生水起。曹羽锋长期在外,很少在都城,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龙战对他此次的主动搭话感到有些惊讶。   “没什么,一点陈年往事罢了,不值一叙。”   “哦?不知殿下此行,可有什么趣事,能否说来听听?”   龙战莞尔,道:“曹将军说笑了,你我皆知战场如地狱,哪还有什么趣事可说呢?”   “欸~我可听说西燕美人多如天上星辰,太子殿下难道都没有‘偶遇’几个?”   美人么?   龙战刚想回答,却遥遥望见李仕悄悄走到了龙鳌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接着龙战就看见他舅舅的脸上瞬间浮现出猥琐贪婪的笑容。看到龙鳌的表情后,龙战想都不想就知道李仕说了些什么。他端着酒杯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   “太子殿下?想什么呢?”一只手在龙战眼前晃了晃,他突然好想给这家伙来上一脚。   “抱歉,今日有些乏了,改天有空再与将军把酒详谈。”说罢,龙战放下酒杯,也不顾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匆匆离席。留下曹羽锋独自端着杯子喝酒,少年浑身放松地坐在垫子上,动作颇有些失礼,但他也不理会,只一边倒酒一边摇头,絮絮叨叨地嘀咕,也没人听清他说了些啥。   宴会直至深夜才散,龙鳌喝得伶仃大醉,被七八个美貌少年搀扶着走到寝宫,他挥了挥手,少年们纷纷退下。拖着沉重的身躯,龙鳌摇摇晃晃地向寝殿走去,穿过层层屏风,终于,一张宽大的床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嘿嘿”笑道:“美人儿~我的心肝儿!等久了吧?本王这就来满足你!”   床边垂挂的红色纱帐随着窗间吹来的风飘动,重重纱帘仿佛浓雾一般,遮住满屋旖旎的风光。 第59章 二十九日   少年犹如遭到晴天霹雳,一双眼睛大睁着,满脸写着吃惊和不可思议,“去年我还曾到过西燕国都,怎么这就……”   老农看了眼少年,脸上神情忧虑,重重地叹息一声,道:“早亡啦,听说那西燕王都被捉到漠秦去了!这天下只怕要更乱了,不过前些时候呀,我听闻吴兴太守带兵打败了姓纪的那伙乱匪,多亏了还有他们在,不然这日子只怕会更苦呦……”   少年似是听到了什么喜讯一般,眼睛里突然闪烁起晶亮的光芒,他把斗笠重新戴到头上后,解下蓑衣,披到老农身上,“老人家,您可知道吴兴太守的队伍现在在哪里?。”   “这······”老农皱着眉,捋了捋胡须,道:“应该还在宣城。”   少年闻言,转身便扎进那无边的风雨中。   “哎!年轻人!等雨小一点再走啊!”   “不必了!这渝州城不去也罢,我要去投奔吴兴太守!若我能建立一番功业,定不会忘了您的大恩大德——”   “我哪有什么大恩大德啊,这孩子······”老农抚摩着带着少年体温的蓑衣,老眼氤氲着浊泪,失声笑道:“天佑代梁吧。”   待他抬头再看时,早已不见少年的踪影,只剩漫天雨水冲刷着大地。   代梁国地处灵州之南,国中河湖交织纵横,未统一前,全境遍布多达三十个部族,彼此之间杀伐不断。其时,北方大国翰原挥军南下,一举扫平五六个部族,为了抵御强敌,剩下的部落放下世仇,结成联盟,号为:代梁。   这场仗打了六年,最终双方息兵和谈,以京南河为界,于河心孤洲立碑为证。六年间,代梁部族快速融合分化,到息兵和谈的那一年,只剩七个大部族。这七大氏族为争夺至高之权,又历时四年的内斗,最终,陈氏一族统一代梁全境,开国皇帝陈轩封六大氏族首领为太守,分管六州。代梁陈氏已传五代,明君不断,国力蒸蒸日上,氏族之间的嫌隙与隔阂也越来越小,这个饱经战乱的南国度过了一段安稳的时光。   但是江水不可能永远平静,即使是一阵微风也能掀起涟漪,若是强风骤雨俱来,江中舟芥的沉没只在眨眼之间。   一年前,代梁第六代陈王在自己的寿宴上突然口吐鲜血而亡,其弟陈道谭时任丞相,负责主持丧礼诸事,国丧未竟,株洲太守侯璟起兵叛乱,一夜之间就有两州太守举兵响应,大军迅速集结,闪电般攻下颖州,颖州令章韶达出奔吴兴,投入太守陈蒨麾下。   世事变幻无穷,兴衰成败难窥定数。   代梁国土,烽烟再起。   自从讨平作乱的地方强豪纪机以来,陈蒨率领的队伍已经在宣城驻守月余,除了帮助百姓修缮房屋街道,更多的是让兵士就地修整,恢复精力,修补刀兵器械,筹措粮草,以备不患。   宣城令府邸外戒备森严,街道冷清,行人寥落,一年前的城内外的繁华景象好似南柯一梦。议事厅里,气氛沉重,穿堂风吹得人浑身冰凉。大厅主位上一名青年正襟危坐,眉头紧锁,他神情肃然,一只脚焦急地点着地面。   “报——”信使气喘如牛,冲到厅中,“丞相有令,命大人暂守宣城,平抚民心,严防兵士欺扰百姓。”   陈蒨摆手示意信使暂停,道:“可有说何时出发?”   “没有,只说让大人在此等候,到时自会发令。”   “退下吧。” 第60章 三十日   连绵的梅雨清洗着城市的污垢,雨后的街道、房屋、草木都被冲刷干净,但战火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地上散落着破碎的瓦片陶罐,宣城的本地居民大多都躲在家中,守着可怜的一点粮食度日。陈蒨的派人在集市搭建了几个布棚,棚子下支着口大铁锅,一日两次,锅里会散发出粥香,每到这时,城外闻讯聚集于此的流民纷纷抱着破碗,等待铁锅的大盖子揭开。   青年咬着嘴唇,神情忧虑地望着蜷缩在角落里的百姓,长长地叹息一声。   “伯安,你说这场战乱何时才能结束啊?”   他身旁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我相信他们一定能挺过去。”   “我也是。”   两人一边前行一边闲叙,随行的护卫则远远跟在后面。   陈蒨道:“翰原那边目前还没有动静,我们虽已和平相处了数十年,表面上看起来很和睦,但这次侯璟等人的叛乱,我总觉得是他们在背后搞鬼。”   “言之有理,我以为,侯、杜、张三大氏族的联合,当不是一时偶成,而是蓄谋已久,否则他们如何能在短期之内集结十万大军?那兵器、马匹和粮草也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若说翰原没有在背后助推,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陈蒨低声道:“还是你懂我,不像我那个弟弟·······”   “子华,又在担心他了?”   “那是自然,他和陈昌那个小子如今还在侯璟的手里攥着,也不知情况如何·······”   “令弟自小聪慧无比,又习得一身武艺,谁能把他怎么样?更何况,以他二人的身份,侯璟非但不会亏待他们,还得好吃好喝的供着。”   “说的也是,但愿真是我多虑了。”   二人相视一笑,陈蒨虽仍旧担忧弟弟的安危,但为今之计,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远的巷子里隐隐传出挣扎厮打的声音,章韶达一把拦住陈蒨,道:“当心有诈,万一是细作混进城中······”   青年按住腰间长剑笑道:“那正好给我的剑磨下刃!”   他们赶上前去,发现两个士兵正行不轨,受□□的那个人衣衫不整,被禁锢在一人怀里,嘴被牢牢地捂住,另一人背对着他们正准备干苟且之事。陈蒨大怒,一脚了踹翻了背对着他的那个胖子,另一个见来者衣着整肃,气度不凡,知道二人定不是普通百姓,吓得连忙滚到一边跪地求饶。   那个被踹了一脚的还在骂骂咧咧,爬起来正想还手,但当他看清面前的人时,“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太守大人饶命!小人狗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还请大人恕罪!”   陈蒨眼里的怒气都快烧成火了,他原本以为叔父指示的“严防兵士欺扰百姓”只是他老人家想太多,没想到这么快就让他撞见了,他觉得脸上有些火辣。青年下令随行守卫将二人押到牢里关着,当他蹲下来准备把自己的披风给蜷缩在墙角的人披上时,才发现自己看走了眼,被□□的原来不是女子,而是一个少年。   “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我叫韩阿蛮,老家在会稽山阴。”   “山阴的啊,那还挺远的······这是一些碎银子,权且当做盘缠吧。”青年把银子放到少年脚边,“到处都兵荒马乱的,你一个人就别瞎跑了,赶紧回家去。”   “我没有家了。会稽已经被叛军占领,大人难道不知?我如果回去就只能当叛军与大人在战场兵戎相见了。”   陈蒨刚走出几步远,闻言,他停下脚步,走回到少年面前,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心想:长得比女人还漂亮,难怪会被盯上。但面上却不动声色,笑道:“那你可愿追随于我?”   章韶达愣了一下,不解地看看青年,又警惕地盯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少年。   少年的眼中闪烁出欣喜若狂的光芒,他一路打听吴兴太守队伍的消息,弯弯绕绕走了不知多少,才终于从广陵到达宣城,原本能找到这支队伍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今却因祸得福,直接见到了太守本人不说,甚至还可以加入他的部伍,韩阿蛮的心脏激动地快要跳出来了。   “我愿意给大人做牛做马!誓死追随大人!”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